人的直覺,有時候是種奇怪的東西。
譬如今天,明明吃不吃早飯、跟誰吃早飯,真的是件無關要的小事。可白錦曦想著韓沉一個人走開的背影,心裡莫名就有點不是滋味。
想想這個人,還是心太哪。
坐在回警局的車上,周小篆看了白錦曦一眼。
過了一會兒,又瞅一眼。
白錦曦正把一袋小籠包繫好,再放一個紙袋裡保溫,頭也不擡地問:“看我幹嘛?”
小篆有點傷:“老大,你是不是有點喜歡那個韓沉啊?剛纔都不去跟徐法醫吃早飯。”
白錦曦乾脆沒搭理他。
“不過你要真喜歡誰,我一定支持你。”小篆痛下決心,“只能拋棄徐法醫了。”
“放心吧。”錦曦雙手往腦後一枕,“我喜歡誰也不會喜歡韓沉。”
“爲什麼啊?”
錦曦看著前方:“他心思太重。”
——
很快就到警局了。
推開辦公室的門,錦曦一眼就看到韓沉坐在窗邊,手裡拿著個三明治,看著屋裡那塊白板。白板上麻麻寫了很多東西。
聽到靜,他看一眼,然後吃了一口三明治,繼續盯著白板。
錦曦認得那三明治,街頭星克買的。
那有什麼好吃的。
走過去,將熱包子往桌上一放:“喏,吃這個吧。你走那麼快乾嘛,我又不知道徐司白突然找我吃飯。”頓了一下說:“不好意思啊。”
韓沉還盯著白板,子慢慢往椅子裡一靠。
“沒關係。重輕友,言而無信,人之常。不必道歉。”
白錦曦有點哭笑不得:“他纔不是呢。”看一眼他的側臉,心道:要說,你纔是。
韓沉手撥了撥塑料袋,放下三明治。
“什麼餡兒?”他起一個。
白錦曦心裡有點高興,在他對面坐下:“白菜的,在一家路邊攤買的,特別好吃。”本意是想告訴他,路邊攤纔是極品味。誰知他看一眼,又把包子放了回去。
“心領了。”他拿起三明治,繼續吃了起來。
白錦曦覺出味兒來——他這是嫌路邊攤不乾淨呢。
這人!老街坊的攤兒,不見得沒有大酒店乾淨!所長都很喜歡吃呢。
真是公子哥做派,當刑警了還這麼挑剔。還真沒見過哪個刑警早餐吃星克!
立刻把包子拎回來,決定一會兒去所長那裡獻殷勤。
這時,周小篆敲門進來了。
“老大,韓神,你們要分析案麼?我可以旁聽嗎?”
“可以啊。”白錦曦答。
周小篆搬了個椅子,在旁邊坐下。韓沉將最後一口三明治塞進裡,包裝紙一,擡手丟進遠的垃圾桶:“開始吧。”
——
白錦曦先說出了看法。
“可以肯定的是,前兩起案件是同一個人作案,第三起是另一個人。”說,“前兩起案件裡,作案人冷靜、沉著,對現場的控制力很強。而且他是名憤怒型強犯,對現場都進行了破壞以宣泄緒。但是我們看第三起,據害者口述,作案人很有些手忙腳,而且他沒有對現場進行打砸——他沒有那樣的緒需要發泄,最後甚至還落荒而逃。如果換第一名罪犯,是絕對不可能臨陣退的。”
韓沉安靜著。小篆接口:“對!而且陳離江出現在兩名害者的行地圖上,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白錦曦點頭:“是的。主犯一定是陳離江,這一點不用懷疑,我們缺的只是對他的證據。另外,等腳印的鑑定結果出來,我們很可能就能給第二個人定罪。”
小篆:“所以他們是共犯的關係?”
白錦曦答:“對。從第二個人模仿陳離江的作案手法這一點來看,一定是他邊很近的人。而且恰好在這時候作案,爲陳離江製造了不在場證明。”
“那就很可能是跟陳離江同宿舍的工友了。”小篆拿出那三個人的照片,皺眉,“是誰呢?”
白錦曦和韓沉的目同時落在照片上。
“曾方平。”
“曾方平。”
聲音同時響起。
然後兩人對視一眼。
周小篆被他倆的異口同聲驚了一下,問:“爲什麼啊?”
白錦曦瞧一眼韓沉,答:“不僅因爲他跟陳離江關係最近,害人曼曼對罪犯的行爲反應的描述,跟曾方平也最切。而且小篆,你記得我跟你講過,強犯的四種類型嗎?第二種,補償型強犯。現實中向,缺就。強可以讓他獲得極大的就和補償。你看曾方平,多麼符合這類型強犯的畫像啊!”
語帶嘆,那雙眸也自然而然瞇了起來。
周小篆:“老大,我不是跟你說過嘛,不要這樣講話,樣子特別像狐貍……”
“閉!”白錦曦連忙打斷他,臉皮居然有點熱,下意識看向韓沉。結果就看到他將目從臉上移開。
切,狐貍什麼的,纔不像。
小篆“嘿嘿”一笑,想起了另一個問題:“韓神,那你是怎麼得出結論是曾方平的?啊,你是不是也擅長犯罪心理的啊?真厲害。”
白錦曦默默地在心中給他點了蠟:小篆幹得漂亮。哪壺不開提哪壺,沒人比你更棒!
韓沉出煙,偏頭點了一,甩了甩火柴,丟進垃圾桶裡。然後吸了一口,擡頭看著周小篆:“什麼是犯罪心理?我沒聽說過。”
周小篆愣住了。
而白錦曦看著韓沉的側臉,只有一個念頭:
真是……混蛋啊。
這時,韓沉將腳印的照片從桌上出來,丟到他們面前:“步長26公分,步幅76。現場是較爲材質鬆的黃棕壤土,腳印深0。3。據這幾項推斷,疑犯高178公分左右,重70-72公斤*。三個人裡,只有曾方平符合條件。”
白錦曦和小篆同時“哦”了一聲。
兩人對視一眼。
這是步伐追蹤的技能。湖派出所沒有懂這個的,但是他們都看市局的同事使用過這個本領。只是當時那名刑警現場採集數據後,回辦公室用電腦綜合計算了幾個小時,才得出確結論。韓沉就在現場看了兩眼,然後就在腦子裡算出來了?
小篆盯著韓沉,眼睛裡出新的崇拜。而白錦曦心想,他用傳統刑偵手段,用犯罪心理,沒想到最後還殊途同歸了。
這時韓沉也看向了,眼睛裡很沉靜。
既然統一了結論,剩下的工作就是重新梳理案,尋找是否有的線索和證據。
錦曦和小篆同時看向房間裡那塊白板。
上面是一手非常漂亮的小楷,書寫著每起案件的基本信息——
“1、馬小菲案2、紀雅馨案3、趙曼曼案
時間:8月2日星期六8月6日星期三8月13日星期三
地點:道里巷10號道南巷5號綿巷17號
作案特點:……”
韓沉單手夾著煙,搭在扶手上,另一隻手翻看著上的卷宗。
小篆第一個有發現:“我想到了!三次案發的晚上,都是晴天,無雨無風。”
韓沉和白錦曦都沒說話。這是必然的。罪犯當然要挑好天氣作案,否則不方便,也容易在屋留下痕跡。
白錦曦想了想說:“第一次案發是週六,第二次週三,第三次又是週三。”擡頭看著白板:“這其中有什麼關聯嗎?”
韓沉擡手吸了口煙:“嗯。”
錦曦翻翻手裡的卷宗,又搖搖頭:“哦,他們那個班,三班倒,這兩個日子正好休息。”看來沒什麼特別。
屋又靜了一會兒,小篆開口:“那個……還有一點,不過可能沒什麼用。週三、週六,正好是陳離江的前妻許瑩,以前每次做導遊時,離開家的日子。跑的是省線路,每週的時間基本是固定的。”
錦曦和韓沉同時轉頭看著他。
錦曦:“繼續說。”
小篆:“呃……沒了,關於許瑩的資料不多。現在不在江城,離婚後,就搬到洪瑜縣去住了。”
錦曦:“立刻去找詳細談一談,瞭解陳離江的況。如果日期的選擇,真的跟前妻有關,那隻能說明陳離江的執念真的很深。一個罪犯執念越深,心理就越扭曲;越扭曲,他就越會希在行爲中達自己的執念。他選擇哪一天作案,他會把工藏在哪裡,他會在哪裡留下痕跡,都可能與這個執念有關。說不定我們就能找到定罪的證據。小篆,幹得好!”
講話的時候,韓沉一直看著。而小篆用力點點頭,立刻推門出去了。
房間裡就剩下兩個人,重新恢復寧靜。
錦曦看著他:“繼續?”
他點點頭,將菸頭熄在菸灰缸裡,又敲出一。
白錦曦手過去,手心朝上攤開。
“完了?”他指的是上次被順走的大半包。
“嗯……”
他丟了一到手掌心,自己點燃後,把火柴盒也丟給。白錦曦點了煙後,在手裡玩著火柴盒:“這盒給我吧,反正你很多。”
“嗯。”
白錦曦就把火柴盒揣進子口袋裡。涼涼的的盒子,著居然很有質。
兩人一起著煙,繼續看卷宗。
這時已經是上午九、十點鐘,格外的好,屋子裡也顯得格外地靜。白錦曦看了一陣,還是沒有頭緒。其實這些天,只要一有時間,卷宗都不離手,已經不知看了多遍。所以一時要找到突破點,不是那麼容易。
正叼著剩下的一小段熄滅的菸頭,左思右想,突然就聽到韓沉的聲音響起:“不看了。”
白錦曦擡頭看著他。
“讀。”他將卷宗丟到面前,“開始吧。”
“啊?”
韓沉往椅子裡一靠,手了眉心,閉著眼睛說:“眼睛的閱讀速度太快,很多訊息還沒經過大腦仔細加工,就看過去了。一字一句念出來,放慢速度,一是給大腦一個反應時間;二是刺激的是我們的聽覺;三是口供裡記錄的很多東西:聲音、氣味、畫面,靠眼睛看文字形不了直觀,讀出來更容易刺激大腦產生聯想,發現線索。”
白錦曦聽得高興起來:“很有道理啊,這招不錯,你從哪兒學來的?”
韓沉笑了笑:“以前有人……”他的聲音突然頓住。
以前有人不喜歡看卷宗,總是要他讀,還說這麼一堆大道理——這句話就這麼自然而然地出現在他腦海裡。
而現在,他破了那麼多案子,在深夜裡讀過那麼多卷宗,K省第一神探的聲音,卻再也沒有人聆聽。
見他忽然不說話了,白錦曦也沒太在意,拿起卷宗,翻到第一宗案件害人陳述那裡,讀了起來。
“時間:8月3日上午十點。地點:湖派出所審訊室。談話人:白錦曦、齊子澤;陳述人:馬小菲……”白錦曦的音是所裡公認的好,每次讀報活都是讓來,此時也讀得十分專注、抑揚頓挫,“馬小菲說:‘當時是晚上11點半,我下班回來的路上,聽到後有腳步聲,但是沒太注意。到了家門口……’”
讀著讀著,突然覺有些異樣,擡頭去,就見韓沉靠在椅子裡,雙手搭在扶手上,靜靜地著。他的眼睛本就生得漂亮,澤濃郁,此刻專注地著,竟令心頭突地一跳。
“幹嘛?”白錦曦開口,“這什麼眼神?我哪裡讀錯了?”
韓沉沒答,手拿了菸,低頭點上。
白錦曦繼續讀道:“……到了家門口,突然看到有個黑影站在樓梯口。我嚇了一大跳,剛要……”
“嚇了。”他突然出聲。
白錦曦莫名其妙地著他:“怎麼了?”低頭看看卷宗:“是‘嚇了一大跳’啊。”
韓沉擡手吸了口煙,過煙霧看著:“是‘嚇le’,不是‘ne’。小學語文誰教的?”
白錦曦明白了。南方人嘛,L和N不分簡直是天經地義。以前也有北方同事嘲笑過的口音。
滿不在乎地說:“那有什麼關係。能聽懂就行。”不過下意識還是注意了發音,繼續讀道:“剛要喊人,他就捂住了我的。力氣很大。樓道里很黑,我什麼都看不見,被他在門上捂住,暈乎乎地,他就搶過鑰匙開了門,把我推了進去。他用膠帶封住我的,作很快……”
“heng快。heng快是什麼?”他突然問。
錦曦白了他一眼,繼續:“作……很(hen)快,然後用那種可以收口的帶子,綁住我的手和腳。我本不了,只能被他拖到牀上,然後……”
“那種,本,不了,只能……”他低聲重複,嗓音輕慢,將念錯的字,一一挑了出來。
白錦曦全一僵,卷宗,擡頭瞪著他:“到底是你念還是我念!”
神經病啊!臭北京混蛋!
韓沉看一眼,含著煙笑了。
白錦曦也有點想笑,“哼”了一聲,捧起卷宗發誓要排除一切干擾,繼續專注地讀了起來:“……他推開了窗戶,外面什麼也看不見,只有鐘聲……”
“鐘聲。”韓沉忽然打斷了。
白錦曦忍無可忍。沒錯!en和eng也是不分的。
雙手叉腰看著他:“韓沉你……”忽然住口。
因爲看到了韓沉的表。
然後腦子裡轉得飛快。
鐘聲?
……
鐘聲!
許多線索、畫面、聲音,如同電火石般在腦海中閃過——第一名害者口述,當“他”從背後進“”時,絕地擡起頭,看到窗外的月亮,聽到約的鐘聲;第二名害者說,看到他去打開了窗戶,鐘聲傳了進來,然後他還調暗了燈,打開了電視機,放很小的聲音;第三起案件發生那晚,白錦曦和韓沉走在檔案館外,相對無言,聽到了幽長的鐘聲。
還有最初在案發現場看到韓沉時,他站在窗邊,一邊含著煙點火,一邊說:“第三個疑問,罪犯強時,爲什麼要打開臥室的窗,****麼?”
……
“他”,難道是爲了聽深夜窗外的鐘聲!
兩人對視一眼,白錦曦快速地說:“這片城區,只能聽到城郊駝峰山上、寶安寺的鐘聲。而且那裡的鐘只有逢年過節才敲,要麼就是有人給錢,想要祈福,纔在指定時間敲。按說那三個晚上都不是節日,只可能是有人指定寺廟敲鐘的。這個鐘聲一定對陳離江有特殊的含義,並且很可能跟前妻許瑩有關。我馬上去查!”
——
白錦曦立馬帶著幾個刑警,趕去了寶安寺。
調查結果果然不出和韓沉所料,寺廟方丈坦然相告,那三次敲鐘都是陳離江指定的,而且陳離江還是他們的俗家弟子,經常到寺裡帶發修行。警方立刻搜索了陳離江在寺裡的一住所,結果是令人震驚和歡欣鼓舞的:他們搜查到了大量膠帶、束帶,黑面罩,一黑。並且這些東西上還殘留著一些人的髮,指紋。
除此之外,還有樣令人作嘔的東西——幾個用過的安全套,裡面的已經乾涸,也被陳離江藏在一個罐子裡。居然放在佛門聖地這樣的地方。
……
傍晚時分,所長和分局局長聽完白錦曦的電話彙報後,十分震驚,立刻向刑警隊下達指令:“抓人!”
————————
作者有話說:
聽說手機黨看不到我每天的作者有話說,那麼今天就放在正文裡吧(但是將來上架v後,還是得放作者有話說裡了,不能佔字數)。
昨天我說冒,今天可能更新不了。結果看評論,一幫人如臨大敵,一副“糟糕,老墨又開始奔更新了”“太好了,估計日更都沒指”的樣子。哼哼,我在你們看起來就這麼弱麼!昨天上午一直在睡覺,下午碼新章碼到晚上11點。爲了這個文,我也算是拼了!所以,看在我這麼拼的份上,還不趕虎我!把推薦票投給我。尤其是手機黨,既然以前沒看到作者有話說,那麼老墨笑瞇瞇地特意跟你們講一次哈,如果有推薦票,如果覺得這文不錯,記得投給我哦!雁過拔,人過留評,天經地義哪!
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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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直覺,有時候是種奇怪的東西。
譬如今天,明明吃不吃早飯、跟誰吃早飯,真的是件無關要的小事。可白錦曦想著韓沉一個人走開的背影,心裡莫名就有點不是滋味。
想想這個人,還是心太哪。
坐在回警局的車上,周小篆看了白錦曦一眼。
過了一會兒,又瞅一眼。
白錦曦正把一袋小籠包繫好,再放一個紙袋裡保溫,頭也不擡地問:“看我幹嘛?”
小篆有點傷:“老大,你是不是有點喜歡那個韓沉啊?剛纔都不去跟徐法醫吃早飯。”
白錦曦乾脆沒搭理他。
“不過你要真喜歡誰,我一定支持你。”小篆痛下決心,“只能拋棄徐法醫了。”
“放心吧。”錦曦雙手往腦後一枕,“我喜歡誰也不會喜歡韓沉。”
“爲什麼啊?”
錦曦看著前方:“他心思太重。”
——
很快就到警局了。
推開辦公室的門,錦曦一眼就看到韓沉坐在窗邊,手裡拿著個三明治,看著屋裡那塊白板。白板上麻麻寫了很多東西。
聽到靜,他看一眼,然後吃了一口三明治,繼續盯著白板。
錦曦認得那三明治,街頭星克買的。
那有什麼好吃的。
走過去,將熱包子往桌上一放:“喏,吃這個吧。你走那麼快乾嘛,我又不知道徐司白突然找我吃飯。”頓了一下說:“不好意思啊。”
韓沉還盯著白板,子慢慢往椅子裡一靠。
“沒關係。重輕友,言而無信,人之常。不必道歉。”
白錦曦有點哭笑不得:“他纔不是呢。”看一眼他的側臉,心道:要說,你纔是。
韓沉手撥了撥塑料袋,放下三明治。
“什麼餡兒?”他起一個。
白錦曦心裡有點高興,在他對面坐下:“白菜的,在一家路邊攤買的,特別好吃。”本意是想告訴他,路邊攤纔是極品味。誰知他看一眼,又把包子放了回去。
“心領了。”他拿起三明治,繼續吃了起來。
白錦曦覺出味兒來——他這是嫌路邊攤不乾淨呢。
這人!老街坊的攤兒,不見得沒有大酒店乾淨!所長都很喜歡吃呢。
真是公子哥做派,當刑警了還這麼挑剔。還真沒見過哪個刑警早餐吃星克!
立刻把包子拎回來,決定一會兒去所長那裡獻殷勤。
這時,周小篆敲門進來了。
“老大,韓神,你們要分析案麼?我可以旁聽嗎?”
“可以啊。”白錦曦答。
周小篆搬了個椅子,在旁邊坐下。韓沉將最後一口三明治塞進裡,包裝紙一,擡手丟進遠的垃圾桶:“開始吧。”
——
白錦曦先說出了看法。
“可以肯定的是,前兩起案件是同一個人作案,第三起是另一個人。”說,“前兩起案件裡,作案人冷靜、沉著,對現場的控制力很強。而且他是名憤怒型強犯,對現場都進行了破壞以宣泄緒。但是我們看第三起,據害者口述,作案人很有些手忙腳,而且他沒有對現場進行打砸——他沒有那樣的緒需要發泄,最後甚至還落荒而逃。如果換第一名罪犯,是絕對不可能臨陣退的。”
韓沉安靜著。小篆接口:“對!而且陳離江出現在兩名害者的行地圖上,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白錦曦點頭:“是的。主犯一定是陳離江,這一點不用懷疑,我們缺的只是對他的證據。另外,等腳印的鑑定結果出來,我們很可能就能給第二個人定罪。”
小篆:“所以他們是共犯的關係?”
白錦曦答:“對。從第二個人模仿陳離江的作案手法這一點來看,一定是他邊很近的人。而且恰好在這時候作案,爲陳離江製造了不在場證明。”
“那就很可能是跟陳離江同宿舍的工友了。”小篆拿出那三個人的照片,皺眉,“是誰呢?”
白錦曦和韓沉的目同時落在照片上。
“曾方平。”
“曾方平。”
聲音同時響起。
然後兩人對視一眼。
周小篆被他倆的異口同聲驚了一下,問:“爲什麼啊?”
白錦曦瞧一眼韓沉,答:“不僅因爲他跟陳離江關係最近,害人曼曼對罪犯的行爲反應的描述,跟曾方平也最切。而且小篆,你記得我跟你講過,強犯的四種類型嗎?第二種,補償型強犯。現實中向,缺就。強可以讓他獲得極大的就和補償。你看曾方平,多麼符合這類型強犯的畫像啊!”
語帶嘆,那雙眸也自然而然瞇了起來。
周小篆:“老大,我不是跟你說過嘛,不要這樣講話,樣子特別像狐貍……”
“閉!”白錦曦連忙打斷他,臉皮居然有點熱,下意識看向韓沉。結果就看到他將目從臉上移開。
切,狐貍什麼的,纔不像。
小篆“嘿嘿”一笑,想起了另一個問題:“韓神,那你是怎麼得出結論是曾方平的?啊,你是不是也擅長犯罪心理的啊?真厲害。”
白錦曦默默地在心中給他點了蠟:小篆幹得漂亮。哪壺不開提哪壺,沒人比你更棒!
韓沉出煙,偏頭點了一,甩了甩火柴,丟進垃圾桶裡。然後吸了一口,擡頭看著周小篆:“什麼是犯罪心理?我沒聽說過。”
周小篆愣住了。
而白錦曦看著韓沉的側臉,只有一個念頭:
真是……混蛋啊。
這時,韓沉將腳印的照片從桌上出來,丟到他們面前:“步長26公分,步幅76。現場是較爲材質鬆的黃棕壤土,腳印深0。3。據這幾項推斷,疑犯高178公分左右,重70-72公斤*。三個人裡,只有曾方平符合條件。”
白錦曦和小篆同時“哦”了一聲。
兩人對視一眼。
這是步伐追蹤的技能。湖派出所沒有懂這個的,但是他們都看市局的同事使用過這個本領。只是當時那名刑警現場採集數據後,回辦公室用電腦綜合計算了幾個小時,才得出確結論。韓沉就在現場看了兩眼,然後就在腦子裡算出來了?
小篆盯著韓沉,眼睛裡出新的崇拜。而白錦曦心想,他用傳統刑偵手段,用犯罪心理,沒想到最後還殊途同歸了。
這時韓沉也看向了,眼睛裡很沉靜。
既然統一了結論,剩下的工作就是重新梳理案,尋找是否有的線索和證據。
錦曦和小篆同時看向房間裡那塊白板。
上面是一手非常漂亮的小楷,書寫著每起案件的基本信息——
“1、馬小菲案2、紀雅馨案3、趙曼曼案
時間:8月2日星期六8月6日星期三8月13日星期三
地點:道里巷10號道南巷5號綿巷17號
作案特點:……”
韓沉單手夾著煙,搭在扶手上,另一隻手翻看著上的卷宗。
小篆第一個有發現:“我想到了!三次案發的晚上,都是晴天,無雨無風。”
韓沉和白錦曦都沒說話。這是必然的。罪犯當然要挑好天氣作案,否則不方便,也容易在屋留下痕跡。
白錦曦想了想說:“第一次案發是週六,第二次週三,第三次又是週三。”擡頭看著白板:“這其中有什麼關聯嗎?”
韓沉擡手吸了口煙:“嗯。”
錦曦翻翻手裡的卷宗,又搖搖頭:“哦,他們那個班,三班倒,這兩個日子正好休息。”看來沒什麼特別。
屋又靜了一會兒,小篆開口:“那個……還有一點,不過可能沒什麼用。週三、週六,正好是陳離江的前妻許瑩,以前每次做導遊時,離開家的日子。跑的是省線路,每週的時間基本是固定的。”
錦曦和韓沉同時轉頭看著他。
錦曦:“繼續說。”
小篆:“呃……沒了,關於許瑩的資料不多。現在不在江城,離婚後,就搬到洪瑜縣去住了。”
錦曦:“立刻去找詳細談一談,瞭解陳離江的況。如果日期的選擇,真的跟前妻有關,那隻能說明陳離江的執念真的很深。一個罪犯執念越深,心理就越扭曲;越扭曲,他就越會希在行爲中達自己的執念。他選擇哪一天作案,他會把工藏在哪裡,他會在哪裡留下痕跡,都可能與這個執念有關。說不定我們就能找到定罪的證據。小篆,幹得好!”
講話的時候,韓沉一直看著。而小篆用力點點頭,立刻推門出去了。
房間裡就剩下兩個人,重新恢復寧靜。
錦曦看著他:“繼續?”
他點點頭,將菸頭熄在菸灰缸裡,又敲出一。
白錦曦手過去,手心朝上攤開。
“完了?”他指的是上次被順走的大半包。
“嗯……”
他丟了一到手掌心,自己點燃後,把火柴盒也丟給。白錦曦點了煙後,在手裡玩著火柴盒:“這盒給我吧,反正你很多。”
“嗯。”
白錦曦就把火柴盒揣進子口袋裡。涼涼的的盒子,著居然很有質。
兩人一起著煙,繼續看卷宗。
這時已經是上午九、十點鐘,格外的好,屋子裡也顯得格外地靜。白錦曦看了一陣,還是沒有頭緒。其實這些天,只要一有時間,卷宗都不離手,已經不知看了多遍。所以一時要找到突破點,不是那麼容易。
正叼著剩下的一小段熄滅的菸頭,左思右想,突然就聽到韓沉的聲音響起:“不看了。”
白錦曦擡頭看著他。
“讀。”他將卷宗丟到面前,“開始吧。”
“啊?”
韓沉往椅子裡一靠,手了眉心,閉著眼睛說:“眼睛的閱讀速度太快,很多訊息還沒經過大腦仔細加工,就看過去了。一字一句念出來,放慢速度,一是給大腦一個反應時間;二是刺激的是我們的聽覺;三是口供裡記錄的很多東西:聲音、氣味、畫面,靠眼睛看文字形不了直觀,讀出來更容易刺激大腦產生聯想,發現線索。”
白錦曦聽得高興起來:“很有道理啊,這招不錯,你從哪兒學來的?”
韓沉笑了笑:“以前有人……”他的聲音突然頓住。
以前有人不喜歡看卷宗,總是要他讀,還說這麼一堆大道理——這句話就這麼自然而然地出現在他腦海裡。
而現在,他破了那麼多案子,在深夜裡讀過那麼多卷宗,K省第一神探的聲音,卻再也沒有人聆聽。
見他忽然不說話了,白錦曦也沒太在意,拿起卷宗,翻到第一宗案件害人陳述那裡,讀了起來。
“時間:8月3日上午十點。地點:湖派出所審訊室。談話人:白錦曦、齊子澤;陳述人:馬小菲……”白錦曦的音是所裡公認的好,每次讀報活都是讓來,此時也讀得十分專注、抑揚頓挫,“馬小菲說:‘當時是晚上11點半,我下班回來的路上,聽到後有腳步聲,但是沒太注意。到了家門口……’”
讀著讀著,突然覺有些異樣,擡頭去,就見韓沉靠在椅子裡,雙手搭在扶手上,靜靜地著。他的眼睛本就生得漂亮,澤濃郁,此刻專注地著,竟令心頭突地一跳。
“幹嘛?”白錦曦開口,“這什麼眼神?我哪裡讀錯了?”
韓沉沒答,手拿了菸,低頭點上。
白錦曦繼續讀道:“……到了家門口,突然看到有個黑影站在樓梯口。我嚇了一大跳,剛要……”
“嚇了。”他突然出聲。
白錦曦莫名其妙地著他:“怎麼了?”低頭看看卷宗:“是‘嚇了一大跳’啊。”
韓沉擡手吸了口煙,過煙霧看著:“是‘嚇le’,不是‘ne’。小學語文誰教的?”
白錦曦明白了。南方人嘛,L和N不分簡直是天經地義。以前也有北方同事嘲笑過的口音。
滿不在乎地說:“那有什麼關係。能聽懂就行。”不過下意識還是注意了發音,繼續讀道:“剛要喊人,他就捂住了我的。力氣很大。樓道里很黑,我什麼都看不見,被他在門上捂住,暈乎乎地,他就搶過鑰匙開了門,把我推了進去。他用膠帶封住我的,作很快……”
“heng快。heng快是什麼?”他突然問。
錦曦白了他一眼,繼續:“作……很(hen)快,然後用那種可以收口的帶子,綁住我的手和腳。我本不了,只能被他拖到牀上,然後……”
“那種,本,不了,只能……”他低聲重複,嗓音輕慢,將念錯的字,一一挑了出來。
白錦曦全一僵,卷宗,擡頭瞪著他:“到底是你念還是我念!”
神經病啊!臭北京混蛋!
韓沉看一眼,含著煙笑了。
白錦曦也有點想笑,“哼”了一聲,捧起卷宗發誓要排除一切干擾,繼續專注地讀了起來:“……他推開了窗戶,外面什麼也看不見,只有鐘聲……”
“鐘聲。”韓沉忽然打斷了。
白錦曦忍無可忍。沒錯!en和eng也是不分的。
雙手叉腰看著他:“韓沉你……”忽然住口。
因爲看到了韓沉的表。
然後腦子裡轉得飛快。
鐘聲?
……
鐘聲!
許多線索、畫面、聲音,如同電火石般在腦海中閃過——第一名害者口述,當“他”從背後進“”時,絕地擡起頭,看到窗外的月亮,聽到約的鐘聲;第二名害者說,看到他去打開了窗戶,鐘聲傳了進來,然後他還調暗了燈,打開了電視機,放很小的聲音;第三起案件發生那晚,白錦曦和韓沉走在檔案館外,相對無言,聽到了幽長的鐘聲。
還有最初在案發現場看到韓沉時,他站在窗邊,一邊含著煙點火,一邊說:“第三個疑問,罪犯強時,爲什麼要打開臥室的窗,****麼?”
……
“他”,難道是爲了聽深夜窗外的鐘聲!
兩人對視一眼,白錦曦快速地說:“這片城區,只能聽到城郊駝峰山上、寶安寺的鐘聲。而且那裡的鐘只有逢年過節才敲,要麼就是有人給錢,想要祈福,纔在指定時間敲。按說那三個晚上都不是節日,只可能是有人指定寺廟敲鐘的。這個鐘聲一定對陳離江有特殊的含義,並且很可能跟前妻許瑩有關。我馬上去查!”
——
白錦曦立馬帶著幾個刑警,趕去了寶安寺。
調查結果果然不出和韓沉所料,寺廟方丈坦然相告,那三次敲鐘都是陳離江指定的,而且陳離江還是他們的俗家弟子,經常到寺裡帶發修行。警方立刻搜索了陳離江在寺裡的一住所,結果是令人震驚和歡欣鼓舞的:他們搜查到了大量膠帶、束帶,黑面罩,一黑。並且這些東西上還殘留著一些人的髮,指紋。
除此之外,還有樣令人作嘔的東西——幾個用過的安全套,裡面的已經乾涸,也被陳離江藏在一個罐子裡。居然放在佛門聖地這樣的地方。
……
傍晚時分,所長和分局局長聽完白錦曦的電話彙報後,十分震驚,立刻向刑警隊下達指令:“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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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聽說手機黨看不到我每天的作者有話說,那麼今天就放在正文裡吧(但是將來上架v後,還是得放作者有話說裡了,不能佔字數)。
昨天我說冒,今天可能更新不了。結果看評論,一幫人如臨大敵,一副“糟糕,老墨又開始奔更新了”“太好了,估計日更都沒指”的樣子。哼哼,我在你們看起來就這麼弱麼!昨天上午一直在睡覺,下午碼新章碼到晚上11點。爲了這個文,我也算是拼了!所以,看在我這麼拼的份上,還不趕虎我!把推薦票投給我。尤其是手機黨,既然以前沒看到作者有話說,那麼老墨笑瞇瞇地特意跟你們講一次哈,如果有推薦票,如果覺得這文不錯,記得投給我哦!雁過拔,人過留評,天經地義哪!
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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