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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換三次還是換一次?

“本行剛剛偵測到路默依的蹤跡,確實就在城外,也是在獵殺喪尸鍛煉自己。而且還帶著一件,是一個帶有監控功能的飛行,也可以理解遙控無人機。”

銀行的回應讓王眉頭皺的更,一個帶有監控功能的無人機,這在末世無疑是一種極有用的工。可以在空中監控城城外的靜,等于是多了一雙眼睛,進可攻退可守。

“不是說這個世界的科技工大都損毀無法使用了嗎?路默依哪來的無人機?”王問。

“科技工大部分無法用,但并不是全部,以路家的財勢,路默依出城來冒險,手里有一架遙控無人機并不奇怪。”

銀行再道:“路默依通過遙控裝置,能看見無人機的監控視角,所以正巧就發現了你,現在興匆匆的來找你了。”

聽后立即抬頭,看向夜空。

在他此時神力遠高于常人,從而隨之增長的目力關注下,果然在深邃的夜空中發現一頭和雄鷹差不多大的無人機,不注意的話定會以為是一頭雄鷹在夜空下翱翔。

“你準備怎麼做?”銀行問。

“路默依是單獨趕過來的嗎?”王不急于下決定,先弄清楚況。

“你自己看吧。”銀行回答。

同一瞬,王眼前的虛擬屏幕出現。其中顯現出路默依的影,穿了一服,很好的和夜融合在一起,在地面上快速卻無聲的奔跑,小心翼翼的躲避著街上的喪尸,高速向王所在位置近。

讓王驚訝的是,路默依畔還跟著一個青年。一暗藍,面容英俊,長發披肩,妖異和英武集于一

關鍵是這男子的行進方式,把王看了個目瞪口呆。

原來這男子不借助任何工,就那麼在地面上行走,偶爾遭遇阻路的喪尸,每每作迅速,騰空躍起,凌空一腳踢出,必能準的踢中喪尸額頭。

而凡是被他踢中的喪尸,頃刻間就會栽倒死去,可見其踢出的一腳中蘊含著怎樣驚人的力量。

這種能力,明顯遠超常人,至目前的王達不到這個程度。

看見這一幕后說道:“那個青年的能力超越常人這麼多,莫非就是能力者?”

“不算是,那人是希城防衛系的一個小頭目,正在向低階能力者進化,還沒正式踏能力者層次。他和路默依走在一起,是因為希城的城衛系,發現了路默依近來的變化,以為是新覺醒的能力者,所以城衛系派這個青年來招募。”銀行回應說。

果斷道:“路默依既然帶了幫手,我選擇撤退,以后再找機會收拾不遲。”

這種況下,銀行并不反對王的撤退決定。

然而王并不打算立即就走,仰頭看了看天空上的那臺無人機:“走之前送路默依個禮。”

······

路默依借助無人機的視角,通過手中的一個遙控顯示屏,狠盯著王含冷笑,滿臉殺機。

忽然,路默依發現王從藏躥出,作迅速的跑到一棟樓的轉角后消失了。

那架夜空中的無人機到路默依遙控,無聲無息的凌空翔,降低了高度,追著去查看王的新藏

然而就在下一瞬,路默依通過無人機的視角,看見王所在的墻角后,破空閃現出一抹亮芒。

“不好。”

路默依察覺到不妙的同時,原本能看見的無人機視角徹底變黑,消失不見了。

“無人機被那道破空出現的芒擊中,毀了······”

路默依幾乎不敢相信,在的認知里,王就是個普通人,上次王在警備廳莫名消失便讓百思不得其解,這次發現王出現在城外已經很驚訝,此時王居然有辦法隔空損壞無人機?

他手里有槍?!

三分鐘后,面沉的路默依和畔的青年,一起來到王先前藏的位置。

地面上的無人機前端被打出一個窟窿,已經完全毀了。

毫不夸張的說,無人機在末世,就是一件能保命的珍貴,此時莫名其妙被毀,路默依心疼到了極點。

而王早就蹤跡全無。

路默依恨恨的道:“幾分鐘的時間,那家伙一定跑不遠,我們將他找出來,今日一定要殺了他。”

男子搖頭道:“我的能力正汐回落的低期,目前很不穩定,不適合在城外長時間活,失了無人機監控周邊環境,萬一遇到變異喪失會很危險。那人不過是取巧用槍械之類的工襲了無人機,等我的能力低過去,幫你斬殺此人并不難,何必急于一時?

這里建筑太多,他隨便找個位置藏,也很難發現,來日再殺他不遲,我們先回城。”

路默依看了看地上的無人機,心中大恨,目游曳,想要找到王的藏位置,卻不知道王本不在附近,而是直接離開了這個世界。

市郊,羅歡的家。

由于兩個世界時間流速不同,所以王在末日度過了好幾個小時,現實世界不過數分鐘而已。

狗財主在屋前屋后找了兩圈,始終沒發現王蹤跡,正在納悶的時候,忽然聳著耳朵,有所發現,興匆匆的跑進王平常居住的屋子。

一看王果然坐在屋里。

大黑狗的念頭簡單,本沒有為什麼先前來過這間屋子,王明明不在,此時卻又突然出現,豈不很奇怪的想法。它見到王,就是單純的高興,立馬歡快的撲了過來。

“汪汪汪!”

狗財主開口大,原來是發現王上有傷,服也破了,著實慘的。

覺得養個寵真是不錯,起碼回來了有人搖頭擺尾的歡迎。上被喪尸追著到跑的過程中爬滾打造的淤青,王有些自豪的笑了笑。

他確實有資格自豪,四十多天前他還是一個普通高中生。

現在,他是喪尸殺手!

好吧,這麼說有些夸張,但他與以往相比確實不同了,不論是學習上還是能力上,又或者思維判斷上,都在飛速進步。

正走在蛻變的路上。

狗財主的大頭,王在意識里說:“我這次殺得喪尸不,在銀行存儲的經驗值達到多?”

“你目前有37%的人生經驗值,你想要連續使用這些經驗,來置換品嗎?”

有些猶豫,是先用掉10%置換一次呢?還是連用三次,用掉30%,看看都能換出什麼東西?

難選的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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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位面銀行

第四十三章 換三次還是換一次?

“本行剛剛偵測到路默依的蹤跡,確實就在城外,也是在獵殺喪尸鍛煉自己。而且還帶著一件,是一個帶有監控功能的飛行,也可以理解遙控無人機。”

銀行的回應讓王眉頭皺的更,一個帶有監控功能的無人機,這在末世無疑是一種極有用的工。可以在空中監控城城外的靜,等于是多了一雙眼睛,進可攻退可守。

“不是說這個世界的科技工大都損毀無法使用了嗎?路默依哪來的無人機?”王問。

“科技工大部分無法用,但并不是全部,以路家的財勢,路默依出城來冒險,手里有一架遙控無人機并不奇怪。”

銀行再道:“路默依通過遙控裝置,能看見無人機的監控視角,所以正巧就發現了你,現在興匆匆的來找你了。”

聽后立即抬頭,看向夜空。

在他此時神力遠高于常人,從而隨之增長的目力關注下,果然在深邃的夜空中發現一頭和雄鷹差不多大的無人機,不注意的話定會以為是一頭雄鷹在夜空下翱翔。

“你準備怎麼做?”銀行問。

“路默依是單獨趕過來的嗎?”王不急于下決定,先弄清楚況。

“你自己看吧。”銀行回答。

同一瞬,王眼前的虛擬屏幕出現。其中顯現出路默依的影,穿了一服,很好的和夜融合在一起,在地面上快速卻無聲的奔跑,小心翼翼的躲避著街上的喪尸,高速向王所在位置近。

讓王驚訝的是,路默依畔還跟著一個青年。一暗藍,面容英俊,長發披肩,妖異和英武集于一

關鍵是這男子的行進方式,把王看了個目瞪口呆。

原來這男子不借助任何工,就那麼在地面上行走,偶爾遭遇阻路的喪尸,每每作迅速,騰空躍起,凌空一腳踢出,必能準的踢中喪尸額頭。

而凡是被他踢中的喪尸,頃刻間就會栽倒死去,可見其踢出的一腳中蘊含著怎樣驚人的力量。

這種能力,明顯遠超常人,至目前的王達不到這個程度。

看見這一幕后說道:“那個青年的能力超越常人這麼多,莫非就是能力者?”

“不算是,那人是希城防衛系的一個小頭目,正在向低階能力者進化,還沒正式踏能力者層次。他和路默依走在一起,是因為希城的城衛系,發現了路默依近來的變化,以為是新覺醒的能力者,所以城衛系派這個青年來招募。”銀行回應說。

果斷道:“路默依既然帶了幫手,我選擇撤退,以后再找機會收拾不遲。”

這種況下,銀行并不反對王的撤退決定。

然而王并不打算立即就走,仰頭看了看天空上的那臺無人機:“走之前送路默依個禮。”

······

路默依借助無人機的視角,通過手中的一個遙控顯示屏,狠盯著王含冷笑,滿臉殺機。

忽然,路默依發現王從藏躥出,作迅速的跑到一棟樓的轉角后消失了。

那架夜空中的無人機到路默依遙控,無聲無息的凌空翔,降低了高度,追著去查看王的新藏

然而就在下一瞬,路默依通過無人機的視角,看見王所在的墻角后,破空閃現出一抹亮芒。

“不好。”

路默依察覺到不妙的同時,原本能看見的無人機視角徹底變黑,消失不見了。

“無人機被那道破空出現的芒擊中,毀了······”

路默依幾乎不敢相信,在的認知里,王就是個普通人,上次王在警備廳莫名消失便讓百思不得其解,這次發現王出現在城外已經很驚訝,此時王居然有辦法隔空損壞無人機?

他手里有槍?!

三分鐘后,面沉的路默依和畔的青年,一起來到王先前藏的位置。

地面上的無人機前端被打出一個窟窿,已經完全毀了。

毫不夸張的說,無人機在末世,就是一件能保命的珍貴,此時莫名其妙被毀,路默依心疼到了極點。

而王早就蹤跡全無。

路默依恨恨的道:“幾分鐘的時間,那家伙一定跑不遠,我們將他找出來,今日一定要殺了他。”

男子搖頭道:“我的能力正汐回落的低期,目前很不穩定,不適合在城外長時間活,失了無人機監控周邊環境,萬一遇到變異喪失會很危險。那人不過是取巧用槍械之類的工襲了無人機,等我的能力低過去,幫你斬殺此人并不難,何必急于一時?

這里建筑太多,他隨便找個位置藏,也很難發現,來日再殺他不遲,我們先回城。”

路默依看了看地上的無人機,心中大恨,目游曳,想要找到王的藏位置,卻不知道王本不在附近,而是直接離開了這個世界。

市郊,羅歡的家。

由于兩個世界時間流速不同,所以王在末日度過了好幾個小時,現實世界不過數分鐘而已。

狗財主在屋前屋后找了兩圈,始終沒發現王蹤跡,正在納悶的時候,忽然聳著耳朵,有所發現,興匆匆的跑進王平常居住的屋子。

一看王果然坐在屋里。

大黑狗的念頭簡單,本沒有為什麼先前來過這間屋子,王明明不在,此時卻又突然出現,豈不很奇怪的想法。它見到王,就是單純的高興,立馬歡快的撲了過來。

“汪汪汪!”

狗財主開口大,原來是發現王上有傷,服也破了,著實慘的。

覺得養個寵真是不錯,起碼回來了有人搖頭擺尾的歡迎。上被喪尸追著到跑的過程中爬滾打造的淤青,王有些自豪的笑了笑。

他確實有資格自豪,四十多天前他還是一個普通高中生。

現在,他是喪尸殺手!

好吧,這麼說有些夸張,但他與以往相比確實不同了,不論是學習上還是能力上,又或者思維判斷上,都在飛速進步。

正走在蛻變的路上。

狗財主的大頭,王在意識里說:“我這次殺得喪尸不,在銀行存儲的經驗值達到多?”

“你目前有37%的人生經驗值,你想要連續使用這些經驗,來置換品嗎?”

有些猶豫,是先用掉10%置換一次呢?還是連用三次,用掉30%,看看都能換出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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