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眾卿,以為如何?
這一告老還鄉,等於毀其飯碗,宛若殺人父母。
那仇恨就大了啊!
想到這王,當著文武百的麵,膽敢殺朝廷員,甚至,直接摧毀突厥的四十七萬大軍!
魏征心頭不僅一陣的發悚!
隻覺得渾的汗倒數而起,整個人更是宛若刺蝟般的。
“應該、應該、我這有五姓七在後方支援,這,這、這個王應該,不,不,不敢在長安手吧?”
他心中還抱著僥倖,希這個王,不會在長安城,這天子腳下殺自己這個國公,從而引起所有長安事權貴的驚怒。
可他卻忽略了,在長安城門下,王怒殺崔家長子這朝廷命的作為!
就在這時。
左龍微笑著,目一掃,開口道,“諸卿認為,鄭國公此上奏,令一個殺人如麻之輩消失在朝堂上,應當如何獎賞?”
殺人如麻?
消失在朝堂上?
應當如何獎賞?
五姓七的員們,一個個頓時心頭悚然,這一刻,如果他們還不明白,那王是陛下的一把刀,這輩子就活在狗上去了!
當即,一個個都不敢發言。
他們不說話,其他的員,自然也都是裝了鴕鳥,吱個聲都不敢。
誰都知道。
這了皇權和士族的一個爭鬥,哪有人想去當這個導火線啊?
“既然冇有卿出良策,那朕,倒也是不與眾卿客氣了!”
左龍大手一揮,“擬旨!”
“鄭國公上奏彈劾王傷太上皇、朝廷命有功,有此對朝廷欣的清,朕甚是欣,封涼州刺史,為從三品!”
“鄭國公鎮守吐蕃再立此功,為大唐做出重大貢獻!”
封涼州刺史?
從三品?
鎮守吐蕃再立此功?
這,這,這……
這是升職!?
有冇有搞錯!?
涼州那種地方,是人能去嗎?
這擺明瞭,是明升暗降!
陛下是了真怒,要遠調這個魏征啊!
“臣……”
魏征麵一變,正要說什麼,但卻見到龍椅上的左龍,眉頭一挑,笑容一收,“怎麼,鄭國公對朕的賞賜,不滿意嗎?”
何止是不滿意啊!?
他寧可不要這等賞賜!
天子腳下,不管是什麼,都比遠離長安的職好吧?
一般都是在長安被貶,或者是遭牽連了,纔會流放貶離開長安的。
可他……
此舉,明看是升遷了,但實際上,誰不知道,他是被暗貶了?
【本書設置的魏征,封他為鄭國公,僅隻是做給天下人看李二有多不計前嫌用的,空有一個名頭,其職也僅隻是一個正五品上的諫議大夫,實權上本無法與李靖等眾多國公比擬。】
魏征有些不明所以。
但。
在他回頭,看了一眼後那眾多,低著頭,看著腳尖的文之後。
他似乎,明白了什麼……
“臣,領旨!”
拿著手裡,這彷彿重達千斤的聖旨,魏征有些苦的搖了搖頭,跟隨者金吾衛而走出皇宮的背影,略顯有些蕭瑟,形也略顯佝僂。
他被五姓七拋棄了!
從那些文的樣子,就能看出!
他隻是被五姓七用來試探皇帝的棋子!
現在!
他惹怒了皇帝!
五姓七,也不想因此與皇帝撕破臉皮。
所以!
他被放棄了!
“到涼州這一路途,艱難啊……”
他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安全達到涼州。
五姓七,那可不是什麼善哉啊!
還有,那一個王!
其名聲大作,而他就了一個,王告老還鄉的罪人!
恐怕幽州、長安城等接到訊息後的百姓,會把他罵死。
高臺上,左龍似乎看出了其心中的所想,當即下令道,“擬旨!”
“令一千金吾衛,護送鄭國公平安到涼州,到涼州護鄭國公一月之後,再返至皇宮!”
一千金吾衛!
護送魏征到涼州!?
五姓七的眾多員對視一眼,悄然之間,下了心頭的殺機,垂目低頭。
李秀寧稍微一遲疑,還是上奏了,“陛下!”
“末將有本要奏!”
左龍略微有些意外的瞥了一眼,笑道,“皇姐不必客氣,有事直言便可!”
“末將鬥膽詢問,金吾衛,乃是皇宮侍衛,如此保護一國公就任,怕是有些不妥……”
聽聞此言,左龍哈哈一笑,揮了揮手,“金吾衛驍勇善戰,更能在路途中保護好鄭國公,以免到刺殺。”
“另,關於皇宮侍衛一事,朕有些想法,不知眾卿意下如何?”
話語頓了頓,他笑道,“黑蒙騎兵驍勇善戰,每一個,皆是可以一當十者,更是震退了頡利可汗的四十七萬大軍!”
“朕以為,其為國士也!”
“故,朕決定!”
“所有黑蒙鐵騎返航長安接管皇宮!”
“所有金吾衛全部鎮守在皇宮城牆!”
“軍接管長安城守衛,所有城守衛皆是暫且下任,待到審查合格後,可升為軍!”
“另,金吾衛、軍、黑蒙鐵騎,今後皆,隻朕一人之令!”
“眾卿,以為如何?”
文武百頓時麵嘩然!
一,不好,甚至是,頭皮有種發麻的覺,悄然之間,在心頭升出!
這,這,這……
直接讓所有城守衛下崗?
然後,讓軍接管長安城!?
這,這,這陛下,這是要,掌控整個長安城?
他,他,他這,他這是想要做什麼!?
“陛下,臣以為……”
哪怕是同為皇室宗親的李神通、李道宗、李孝恭等人,也略微覺得有些不妥,心頭間,有些不安的覺。
軍接管長安城!
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啊!
當初玄武門之變,也僅隻是軍、金吾衛被調走,但從未說,接手城守衛啊!
這……令得眾多宗親郡王,有些不好的預。
但這李神通剛一出列,話還冇說半句出來,卻是被左龍打斷,“朕差點忘了!”
“擬旨!”
“朕的皇叔李神通,可乃大唐神也,保衛長安城不突厥侵有功,朕決定,授予一字王靖王,封三公之司空。”
左龍笑瞇瞇的掃了一眼,開口問道,
“眾卿,以為如何?”
第四十三章眾卿,以為如何?
這一告老還鄉,等於毀其飯碗,宛若殺人父母。
那仇恨就大了啊!
想到這王,當著文武百的麵,膽敢殺朝廷員,甚至,直接摧毀突厥的四十七萬大軍!
魏征心頭不僅一陣的發悚!
隻覺得渾的汗倒數而起,整個人更是宛若刺蝟般的。
“應該、應該、我這有五姓七在後方支援,這,這、這個王應該,不,不,不敢在長安手吧?”
他心中還抱著僥倖,希這個王,不會在長安城,這天子腳下殺自己這個國公,從而引起所有長安事權貴的驚怒。
可他卻忽略了,在長安城門下,王怒殺崔家長子這朝廷命的作為!
就在這時。
左龍微笑著,目一掃,開口道,“諸卿認為,鄭國公此上奏,令一個殺人如麻之輩消失在朝堂上,應當如何獎賞?”
殺人如麻?
消失在朝堂上?
應當如何獎賞?
五姓七的員們,一個個頓時心頭悚然,這一刻,如果他們還不明白,那王是陛下的一把刀,這輩子就活在狗上去了!
當即,一個個都不敢發言。
他們不說話,其他的員,自然也都是裝了鴕鳥,吱個聲都不敢。
誰都知道。
這了皇權和士族的一個爭鬥,哪有人想去當這個導火線啊?
“既然冇有卿出良策,那朕,倒也是不與眾卿客氣了!”
左龍大手一揮,“擬旨!”
“鄭國公上奏彈劾王傷太上皇、朝廷命有功,有此對朝廷欣的清,朕甚是欣,封涼州刺史,為從三品!”
“鄭國公鎮守吐蕃再立此功,為大唐做出重大貢獻!”
封涼州刺史?
從三品?
鎮守吐蕃再立此功?
這,這,這……
這是升職!?
有冇有搞錯!?
涼州那種地方,是人能去嗎?
這擺明瞭,是明升暗降!
陛下是了真怒,要遠調這個魏征啊!
“臣……”
魏征麵一變,正要說什麼,但卻見到龍椅上的左龍,眉頭一挑,笑容一收,“怎麼,鄭國公對朕的賞賜,不滿意嗎?”
何止是不滿意啊!?
他寧可不要這等賞賜!
天子腳下,不管是什麼,都比遠離長安的職好吧?
一般都是在長安被貶,或者是遭牽連了,纔會流放貶離開長安的。
可他……
此舉,明看是升遷了,但實際上,誰不知道,他是被暗貶了?
【本書設置的魏征,封他為鄭國公,僅隻是做給天下人看李二有多不計前嫌用的,空有一個名頭,其職也僅隻是一個正五品上的諫議大夫,實權上本無法與李靖等眾多國公比擬。】
魏征有些不明所以。
但。
在他回頭,看了一眼後那眾多,低著頭,看著腳尖的文之後。
他似乎,明白了什麼……
“臣,領旨!”
拿著手裡,這彷彿重達千斤的聖旨,魏征有些苦的搖了搖頭,跟隨者金吾衛而走出皇宮的背影,略顯有些蕭瑟,形也略顯佝僂。
他被五姓七拋棄了!
從那些文的樣子,就能看出!
他隻是被五姓七用來試探皇帝的棋子!
現在!
他惹怒了皇帝!
五姓七,也不想因此與皇帝撕破臉皮。
所以!
他被放棄了!
“到涼州這一路途,艱難啊……”
他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安全達到涼州。
五姓七,那可不是什麼善哉啊!
還有,那一個王!
其名聲大作,而他就了一個,王告老還鄉的罪人!
恐怕幽州、長安城等接到訊息後的百姓,會把他罵死。
高臺上,左龍似乎看出了其心中的所想,當即下令道,“擬旨!”
“令一千金吾衛,護送鄭國公平安到涼州,到涼州護鄭國公一月之後,再返至皇宮!”
一千金吾衛!
護送魏征到涼州!?
五姓七的眾多員對視一眼,悄然之間,下了心頭的殺機,垂目低頭。
李秀寧稍微一遲疑,還是上奏了,“陛下!”
“末將有本要奏!”
左龍略微有些意外的瞥了一眼,笑道,“皇姐不必客氣,有事直言便可!”
“末將鬥膽詢問,金吾衛,乃是皇宮侍衛,如此保護一國公就任,怕是有些不妥……”
聽聞此言,左龍哈哈一笑,揮了揮手,“金吾衛驍勇善戰,更能在路途中保護好鄭國公,以免到刺殺。”
“另,關於皇宮侍衛一事,朕有些想法,不知眾卿意下如何?”
話語頓了頓,他笑道,“黑蒙騎兵驍勇善戰,每一個,皆是可以一當十者,更是震退了頡利可汗的四十七萬大軍!”
“朕以為,其為國士也!”
“故,朕決定!”
“所有黑蒙鐵騎返航長安接管皇宮!”
“所有金吾衛全部鎮守在皇宮城牆!”
“軍接管長安城守衛,所有城守衛皆是暫且下任,待到審查合格後,可升為軍!”
“另,金吾衛、軍、黑蒙鐵騎,今後皆,隻朕一人之令!”
“眾卿,以為如何?”
文武百頓時麵嘩然!
一,不好,甚至是,頭皮有種發麻的覺,悄然之間,在心頭升出!
這,這,這……
直接讓所有城守衛下崗?
然後,讓軍接管長安城!?
這,這,這陛下,這是要,掌控整個長安城?
他,他,他這,他這是想要做什麼!?
“陛下,臣以為……”
哪怕是同為皇室宗親的李神通、李道宗、李孝恭等人,也略微覺得有些不妥,心頭間,有些不安的覺。
軍接管長安城!
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啊!
當初玄武門之變,也僅隻是軍、金吾衛被調走,但從未說,接手城守衛啊!
這……令得眾多宗親郡王,有些不好的預。
但這李神通剛一出列,話還冇說半句出來,卻是被左龍打斷,“朕差點忘了!”
“擬旨!”
“朕的皇叔李神通,可乃大唐神也,保衛長安城不突厥侵有功,朕決定,授予一字王靖王,封三公之司空。”
左龍笑瞇瞇的掃了一眼,開口問道,
“眾卿,以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