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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賣歌與代言

胡峰說“準確來說不是找您兒子寫歌,而是找您兒子買歌的,我們在網上聽到他寫的那首《酸酸甜甜就是我》,覺這首歌和我們的酸品牌很合適,所以……我們想問下,這首歌的版權還在林立手上嗎?”

林立點了點頭,說“在的。”

“那就太好了,不知道你是否願意將這首歌的版權賣給我們公司呢?價格方麵,我們可以商量。”

宋雯潔問“你們……能出多?”

“我們可以出一百萬買斷這首歌。”胡峰說道,“如果你們覺得價格不夠,我們可以再協商。”

“多?”

宋雯潔瞪大了雙眼。

“如果你們嫌,一百二十萬我們也是可以接的。”胡峰以為宋雯潔嫌了。

宋雯潔哪是嫌,而是被震驚住了。

隻知道寫歌可以出名,從來不知道寫歌可以直接賣錢,還是自己這一輩子沒見過的這麼多錢。

一百多萬呢,在蘇城可以買一座小居室了啊!

短短的震驚之後,宋雯潔恢復了正常,知道,這也是買賣,既然是買賣,就有買賣的規矩。

不能買方說多就是多

宋雯潔那可是菜市場砍價的一把好手,馬上就看出來了,吳峰他們報的價格很保守,要真談起來,一百五十萬應該不是問題。

一想到自己馬上要談上百萬的買賣,宋雯潔也激不已。

不過還沒等宋雯潔表現呢,林立就開口了。

“不好意思,我歌的版權不打算這麼賣。”

林立聽說他們是買斷,這就意味著一旦簽約,這首歌就和自己毫無關繫了,他們想怎麼用就怎麼用,而自己卻不用了,甚至商業演唱都需要經過他們同意,需要支付他們報酬,更別說出版發行了。

這是林立不能接的。

“您想怎麼賣呢?”

胡峰聽出來了,林立不是不想賣,隻是不想像自己說的那麼賣。

“我隻賣使用權,不賣版權,我可以把這首歌的使用權賣給你們,但版權還得是我的,除了用於你們公司的商業宣傳外,其他方麵,沒經過我的同意,你們不能使用。”

聽了林立說完這番話,胡峰也對他另眼相看起來。

小小年紀,沒有被巨額數字沖昏了頭腦,而是要自己掌控自己的歌曲,這種人很可怕啊。

不過對於伊人酸公司來說,有使用權就可以了。

“這樣的話,我們最多隻能出一百萬,而且是永久使用權。”

林立思考了一番,說“可以,不過我有個條件。”

“您說。”

“必須要吳若冰唱的版本,而且你們得答應,在一個月,必須投足夠資金宣傳。”

胡峰笑了,這本不是什麼條件,而是他們就準備要做的。

“我們正好看中了吳若冰的聲音,正想談下您這首歌的版權後,就去家談代言的事呢,至於宣傳,你們放心,我們公司是準備做業第一製品的,馬上電臺和線下超市都會宣傳起來。”

林立聽了也很滿意,伊人是知名企業,不擔心產品質量。

自己歌曲也隻是使用權賣給了他們,版權還在自己手上,自己以後還是可以正常演唱和發行,其實沒什麼損失,而且這一次,他們答應用吳若冰的歌唱版本,這無形中給吳若冰宣傳了好一波。

這對吳若冰後續比賽的人氣還是很重要的。

聽到他們準備找吳若冰代言,宋雯潔羨慕了起來。

“那個,代言我兒子也可以吧?”宋雯潔問。

胡峰尷尬地笑了笑,說“我們準備找個形象甜孩代言……”

“你們考慮清楚哦,現在找我兒子代言,代言費可以給你們優惠,到時候我兒子拿了《超級好聲音》的冠軍,你們可請不起了。”宋雯潔推銷了起來。

胡峰和助手都笑了,他們看過林立海選的視訊,覺得林立寫歌還不錯,但並不認為林立以後能在節目裡有什麼發展。

“大姐,我們隻是法人,找代言人的事,都是上頭老闆決定的,他們沒打算請男生……”

林立拉著宋雯潔,說“媽,別說了,我們把合約的細節對一下,讓他們去若冰家談吧。”

宋雯潔這纔不再說了。

胡峰以及助手和林立母子詳細談了一些細節,然後說回去擬定合同,明天再來。

宋雯潔親自把他們送到張莉家。

得知胡峰和助手是來談簽約代言的事,張莉夫婦也傻眼了,以為遇到了騙子。

胡峰費了好一番口舌,才讓他們相信。

宋雯潔有了自己兒子的經驗,就替張莉夫婦當起了談判,把吳若冰一頓誇。

“我們若冰多好看啊,拍廣告起來更好看,肯定讓人想喝你們的酸。”

“我們若冰現在晉級全國50強了,導演都說了,有可能拿冠軍的,你們現在簽約那就是撿寶了。”

“三十萬一年太了,必須加!”

“我兒子可說了,必須要若冰唱哦,你們大公司,還差這點錢啊。”

胡峰很無語,這個宋雯潔一套一套的,讓他無法反擊,剛才還說自己兒子拿冠軍呢,現在又說吳若冰拿冠軍了。

沒一會,張莉也加了誇自己兒的陣營,開始討價還價。

因為林立有要求,必須用吳若冰版本的《酸酸甜甜就是我》,所以胡峰隻好一步又一步退讓。

最後,終於談妥了簽約費。

吳若冰給伊人酸代言三年,代言費100萬。

這價格,在伊人公司給胡峰底的接範圍

不管怎麼說,吳若冰也是《超級好聲音》網路海選的冠軍,後麵還有可能人氣發,這代言費不算多。

坐下和吳若冰一家說了不代言的一些細則,比如拍廣告啊,拍封麵啊,還有日後出席活之類的,說完後,胡峰才起

“明天,我們帶著合同來,到時候簽了字就可以打款。”

送走了胡峰,張莉長出一口氣。

“雯潔,你可以啊,把這代表說得一愣一愣的,剛才你要一百萬,我真怕他不答應呢。”張莉贊道。

“小意思,以後有這事,還我。”宋雯潔得意地說。

“阿姨,林立是不是把歌賣給他們了?”吳若冰問。

宋雯潔點了點頭,說“是賣了使用權,不是版權,這裡麵的區別我也不大清楚,不過林立這孩子有主見的,他要怎麼辦就怎麼辦,我也不管。”

“多錢賣的?”張莉問。

“也是一百萬!”宋雯潔大笑起來。

“哇,厲害啊,林立這孩子。”

“你家若冰也一樣啊。”

“那也是沾你家林立的,你家林立沒寫這歌,我們若冰也沒這好事落在頭上。”吳勇說。

“是啊,而且你看看,林立寫一首歌就一百萬,我們若冰怎麼說也還要去拍廣告,出席活,還是林立有出息啊,在家手就能掙大錢了。”張莉道,“你們倆個日後有福了。”

宋雯潔聽了也很高興,悄悄問“你們說……以後我給我兒子當經紀人如何?”

宋雯潔以前當過財務,賬務方麵沒有任何問題。

“這個主意好啊。”張莉立即說,“我也給我家若冰當經紀人。”

兩個母親越聊越興,彷彿一下子找到了人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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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圈裡的鋼鐵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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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賣歌與代言

胡峰說“準確來說不是找您兒子寫歌,而是找您兒子買歌的,我們在網上聽到他寫的那首《酸酸甜甜就是我》,覺這首歌和我們的酸品牌很合適,所以……我們想問下,這首歌的版權還在林立手上嗎?”

林立點了點頭,說“在的。”

“那就太好了,不知道你是否願意將這首歌的版權賣給我們公司呢?價格方麵,我們可以商量。”

宋雯潔問“你們……能出多?”

“我們可以出一百萬買斷這首歌。”胡峰說道,“如果你們覺得價格不夠,我們可以再協商。”

“多?”

宋雯潔瞪大了雙眼。

“如果你們嫌,一百二十萬我們也是可以接的。”胡峰以為宋雯潔嫌了。

宋雯潔哪是嫌,而是被震驚住了。

隻知道寫歌可以出名,從來不知道寫歌可以直接賣錢,還是自己這一輩子沒見過的這麼多錢。

一百多萬呢,在蘇城可以買一座小居室了啊!

短短的震驚之後,宋雯潔恢復了正常,知道,這也是買賣,既然是買賣,就有買賣的規矩。

不能買方說多就是多

宋雯潔那可是菜市場砍價的一把好手,馬上就看出來了,吳峰他們報的價格很保守,要真談起來,一百五十萬應該不是問題。

一想到自己馬上要談上百萬的買賣,宋雯潔也激不已。

不過還沒等宋雯潔表現呢,林立就開口了。

“不好意思,我歌的版權不打算這麼賣。”

林立聽說他們是買斷,這就意味著一旦簽約,這首歌就和自己毫無關繫了,他們想怎麼用就怎麼用,而自己卻不用了,甚至商業演唱都需要經過他們同意,需要支付他們報酬,更別說出版發行了。

這是林立不能接的。

“您想怎麼賣呢?”

胡峰聽出來了,林立不是不想賣,隻是不想像自己說的那麼賣。

“我隻賣使用權,不賣版權,我可以把這首歌的使用權賣給你們,但版權還得是我的,除了用於你們公司的商業宣傳外,其他方麵,沒經過我的同意,你們不能使用。”

聽了林立說完這番話,胡峰也對他另眼相看起來。

小小年紀,沒有被巨額數字沖昏了頭腦,而是要自己掌控自己的歌曲,這種人很可怕啊。

不過對於伊人酸公司來說,有使用權就可以了。

“這樣的話,我們最多隻能出一百萬,而且是永久使用權。”

林立思考了一番,說“可以,不過我有個條件。”

“您說。”

“必須要吳若冰唱的版本,而且你們得答應,在一個月,必須投足夠資金宣傳。”

胡峰笑了,這本不是什麼條件,而是他們就準備要做的。

“我們正好看中了吳若冰的聲音,正想談下您這首歌的版權後,就去家談代言的事呢,至於宣傳,你們放心,我們公司是準備做業第一製品的,馬上電臺和線下超市都會宣傳起來。”

林立聽了也很滿意,伊人是知名企業,不擔心產品質量。

自己歌曲也隻是使用權賣給了他們,版權還在自己手上,自己以後還是可以正常演唱和發行,其實沒什麼損失,而且這一次,他們答應用吳若冰的歌唱版本,這無形中給吳若冰宣傳了好一波。

這對吳若冰後續比賽的人氣還是很重要的。

聽到他們準備找吳若冰代言,宋雯潔羨慕了起來。

“那個,代言我兒子也可以吧?”宋雯潔問。

胡峰尷尬地笑了笑,說“我們準備找個形象甜孩代言……”

“你們考慮清楚哦,現在找我兒子代言,代言費可以給你們優惠,到時候我兒子拿了《超級好聲音》的冠軍,你們可請不起了。”宋雯潔推銷了起來。

胡峰和助手都笑了,他們看過林立海選的視訊,覺得林立寫歌還不錯,但並不認為林立以後能在節目裡有什麼發展。

“大姐,我們隻是法人,找代言人的事,都是上頭老闆決定的,他們沒打算請男生……”

林立拉著宋雯潔,說“媽,別說了,我們把合約的細節對一下,讓他們去若冰家談吧。”

宋雯潔這纔不再說了。

胡峰以及助手和林立母子詳細談了一些細節,然後說回去擬定合同,明天再來。

宋雯潔親自把他們送到張莉家。

得知胡峰和助手是來談簽約代言的事,張莉夫婦也傻眼了,以為遇到了騙子。

胡峰費了好一番口舌,才讓他們相信。

宋雯潔有了自己兒子的經驗,就替張莉夫婦當起了談判,把吳若冰一頓誇。

“我們若冰多好看啊,拍廣告起來更好看,肯定讓人想喝你們的酸。”

“我們若冰現在晉級全國50強了,導演都說了,有可能拿冠軍的,你們現在簽約那就是撿寶了。”

“三十萬一年太了,必須加!”

“我兒子可說了,必須要若冰唱哦,你們大公司,還差這點錢啊。”

胡峰很無語,這個宋雯潔一套一套的,讓他無法反擊,剛才還說自己兒子拿冠軍呢,現在又說吳若冰拿冠軍了。

沒一會,張莉也加了誇自己兒的陣營,開始討價還價。

因為林立有要求,必須用吳若冰版本的《酸酸甜甜就是我》,所以胡峰隻好一步又一步退讓。

最後,終於談妥了簽約費。

吳若冰給伊人酸代言三年,代言費100萬。

這價格,在伊人公司給胡峰底的接範圍

不管怎麼說,吳若冰也是《超級好聲音》網路海選的冠軍,後麵還有可能人氣發,這代言費不算多。

坐下和吳若冰一家說了不代言的一些細則,比如拍廣告啊,拍封麵啊,還有日後出席活之類的,說完後,胡峰才起

“明天,我們帶著合同來,到時候簽了字就可以打款。”

送走了胡峰,張莉長出一口氣。

“雯潔,你可以啊,把這代表說得一愣一愣的,剛才你要一百萬,我真怕他不答應呢。”張莉贊道。

“小意思,以後有這事,還我。”宋雯潔得意地說。

“阿姨,林立是不是把歌賣給他們了?”吳若冰問。

宋雯潔點了點頭,說“是賣了使用權,不是版權,這裡麵的區別我也不大清楚,不過林立這孩子有主見的,他要怎麼辦就怎麼辦,我也不管。”

“多錢賣的?”張莉問。

“也是一百萬!”宋雯潔大笑起來。

“哇,厲害啊,林立這孩子。”

“你家若冰也一樣啊。”

“那也是沾你家林立的,你家林立沒寫這歌,我們若冰也沒這好事落在頭上。”吳勇說。

“是啊,而且你看看,林立寫一首歌就一百萬,我們若冰怎麼說也還要去拍廣告,出席活,還是林立有出息啊,在家手就能掙大錢了。”張莉道,“你們倆個日後有福了。”

宋雯潔聽了也很高興,悄悄問“你們說……以後我給我兒子當經紀人如何?”

宋雯潔以前當過財務,賬務方麵沒有任何問題。

“這個主意好啊。”張莉立即說,“我也給我家若冰當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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