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君霞被害的形在我腦海中漸漸清晰了起來,在我和劉鵬離開吳君霞與張瑤二人後。回到寢室,羅他們三人鬥地主,劉鵬拿了一瓶脈,到羅寢室去看他們鬥地主,然後故意當著羅他們的面喝脈。
剛吃完飯,馬上喝冷水,拉肚子也是理之中的事。劉鵬正是利用了這一點,在喝完飲料後,就告訴羅他拉肚子了,要去廁所蹲一會。而他所謂的拉肚子的時間,正好就是作案時間。
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劉鵬說了要拉肚子,然後就出了羅他們寢室,他沒在羅寢室裡的廁所去,一定還找了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說“我怕等會把你們臭暈了”這類的話,羅他們自然不會懷疑。
劉鵬當然也不會回我們自己的寢室,因為當時我正在洗澡,他也完全有理由不回來。看來,他是早就計劃好了的,獨自,即便事後我們問他,他完全可以說他去了樓層裡的公用廁所。從邏輯上來看,這毫沒有問題。
而張瑤初始的口供,說的是是陪著吳君霞坐了半個小時才離開的。如果我對劉鵬的猜測是正確的,那他不可能是等著張瑤走後才手的啊,他如果去蹲了半個小時的廁所,那再回去看羅他們鬥地主,應該會引起他們懷疑的。
我想起在培訓基地時,顧遠洋打聽到的消息,他說張瑤在說謊話,與吳君霞在案發前幾天才吵過架,不可能陪在案邊呆上那麼久。而通過我對當天晚上的回憶,在回來的路上,張瑤與吳君霞二人似乎真的沒有流。
這樣一來,劉鵬犯案的可能就更大了。因為張瑤很有可能在我和劉鵬走後,馬上就離開了,把吳君霞一個人留在了湖邊。而劉鵬回到寢室,正好從窗戶上看到了這一幕,接著複又回到案邊,殺害了吳君霞。
還有種可能就是,劉鵬早就打聽到了張瑤與吳君霞那幾天在鬧矛盾,所以一路上好幾次在催我走快點先回寢室,想必是斷定在我們都走後,張瑤不會陪著吳君霞,那他就有了作案的機會。
雖然到目前為止,這些都只是我的想象,但真正把前後這些事串連起來,還像那麼一回事。想通了這些細節,我只覺後背發涼,劉鵬這是要有怎樣縝的心思,才能考慮得這麼天無啊。
整個案發過程中,他與我一起回寢室,回寢室後喝冷水,喝了冷水拉肚子,恰好我又在寢室洗澡,他就得去公共廁所。當天晚上宿舍樓的人本來就,加之每個寢室都有廁所,所以肯定沒有人會去公用廁所。
不有人能證明他去過公用廁所,但反過來看,也沒有人能證明他沒去過那裡啊。在外人看來,他怎麼都有正當的不在場理由,這完全就是一次理想的犯罪。
我把我的想法告訴了胖強,他聽得眼睛都沒眨一下,我可以看出,他眼裡的震驚毫不亞於我。聽完後,他咽了一口唾沫才說:“媽的,那個劉鵬是個短跑健將麼?那麼短的時間裡,要從你們宿舍樓到湖邊跑個來回,還要完殺人的事。”
聽胖強這麼一說,我問他是不是懷疑我的猜測,他就說也不是,就是覺單靠劉鵬一個人的話,短時間完這些事,還要在回到羅他們寢室看他們鬥地主時做到面不紅心不跳,難度大的,畢竟,殺一個人,不是那麼簡單的。
的確,我記得當天晚上,刑警的最初鑒定是,吳君霞系割腕後失過多而死,上沒有與人搏鬥過的痕跡。如果這事真的與劉鵬有關,那麼只有兩種可能,一是吳君霞的手腕是他割破的,那他是如何做到讓吳君霞毫不掙紮的呢?第二種可能,就是劉鵬說了什麼話,刺激到了吳君霞,讓乖乖地割腕自殺,這樣的話,劉鵬又到底給說了什麼呢?
“天,雖然劉鵬現在的嫌疑很大,但這些全都是我們憑想象聯結起來的,就像你剛才所說,他所做的一切事,完全都有正當的理由。除非找到關鍵的證據,我們才有辦法指證是他殺了吳君霞。否則,即便我倆肯定他就是兇手,也沒辦法讓其他人相信,更不用說讓法院宣判了。”胖強對我說道。
作為一個警cha,胖強說的我當然明白。證據,證據,我要從哪裡找證據呢,我大腦裡拼命地想著。剛剛我是在張瑤的口供說謊的基礎上,才如此斷定劉鵬是假借拉肚子的名義,重新回到了湖邊,殺害了吳君霞。
既然如此,首先就要確認張瑤究竟是在什麼時候離開吳君霞的。看來,我是有必要去見一見這位老朋友了。說起見,我很沒臉面,因為當初背負著逃跑的罪名,跑來見了我一面,讓我幫,可事過去這麼久了,都已經被移送檢察院了,我還沒能幫洗罪名。
不過,現在案件峰回路轉,劉鵬有了重大嫌疑。當初顧遠洋就說過,除非能把真正的兇手找出來翻案,否則張瑤算是九死一生了。那麼,現在,只要我把劉鵬揪出來,是不是張瑤就沒事了呢?我也算是對的信任有了一個待。
只是,如此的話,劉鵬就會被關進去了。之前,當陳叔和胖強都懷疑劉鵬時,我始終不願意去相信。直到現在,很多可疑的事擺在面前,我才不得不往這方面想,沒想到,一想就想出了這麼大的問題。
我在心裡問自己,如果劉鵬真是兇手,我忍心看著他被槍斃嗎?我不知道。雖然我和他只有一個月的培訓誼,可我們還算是談得來,在我心中,他還一直占據著我工作後到的第一個好朋友的位置,當然,現在這個位置已經換了顧遠洋。
我一抬頭,不經意間,看到了胖強掛在牆上的一件警服。看到它,我心裡有了主意,張瑤與我是同事,劉鵬是我的朋友,但是,我是一個警cha,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的神聖職責,那麼,面對罪犯,就要一視同仁,堅決予以打擊,決不心!
帶著這個想法,我決定明天就去探視張瑤,詳細問問那天晚上的事。我問了胖強,張瑤現在作為殺人嫌犯,我能不能探視。胖強說,本來按規定,我不是張瑤的直系親屬,是沒資格探視的,但是他在看守所那裡有人,可以打個招呼,給我十來分鐘的時間。
十分鐘完全夠了,我在心裡整理了一下想要問的話,包括張瑤與吳君霞案發前吵架的事,還有案發當晚在我和劉鵬走後發生了什麼,還有一個最關鍵的,就是當初究竟是怎麼在刑警的看守下跑出來的,又是如何想到去公用廁所等我,還剛好就把我等著了。
第二天一早,胖強就開著他的捷達,載著我,向看守所駛去。看守所關押的都是刑事犯人,外面全是武警守護。我倆雖然穿著警服,都還是經過了層層檢查,才被放行進去。
我小聲嘀咕了句,都是警cha,還檢查這麼嚴。胖強聽了,悄悄給我解釋說,這裡以前出過幾起事,其中有一起,是害人的家屬冒充警cha,進去把看押的嫌犯弄死了。從那以後,對進出人員的檢查就嚴了,特別是警cha,檢查反而還要嚴一點。
進去後,胖強把我帶到了一個人的辦公室,然後讓我在裡面等他,接著就和那人出去了。我大概等了半小時吧,胖強才回來,然後說可以了。我跟著胖強出來,七拐八彎地,到了一間屋外,胖強說,就在裡面,讓我抓時間,只有十分鐘,我一抬頭,寫著“第六探視室”。
我懷著複雜的心,推開了房門。探視間與之前在電視上見到過的差不多,就是一間小屋子,中間是一塊大大的明玻璃,玻璃兩邊各有一部電話,玻璃是隔音的,嫌犯和探視的人就通過電話流。
剪了頭發、穿著囚服的張瑤已經完全變了模樣,我都快認不出了。當初的長頭發,如今剪得只齊耳朵,臉發白,神憔悴,哪裡還有半點警的樣子。看見我,神沒有太大的變化,完全沒有我想象中的期盼與熱切。
看到這樣子,我心裡一陣痛,無比愧疚。或許,我這麼久都沒有靜,已經完全對我不抱希了吧。還是說,已經被刑警的審問弄得筋疲力盡、防線崩潰,已經放棄了。不管怎樣,變現在這副模樣,或多或都與我有點關系。
我走上前,拿起了這邊的話機。木然地看著我,我敲了敲玻璃,又指了指那邊的話機,才慢慢地拿了起來。
“你,還好嗎?”我猶豫地問道。
“嗯。”好一會,才輕輕地發出了這個音。
“缺不缺什麼,要不要我幫你帶進來?”
“不用了。”言簡意賅。
我一時不知道說什麼好,昨晚想好的幾個問題,此時卻怎麼都開不了口問。
“你是不是有事問我?”還是張瑤主問了起來。
吳君霞被害的形在我腦海中漸漸清晰了起來,在我和劉鵬離開吳君霞與張瑤二人後。回到寢室,羅他們三人鬥地主,劉鵬拿了一瓶脈,到羅寢室去看他們鬥地主,然後故意當著羅他們的面喝脈。
剛吃完飯,馬上喝冷水,拉肚子也是理之中的事。劉鵬正是利用了這一點,在喝完飲料後,就告訴羅他拉肚子了,要去廁所蹲一會。而他所謂的拉肚子的時間,正好就是作案時間。
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劉鵬說了要拉肚子,然後就出了羅他們寢室,他沒在羅寢室裡的廁所去,一定還找了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說“我怕等會把你們臭暈了”這類的話,羅他們自然不會懷疑。
劉鵬當然也不會回我們自己的寢室,因為當時我正在洗澡,他也完全有理由不回來。看來,他是早就計劃好了的,獨自,即便事後我們問他,他完全可以說他去了樓層裡的公用廁所。從邏輯上來看,這毫沒有問題。
而張瑤初始的口供,說的是是陪著吳君霞坐了半個小時才離開的。如果我對劉鵬的猜測是正確的,那他不可能是等著張瑤走後才手的啊,他如果去蹲了半個小時的廁所,那再回去看羅他們鬥地主,應該會引起他們懷疑的。
我想起在培訓基地時,顧遠洋打聽到的消息,他說張瑤在說謊話,與吳君霞在案發前幾天才吵過架,不可能陪在案邊呆上那麼久。而通過我對當天晚上的回憶,在回來的路上,張瑤與吳君霞二人似乎真的沒有流。
這樣一來,劉鵬犯案的可能就更大了。因為張瑤很有可能在我和劉鵬走後,馬上就離開了,把吳君霞一個人留在了湖邊。而劉鵬回到寢室,正好從窗戶上看到了這一幕,接著複又回到案邊,殺害了吳君霞。
還有種可能就是,劉鵬早就打聽到了張瑤與吳君霞那幾天在鬧矛盾,所以一路上好幾次在催我走快點先回寢室,想必是斷定在我們都走後,張瑤不會陪著吳君霞,那他就有了作案的機會。
雖然到目前為止,這些都只是我的想象,但真正把前後這些事串連起來,還像那麼一回事。想通了這些細節,我只覺後背發涼,劉鵬這是要有怎樣縝的心思,才能考慮得這麼天無啊。
整個案發過程中,他與我一起回寢室,回寢室後喝冷水,喝了冷水拉肚子,恰好我又在寢室洗澡,他就得去公共廁所。當天晚上宿舍樓的人本來就,加之每個寢室都有廁所,所以肯定沒有人會去公用廁所。
不有人能證明他去過公用廁所,但反過來看,也沒有人能證明他沒去過那裡啊。在外人看來,他怎麼都有正當的不在場理由,這完全就是一次理想的犯罪。
我把我的想法告訴了胖強,他聽得眼睛都沒眨一下,我可以看出,他眼裡的震驚毫不亞於我。聽完後,他咽了一口唾沫才說:“媽的,那個劉鵬是個短跑健將麼?那麼短的時間裡,要從你們宿舍樓到湖邊跑個來回,還要完殺人的事。”
聽胖強這麼一說,我問他是不是懷疑我的猜測,他就說也不是,就是覺單靠劉鵬一個人的話,短時間完這些事,還要在回到羅他們寢室看他們鬥地主時做到面不紅心不跳,難度大的,畢竟,殺一個人,不是那麼簡單的。
的確,我記得當天晚上,刑警的最初鑒定是,吳君霞系割腕後失過多而死,上沒有與人搏鬥過的痕跡。如果這事真的與劉鵬有關,那麼只有兩種可能,一是吳君霞的手腕是他割破的,那他是如何做到讓吳君霞毫不掙紮的呢?第二種可能,就是劉鵬說了什麼話,刺激到了吳君霞,讓乖乖地割腕自殺,這樣的話,劉鵬又到底給說了什麼呢?
“天,雖然劉鵬現在的嫌疑很大,但這些全都是我們憑想象聯結起來的,就像你剛才所說,他所做的一切事,完全都有正當的理由。除非找到關鍵的證據,我們才有辦法指證是他殺了吳君霞。否則,即便我倆肯定他就是兇手,也沒辦法讓其他人相信,更不用說讓法院宣判了。”胖強對我說道。
作為一個警cha,胖強說的我當然明白。證據,證據,我要從哪裡找證據呢,我大腦裡拼命地想著。剛剛我是在張瑤的口供說謊的基礎上,才如此斷定劉鵬是假借拉肚子的名義,重新回到了湖邊,殺害了吳君霞。
既然如此,首先就要確認張瑤究竟是在什麼時候離開吳君霞的。看來,我是有必要去見一見這位老朋友了。說起見,我很沒臉面,因為當初背負著逃跑的罪名,跑來見了我一面,讓我幫,可事過去這麼久了,都已經被移送檢察院了,我還沒能幫洗罪名。
不過,現在案件峰回路轉,劉鵬有了重大嫌疑。當初顧遠洋就說過,除非能把真正的兇手找出來翻案,否則張瑤算是九死一生了。那麼,現在,只要我把劉鵬揪出來,是不是張瑤就沒事了呢?我也算是對的信任有了一個待。
只是,如此的話,劉鵬就會被關進去了。之前,當陳叔和胖強都懷疑劉鵬時,我始終不願意去相信。直到現在,很多可疑的事擺在面前,我才不得不往這方面想,沒想到,一想就想出了這麼大的問題。
我在心裡問自己,如果劉鵬真是兇手,我忍心看著他被槍斃嗎?我不知道。雖然我和他只有一個月的培訓誼,可我們還算是談得來,在我心中,他還一直占據著我工作後到的第一個好朋友的位置,當然,現在這個位置已經換了顧遠洋。
我一抬頭,不經意間,看到了胖強掛在牆上的一件警服。看到它,我心裡有了主意,張瑤與我是同事,劉鵬是我的朋友,但是,我是一個警cha,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的神聖職責,那麼,面對罪犯,就要一視同仁,堅決予以打擊,決不心!
帶著這個想法,我決定明天就去探視張瑤,詳細問問那天晚上的事。我問了胖強,張瑤現在作為殺人嫌犯,我能不能探視。胖強說,本來按規定,我不是張瑤的直系親屬,是沒資格探視的,但是他在看守所那裡有人,可以打個招呼,給我十來分鐘的時間。
十分鐘完全夠了,我在心裡整理了一下想要問的話,包括張瑤與吳君霞案發前吵架的事,還有案發當晚在我和劉鵬走後發生了什麼,還有一個最關鍵的,就是當初究竟是怎麼在刑警的看守下跑出來的,又是如何想到去公用廁所等我,還剛好就把我等著了。
第二天一早,胖強就開著他的捷達,載著我,向看守所駛去。看守所關押的都是刑事犯人,外面全是武警守護。我倆雖然穿著警服,都還是經過了層層檢查,才被放行進去。
我小聲嘀咕了句,都是警cha,還檢查這麼嚴。胖強聽了,悄悄給我解釋說,這裡以前出過幾起事,其中有一起,是害人的家屬冒充警cha,進去把看押的嫌犯弄死了。從那以後,對進出人員的檢查就嚴了,特別是警cha,檢查反而還要嚴一點。
進去後,胖強把我帶到了一個人的辦公室,然後讓我在裡面等他,接著就和那人出去了。我大概等了半小時吧,胖強才回來,然後說可以了。我跟著胖強出來,七拐八彎地,到了一間屋外,胖強說,就在裡面,讓我抓時間,只有十分鐘,我一抬頭,寫著“第六探視室”。
我懷著複雜的心,推開了房門。探視間與之前在電視上見到過的差不多,就是一間小屋子,中間是一塊大大的明玻璃,玻璃兩邊各有一部電話,玻璃是隔音的,嫌犯和探視的人就通過電話流。
剪了頭發、穿著囚服的張瑤已經完全變了模樣,我都快認不出了。當初的長頭發,如今剪得只齊耳朵,臉發白,神憔悴,哪裡還有半點警的樣子。看見我,神沒有太大的變化,完全沒有我想象中的期盼與熱切。
看到這樣子,我心裡一陣痛,無比愧疚。或許,我這麼久都沒有靜,已經完全對我不抱希了吧。還是說,已經被刑警的審問弄得筋疲力盡、防線崩潰,已經放棄了。不管怎樣,變現在這副模樣,或多或都與我有點關系。
我走上前,拿起了這邊的話機。木然地看著我,我敲了敲玻璃,又指了指那邊的話機,才慢慢地拿了起來。
“你,還好嗎?”我猶豫地問道。
“嗯。”好一會,才輕輕地發出了這個音。
“缺不缺什麼,要不要我幫你帶進來?”
“不用了。”言簡意賅。
我一時不知道說什麼好,昨晚想好的幾個問題,此時卻怎麼都開不了口問。
“你是不是有事問我?”還是張瑤主問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