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凡者的世界,等級分明。
普通人爲超凡者需要進行魂變儀式,經歷第一次靈魂蛻變,完全激發靈魂的融合能力。
魂變功之後,選擇融合不同的“魔魂”轉爲相應的超凡職業。
魔魂就是各類魔、異怪、昆蟲、魔和惡魔的靈魂的統稱,不包括智慧種族的靈魂,把兩者區分開來。
第一次融合的魔魂被稱爲主魂。
主魂可以發揮出最大的作用,對超凡者的實力加也是最高的,並且決定了職業方向。隨著實力的提升,靈魂會越來越強大,直到發生一次靈魂升騰,即可再融合一個新的魔魂,一般作副魂。
每融合一個魔魂,超凡者的職業等級便提升一級。
一級到三級屬於初階超凡者,擁有一個主魂和兩個副魂。三級是階位瓶頸,如果想突破到中階,也就是四級到六級,那麼就必須再進行一次魂變,然後融合新的主魂。
隨著階位的提升,魂變的難度也越來越大。
超凡者從初階一級,提升到高階九級,總共需要經歷三次魂變和六次升騰,以及融合九個魔魂。
在高階之上,進行第四次魂變儀式,則進傳奇!
十級以上的超凡者都是傳奇,他們突破人類壽命限制,擁有常人難以想像的強大力量。
許多人終其一生都只聽說過傳奇的故事,但是沒有遇見傳奇在眼前。
現在,雷恩就看到了一位疑似傳奇的獵魔人!
不過旅館中除了可能矮人佐爾坦以外,其他人都沒意識到有一位傳奇在邊,只是把羅傑當作一個比較強的獵魔人。
“有時候,不明真相也是一種幸運。”
雷恩暗自嘀咕一句。
他對這個獵魔人的強大有著非常直觀的,相較於普通人的靈魂,羅傑的靈魂好似太般耀眼,幾乎無法直視。
甚至只是看了一眼,就讓自己到反噬,真不知道他出手時有多可怕!
雷恩沒敢再看,生怕招惹到這位格好像很冷酷的傳奇。
他匆匆吃完剩下的土豆燉,趕上樓回到自己的房間。
然而,雷恩不知道,在他上樓之後,羅傑看了一眼他的背影,對佐爾坦說道:“這個年輕人是什麼來歷,你跟他很悉?”
“不算很,一個剛來裡恩區的小夥子,要麼剛被學院淘汰,要麼就是跟家裡鬧翻了。他住進來才一天,不過是一個很厲害的機械工匠。”佐爾坦了自己的鬍鬚,想起剛纔看到的那管子,忍不住問道:“你怎麼知道的?”
“他上有工坊的味道,一路從你的院子裡傳出來,我隔著三條街都能聞得到。”
佐爾坦驚歎一聲,“你這鼻子真是比狗還靈。”
“有意思的年輕人。”羅傑收回目,貓瞳般的眼中閃過思索之。
“別說雷恩了。”佐爾坦放下酒杯,從口袋裡掏出卡牌,道:“來來來,我們先打幾局過把癮。十年沒見,讓我看看你的牌技是不是退步了。嘿嘿,我這些年可收集了不稀有卡,如果你還是十年前的水平,那就等著死吧!”
羅傑臉微變,坐直了,嚴肅道:“就算我這幾年都在睡覺,你也別想贏我。”
說著,他從腰間的皮囊裡拿出了一大疊卡牌。
第二天早上,神奕奕的雷恩下樓到旅館大堂,卻看到佐爾坦和羅傑還坐在櫃檯上打牌。
兩人連位置都沒變過,顯然是從昨晚打牌到現在。
雷恩沒去打擾他們,從旁邊經過,吃了免費的早餐就進了後面的工坊,繼續加工霰彈槍的零件。
連續幾天,雷恩從早到晚泡在工坊裡面,一個又一個零件功製造出來。
每天早晚各一次,他都會到旅館大堂裡用餐,然後看到佐爾坦和羅傑兩人在打牌。
佐爾坦把旅館給手下的夥計,別的事都不管了。
羅傑也是如此,堂堂一位傳奇超凡者,坐在那裡沒日沒夜的打牌,簡直像是一個在網吧吃住了幾個月的網癮年。
原本在雷恩心目中的高手形象,頓時就崩塌了。
五天後,雷恩手裡拿著剛磨製完的黑木質槍托,長長的呼出一口氣。
這是霰彈槍的最後一個部件了!
其它70個零件都已經制造好,加上這個槍托,就能組裝一把完整的雷明頓M870霰彈槍。
他拿著槍托走到工作臺前,全部零件擺放在一張布上,整齊的列好。
沒有任何停頓,雷恩開始組裝起來。
雖然這是第一次實組裝,但是他在遊戲和手機裡組裝過數百遍,順序早已爛於心,哪一步該安裝哪一個零件,閉著眼睛都能搞定。
雙手作不停,如行雲流水一般順暢,很快,一把純黑的霰彈槍出現在手裡,展現出工藝之。
雷恩了一下槍的重量和尺寸,跟三維結構圖裡的參數非常接近,握在手裡沉甸甸的,用來砸人也沒問題。
他把槍托頂在右肩,左手托住槍的前護木,做了一個瞄準的姿勢。
扣扳機,發出一聲脆響。
左手拉護木,咔嚓一聲,乾脆利落的重新上膛,扳扳機又是一聲脆響。連續幾次快速空彈裝填,都沒出現問題,部結構非常穩定的運轉。
現在就差裝上子彈了。
雷恩看向桌上的一個紙盒,他昨天就做好了子彈。
佐爾坦有一臺專門製造子彈的單步式旋塔牀,只需更換相應大小的模,就能手制子彈。
M870使用的是12號口徑子彈,雷恩用黃銅手工製作了一批彈殼,配上底火和鋼珠,用掉所有的黑火藥,總共製造了三十枚霰彈。
工坊裡有一面靶牆,是佐爾坦平時用來試槍的,上面坑坑窪窪,整個石制牆面都被打掉了一層。
雷恩裝上一枚子彈,站在五米外對著牆開了一槍。
砰!
一聲悶響,槍管噴出白煙,一濃烈的火藥味傳進鼻孔。
雷恩擡手掃開面前的煙霧,臉上滿是止不住的欣喜。
槍傳來的後座力不小,但是在可承的範圍之。他走到靶牆前仔細檢查了一遍,找到幾十個細的小孔,分佈非常隨機,殺傷範圍籠罩半平方米左右,威力相當驚人。
如果這一槍轟在人的上,肯定能把人打篩子!
接下來,雷恩一次裝上三枚子彈,連續快速擊,砰砰砰三聲,在靶牆上留下更多的小孔。不過靶牆上本來就有無數的坑,七八糟,如果不是特意去找,很難發現這些不起眼的小孔。
“可以了,這把槍沒問題,就是煙霧太燻人,以後有機會再改進吧。”
雷恩沒有再繼續測試,子彈總共就三十顆,剩下的不能浪費。
“現在,復仇的時候到了。”
他默默把槍拆零件,和子彈一起用黑布袋裝好,走出了工坊。經過旅館大堂的時候,佐爾坦和羅傑還在打牌,他上樓把布袋放到了房間的牀底下,然後又下樓到櫃檯前。
“佐爾坦,明天我就不借用你的工坊了。”
佐爾坦擡頭看了雷恩一眼,驚訝道:“這麼快就好了?”
但是他現在的心思都在打牌上,沒等雷恩回答就搖一下手,“你借用了五天工坊,用掉的材料我也不仔細算,總共給我300銅裡索就行了。”
雷恩爽快的付了錢,真誠道:“謝謝。”
這次借用中他其實是佔了便宜的,五天期間用掉的煤和金屬材料,肯定不止50銅裡索。如果沒有佐爾坦的慷慨幫助,他不知道要什麼時候才能復仇。
佐爾坦毫不在意的點了點頭,沒有再說話。
坐在他對面的羅傑更是專注於卡牌,連看都沒看雷恩一眼。
雷恩沒有打擾他們,轉出了旅館。
他沿著幾天前來時的路返回,經過正義教堂時還多看了一眼,可惜這幾天沒有墮落者審判,所以沒機會吸收靈魂充電。
到了車站,坐上公共汽車,經過一次換乘後,雷恩抵達了霍尼頓區的伍德街。
霍尼頓區的居民以商人、白領和商會員工爲主,大多從事面的工作,經濟條件比貧民區寬裕很多,街上也沒有那麼擁。
雷恩對伍德街比較悉,很快就到了自己想找的地方。
ωωω ★тt kán ★℃o
馬尼之劍,那家不久前工作過的劍館。
雷恩沒有靠近劍館,以免被認識的人看見認出來,而是在數百米外的一個天咖啡館坐下,點了一杯冰茶,坐在偏僻的角落裡,隨手拿起一份報紙翻看,時不時開啓靈魂之眼,遠遠的觀察著劍館的門口靜。
他在等艾斯伯格和拉姆齊出來,掌握他們的行蹤。
復仇的第一步是找到兩人的住址,但是雷恩並不打算在城裡手。因爲霰彈槍的聲音太大了,即使殺了兩人,自己很可能也要被抓捕。
隆杉德城是銀星公爵的領地,公爵手下有兩支強大的私人武裝,其中之一的銀裝騎士團負責城中治安,那些守衛都是銀裝騎士團的員。
另外還有三大教會的超凡力量,一個普通人在城裡開槍,無異於自尋死路。
但也不是全無機會。
雷恩從記憶中的線索判斷,自己是在城裡被打暈的,穿越甦醒後卻在城外的河裡。
費雷格侖河的水流並不湍急,不可能在短時間把衝得那麼遠,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拉姆齊是在城外拋。
換言之,艾斯伯格和拉姆齊在城外一定有個據點,也就是那天晚上自己被毆打了幾個小時的地方。
並且,這個據點應該離穿越時的河邊不遠。
如果能找到這個地方,手的機會就來了。
超凡者的世界,等級分明。
普通人爲超凡者需要進行魂變儀式,經歷第一次靈魂蛻變,完全激發靈魂的融合能力。
魂變功之後,選擇融合不同的“魔魂”轉爲相應的超凡職業。
魔魂就是各類魔、異怪、昆蟲、魔和惡魔的靈魂的統稱,不包括智慧種族的靈魂,把兩者區分開來。
第一次融合的魔魂被稱爲主魂。
主魂可以發揮出最大的作用,對超凡者的實力加也是最高的,並且決定了職業方向。隨著實力的提升,靈魂會越來越強大,直到發生一次靈魂升騰,即可再融合一個新的魔魂,一般作副魂。
每融合一個魔魂,超凡者的職業等級便提升一級。
一級到三級屬於初階超凡者,擁有一個主魂和兩個副魂。三級是階位瓶頸,如果想突破到中階,也就是四級到六級,那麼就必須再進行一次魂變,然後融合新的主魂。
隨著階位的提升,魂變的難度也越來越大。
超凡者從初階一級,提升到高階九級,總共需要經歷三次魂變和六次升騰,以及融合九個魔魂。
在高階之上,進行第四次魂變儀式,則進傳奇!
十級以上的超凡者都是傳奇,他們突破人類壽命限制,擁有常人難以想像的強大力量。
許多人終其一生都只聽說過傳奇的故事,但是沒有遇見傳奇在眼前。
現在,雷恩就看到了一位疑似傳奇的獵魔人!
不過旅館中除了可能矮人佐爾坦以外,其他人都沒意識到有一位傳奇在邊,只是把羅傑當作一個比較強的獵魔人。
“有時候,不明真相也是一種幸運。”
雷恩暗自嘀咕一句。
他對這個獵魔人的強大有著非常直觀的,相較於普通人的靈魂,羅傑的靈魂好似太般耀眼,幾乎無法直視。
甚至只是看了一眼,就讓自己到反噬,真不知道他出手時有多可怕!
雷恩沒敢再看,生怕招惹到這位格好像很冷酷的傳奇。
他匆匆吃完剩下的土豆燉,趕上樓回到自己的房間。
然而,雷恩不知道,在他上樓之後,羅傑看了一眼他的背影,對佐爾坦說道:“這個年輕人是什麼來歷,你跟他很悉?”
“不算很,一個剛來裡恩區的小夥子,要麼剛被學院淘汰,要麼就是跟家裡鬧翻了。他住進來才一天,不過是一個很厲害的機械工匠。”佐爾坦了自己的鬍鬚,想起剛纔看到的那管子,忍不住問道:“你怎麼知道的?”
“他上有工坊的味道,一路從你的院子裡傳出來,我隔著三條街都能聞得到。”
佐爾坦驚歎一聲,“你這鼻子真是比狗還靈。”
“有意思的年輕人。”羅傑收回目,貓瞳般的眼中閃過思索之。
“別說雷恩了。”佐爾坦放下酒杯,從口袋裡掏出卡牌,道:“來來來,我們先打幾局過把癮。十年沒見,讓我看看你的牌技是不是退步了。嘿嘿,我這些年可收集了不稀有卡,如果你還是十年前的水平,那就等著死吧!”
羅傑臉微變,坐直了,嚴肅道:“就算我這幾年都在睡覺,你也別想贏我。”
說著,他從腰間的皮囊裡拿出了一大疊卡牌。
第二天早上,神奕奕的雷恩下樓到旅館大堂,卻看到佐爾坦和羅傑還坐在櫃檯上打牌。
兩人連位置都沒變過,顯然是從昨晚打牌到現在。
雷恩沒去打擾他們,從旁邊經過,吃了免費的早餐就進了後面的工坊,繼續加工霰彈槍的零件。
連續幾天,雷恩從早到晚泡在工坊裡面,一個又一個零件功製造出來。
每天早晚各一次,他都會到旅館大堂裡用餐,然後看到佐爾坦和羅傑兩人在打牌。
佐爾坦把旅館給手下的夥計,別的事都不管了。
羅傑也是如此,堂堂一位傳奇超凡者,坐在那裡沒日沒夜的打牌,簡直像是一個在網吧吃住了幾個月的網癮年。
原本在雷恩心目中的高手形象,頓時就崩塌了。
五天後,雷恩手裡拿著剛磨製完的黑木質槍托,長長的呼出一口氣。
這是霰彈槍的最後一個部件了!
其它70個零件都已經制造好,加上這個槍托,就能組裝一把完整的雷明頓M870霰彈槍。
他拿著槍托走到工作臺前,全部零件擺放在一張布上,整齊的列好。
沒有任何停頓,雷恩開始組裝起來。
雖然這是第一次實組裝,但是他在遊戲和手機裡組裝過數百遍,順序早已爛於心,哪一步該安裝哪一個零件,閉著眼睛都能搞定。
雙手作不停,如行雲流水一般順暢,很快,一把純黑的霰彈槍出現在手裡,展現出工藝之。
雷恩了一下槍的重量和尺寸,跟三維結構圖裡的參數非常接近,握在手裡沉甸甸的,用來砸人也沒問題。
他把槍托頂在右肩,左手托住槍的前護木,做了一個瞄準的姿勢。
扣扳機,發出一聲脆響。
左手拉護木,咔嚓一聲,乾脆利落的重新上膛,扳扳機又是一聲脆響。連續幾次快速空彈裝填,都沒出現問題,部結構非常穩定的運轉。
現在就差裝上子彈了。
雷恩看向桌上的一個紙盒,他昨天就做好了子彈。
佐爾坦有一臺專門製造子彈的單步式旋塔牀,只需更換相應大小的模,就能手制子彈。
M870使用的是12號口徑子彈,雷恩用黃銅手工製作了一批彈殼,配上底火和鋼珠,用掉所有的黑火藥,總共製造了三十枚霰彈。
工坊裡有一面靶牆,是佐爾坦平時用來試槍的,上面坑坑窪窪,整個石制牆面都被打掉了一層。
雷恩裝上一枚子彈,站在五米外對著牆開了一槍。
砰!
一聲悶響,槍管噴出白煙,一濃烈的火藥味傳進鼻孔。
雷恩擡手掃開面前的煙霧,臉上滿是止不住的欣喜。
槍傳來的後座力不小,但是在可承的範圍之。他走到靶牆前仔細檢查了一遍,找到幾十個細的小孔,分佈非常隨機,殺傷範圍籠罩半平方米左右,威力相當驚人。
如果這一槍轟在人的上,肯定能把人打篩子!
接下來,雷恩一次裝上三枚子彈,連續快速擊,砰砰砰三聲,在靶牆上留下更多的小孔。不過靶牆上本來就有無數的坑,七八糟,如果不是特意去找,很難發現這些不起眼的小孔。
“可以了,這把槍沒問題,就是煙霧太燻人,以後有機會再改進吧。”
雷恩沒有再繼續測試,子彈總共就三十顆,剩下的不能浪費。
“現在,復仇的時候到了。”
他默默把槍拆零件,和子彈一起用黑布袋裝好,走出了工坊。經過旅館大堂的時候,佐爾坦和羅傑還在打牌,他上樓把布袋放到了房間的牀底下,然後又下樓到櫃檯前。
“佐爾坦,明天我就不借用你的工坊了。”
佐爾坦擡頭看了雷恩一眼,驚訝道:“這麼快就好了?”
但是他現在的心思都在打牌上,沒等雷恩回答就搖一下手,“你借用了五天工坊,用掉的材料我也不仔細算,總共給我300銅裡索就行了。”
雷恩爽快的付了錢,真誠道:“謝謝。”
這次借用中他其實是佔了便宜的,五天期間用掉的煤和金屬材料,肯定不止50銅裡索。如果沒有佐爾坦的慷慨幫助,他不知道要什麼時候才能復仇。
佐爾坦毫不在意的點了點頭,沒有再說話。
坐在他對面的羅傑更是專注於卡牌,連看都沒看雷恩一眼。
雷恩沒有打擾他們,轉出了旅館。
他沿著幾天前來時的路返回,經過正義教堂時還多看了一眼,可惜這幾天沒有墮落者審判,所以沒機會吸收靈魂充電。
到了車站,坐上公共汽車,經過一次換乘後,雷恩抵達了霍尼頓區的伍德街。
霍尼頓區的居民以商人、白領和商會員工爲主,大多從事面的工作,經濟條件比貧民區寬裕很多,街上也沒有那麼擁。
雷恩對伍德街比較悉,很快就到了自己想找的地方。
ωωω ★тt kán ★℃o
馬尼之劍,那家不久前工作過的劍館。
雷恩沒有靠近劍館,以免被認識的人看見認出來,而是在數百米外的一個天咖啡館坐下,點了一杯冰茶,坐在偏僻的角落裡,隨手拿起一份報紙翻看,時不時開啓靈魂之眼,遠遠的觀察著劍館的門口靜。
他在等艾斯伯格和拉姆齊出來,掌握他們的行蹤。
復仇的第一步是找到兩人的住址,但是雷恩並不打算在城裡手。因爲霰彈槍的聲音太大了,即使殺了兩人,自己很可能也要被抓捕。
隆杉德城是銀星公爵的領地,公爵手下有兩支強大的私人武裝,其中之一的銀裝騎士團負責城中治安,那些守衛都是銀裝騎士團的員。
另外還有三大教會的超凡力量,一個普通人在城裡開槍,無異於自尋死路。
但也不是全無機會。
雷恩從記憶中的線索判斷,自己是在城裡被打暈的,穿越甦醒後卻在城外的河裡。
費雷格侖河的水流並不湍急,不可能在短時間把衝得那麼遠,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拉姆齊是在城外拋。
換言之,艾斯伯格和拉姆齊在城外一定有個據點,也就是那天晚上自己被毆打了幾個小時的地方。
並且,這個據點應該離穿越時的河邊不遠。
如果能找到這個地方,手的機會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