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音一落,屋驚嘆聲不斷。
“我去!”
“大佬!”
“學神!”
“啊啊啊啊啊!妹妹!”
“牛b!”
五個人的臉上,同款震驚表。
徐京墨淺淺勾了下,突然有一種與有榮焉的自豪。
他好心的沒繼續開口打擊他們。
18歲的他們,是萬中挑一的名牌大學高材生。
可17歲的杜若,是數千萬人中挑一的高智商天才。
并非麻省理工的普通在校大學生。
是麻省理工數學、理雙碩士學位,理學的在讀博士生。
的導師,是曾經諾貝爾理學獎的獲得者。
而,是那人的親傳弟子之一。
7歲時,參加香港大學為天才兒特設的年班;9歲時,考上加州理工學院;12歲時,轉到麻省理工攻讀碩士學位;16歲時,繼續攻讀博士學位。
用測試數據來判斷的結果就是,杜若的智商高達170,是可以被奉若神明的孩子。
家世顯赫、長得跟天仙似的漂亮、異于常人的聰明,就像是上天格外偏的寵兒。
徐京墨第一次見到,就知道跟別人不一樣。
他打小就喜歡惡作劇,用他媽的話說,他生下來像是來討債的,養他好比養了十條哈士奇,每天都在拆家。
從他會走路開始,便開始了混世魔王的一生。
往價值上億的古董花瓶里撒尿;
往老爹的式咖啡里倒醬油;
用老媽的口紅在幾十萬的真皮沙發上作畫;
倒食用油幫阿姨拖地;
和面在家里玩‘面泥’;
在浴缸里泡‘水靈’,導致整條街的下水道都堵塞;
……
招貓逗狗上樹爬墻都是他的日常作,家里就沒有能逃過他毒手的東西。
而他老爹又倡導熊孩子就是欠揍,棒底下出孝子的原則,生生把他揍得一反骨。
小時候是單純不懂事,長大了就是純純故意的逆反,打他的子折了一又一,只要打不死他,闖禍就一天都不落下。
后來他開始上兒園,上學第一天,老師剛把哭的小朋友們哄好,他便故意說‘你們爸爸媽媽不要你們嘍~’,把兒園老師氣夠嗆,又因為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徐家的,對他敢怒不敢言,導致他一直無法無天。
他在兒園自立山頭,收了一幫人當小弟,頗有一種電影里‘古仔’的架勢,他爸媽一直擔心他從此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可以說,他在5歲之前,從來就沒遇到過能讓他心服口服的人,大人們不過是仗著他反抗不了,同齡人又都是他的手下敗將。
杜若是第一個,讓他好奇,讓他生氣,讓他佩服,他又死活都贏不了的人。
家里有個哭的徐黛月,導致他特別討厭孩子。
徐黛月特別哭,見到蟲子會哭,被兇會哭,被嚇會哭,哭起來沒完沒了,特別煩人,他認為所有的孩子都一樣。
當他爸因為工作原因換了一座城市時,他本就因搬家不開心。
被告知要帶他去朋友家拜訪,讓他給對方家里的小姑娘準備一份禮時,他就更是心不甘不愿。
故意買了只龍貓,就想嚇嚇,讓害怕到不敢來惹他。
沒想到,小姑娘面不改,甚至還挑釁他。
他跟斗智斗勇了好久,一次都沒贏過,簡直要氣死他了。
既生瑜何生亮,他真的要被氣吐了。
男子漢大丈夫,能屈能,打不過就要加!
他跟說,休戰,做朋友吧。
他想跟和好,深了解了解,怎麼這個人的大腦構造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樣呢。
沒想到還嫌棄他!
他在哪兒不是備追捧的孩子王啊,竟然還有人嫌棄他!
他不信這個邪,杜若越嫌棄他,他越要跟做朋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就差把當祖宗供起來了,可算得到了的認可。
不過,也是越接了解杜若,越覺得其他人都是如此平凡又無趣。
沒有任何人能比杜若更有意思,每一天都能給他驚艷,讓他看見就覺得高興。
后來杜若去參加年班,他不能每天都見到,他會不開心,他會想。
那種難過是比從北方換到不適應的南方城市居住更不開心,那種思念是比見不到爺爺還要更想念一個人。
他也想跟一起去年班,但是他不夠格,年班不要他,因為他不是天才。
他那個時候還不知道,天才是天生的,不是后天努力就能實現的。
他只知道他想見杜若。
他開始努力學習,杜若學過的東西,他都跟著學,學魔方、學數學、學理…
他變了年級第一,他被老師夸聰明絕頂,他比同齡人都要厲害得不止一點半點。
可無論他怎麼努力,他都追不上杜若的腳步。
直到有一天,杜若跟他說,考上大學了,要出國去讀書。
他才清楚地意識到,他們之間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杜若注定是他可不可及的存在。
他還是個小學生,已經變了大學生,甚至比他還小了一歲。
杜若出國了。
他見的次數開始年計算,從一年幾次變一年一次,又變幾年一次。
他眼睜睜地看著越來越忙,越走越高,越來越讓人追趕不上。
而他,像個正常人、普通人一樣,按部就班的上小學、上初中、上高中,擁有普通的同學和普通的朋友。
他跟杜若之間,有著一條無形的鴻。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對起了異樣的心思,他只知道自從杜若離開以后,在他的世界里,其他人都不過爾爾。
千千萬萬個普普通通的人,抵不過一個杜若的存在。
他邊向來簇擁者無數,他哥,他老大,唯他馬首是瞻。
可他只想那個人回來,喊他徐京墨,一副嫌棄又傲的模樣,時不時跟他拌幾句,警告他不要想著造反,生氣的時候還會捶他幾下。
每天路過家門口時,會想。
同學、朋友們討論漂亮的孩子時,會想。
有人跟他表白時,會想。
青春期的每一場春夢,也是。
他是宇宙中隨可見的塵埃,覬覦著一顆格外閃亮的星星。
暗是一種禮貌。
杜若說,他是唯一的朋友。
那他就要當好唯一的朋友。
他不能說,也不敢說,他怕他連唯一的朋友份都沒了。
這是,留給他,唯一的一點念想。
有些夢不敢隨意奢求,不敢癡心妄想,只要主人公存在,就已經足夠好。
徐京墨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緒里,眼前突然出現一只細膩白皙的手,覆上他的額頭。
他側眸看過去,見杜若眼含關切地問他:“這麼燙,你怎麼又發燒了?都燒呆滯了,吃藥沒有用嗎?”
他的心跳如同擂鼓,震耳聾,卻只有他一個人能聽得見。
徐京墨目炯炯地盯著,腦袋一片空白,完全不想思考什麼,又有點想試探什麼,他聲音虛弱地開口說:“杜若,我有點難。”
難,心也難。
話音一落,屋驚嘆聲不斷。
“我去!”
“大佬!”
“學神!”
“啊啊啊啊啊!妹妹!”
“牛b!”
五個人的臉上,同款震驚表。
徐京墨淺淺勾了下,突然有一種與有榮焉的自豪。
他好心的沒繼續開口打擊他們。
18歲的他們,是萬中挑一的名牌大學高材生。
可17歲的杜若,是數千萬人中挑一的高智商天才。
并非麻省理工的普通在校大學生。
是麻省理工數學、理雙碩士學位,理學的在讀博士生。
的導師,是曾經諾貝爾理學獎的獲得者。
而,是那人的親傳弟子之一。
7歲時,參加香港大學為天才兒特設的年班;9歲時,考上加州理工學院;12歲時,轉到麻省理工攻讀碩士學位;16歲時,繼續攻讀博士學位。
用測試數據來判斷的結果就是,杜若的智商高達170,是可以被奉若神明的孩子。
家世顯赫、長得跟天仙似的漂亮、異于常人的聰明,就像是上天格外偏的寵兒。
徐京墨第一次見到,就知道跟別人不一樣。
他打小就喜歡惡作劇,用他媽的話說,他生下來像是來討債的,養他好比養了十條哈士奇,每天都在拆家。
從他會走路開始,便開始了混世魔王的一生。
往價值上億的古董花瓶里撒尿;
往老爹的式咖啡里倒醬油;
用老媽的口紅在幾十萬的真皮沙發上作畫;
倒食用油幫阿姨拖地;
和面在家里玩‘面泥’;
在浴缸里泡‘水靈’,導致整條街的下水道都堵塞;
……
招貓逗狗上樹爬墻都是他的日常作,家里就沒有能逃過他毒手的東西。
而他老爹又倡導熊孩子就是欠揍,棒底下出孝子的原則,生生把他揍得一反骨。
小時候是單純不懂事,長大了就是純純故意的逆反,打他的子折了一又一,只要打不死他,闖禍就一天都不落下。
后來他開始上兒園,上學第一天,老師剛把哭的小朋友們哄好,他便故意說‘你們爸爸媽媽不要你們嘍~’,把兒園老師氣夠嗆,又因為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徐家的,對他敢怒不敢言,導致他一直無法無天。
他在兒園自立山頭,收了一幫人當小弟,頗有一種電影里‘古仔’的架勢,他爸媽一直擔心他從此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可以說,他在5歲之前,從來就沒遇到過能讓他心服口服的人,大人們不過是仗著他反抗不了,同齡人又都是他的手下敗將。
杜若是第一個,讓他好奇,讓他生氣,讓他佩服,他又死活都贏不了的人。
家里有個哭的徐黛月,導致他特別討厭孩子。
徐黛月特別哭,見到蟲子會哭,被兇會哭,被嚇會哭,哭起來沒完沒了,特別煩人,他認為所有的孩子都一樣。
當他爸因為工作原因換了一座城市時,他本就因搬家不開心。
被告知要帶他去朋友家拜訪,讓他給對方家里的小姑娘準備一份禮時,他就更是心不甘不愿。
故意買了只龍貓,就想嚇嚇,讓害怕到不敢來惹他。
沒想到,小姑娘面不改,甚至還挑釁他。
他跟斗智斗勇了好久,一次都沒贏過,簡直要氣死他了。
既生瑜何生亮,他真的要被氣吐了。
男子漢大丈夫,能屈能,打不過就要加!
他跟說,休戰,做朋友吧。
他想跟和好,深了解了解,怎麼這個人的大腦構造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樣呢。
沒想到還嫌棄他!
他在哪兒不是備追捧的孩子王啊,竟然還有人嫌棄他!
他不信這個邪,杜若越嫌棄他,他越要跟做朋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就差把當祖宗供起來了,可算得到了的認可。
不過,也是越接了解杜若,越覺得其他人都是如此平凡又無趣。
沒有任何人能比杜若更有意思,每一天都能給他驚艷,讓他看見就覺得高興。
后來杜若去參加年班,他不能每天都見到,他會不開心,他會想。
那種難過是比從北方換到不適應的南方城市居住更不開心,那種思念是比見不到爺爺還要更想念一個人。
他也想跟一起去年班,但是他不夠格,年班不要他,因為他不是天才。
他那個時候還不知道,天才是天生的,不是后天努力就能實現的。
他只知道他想見杜若。
他開始努力學習,杜若學過的東西,他都跟著學,學魔方、學數學、學理…
他變了年級第一,他被老師夸聰明絕頂,他比同齡人都要厲害得不止一點半點。
可無論他怎麼努力,他都追不上杜若的腳步。
直到有一天,杜若跟他說,考上大學了,要出國去讀書。
他才清楚地意識到,他們之間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杜若注定是他可不可及的存在。
他還是個小學生,已經變了大學生,甚至比他還小了一歲。
杜若出國了。
他見的次數開始年計算,從一年幾次變一年一次,又變幾年一次。
他眼睜睜地看著越來越忙,越走越高,越來越讓人追趕不上。
而他,像個正常人、普通人一樣,按部就班的上小學、上初中、上高中,擁有普通的同學和普通的朋友。
他跟杜若之間,有著一條無形的鴻。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對起了異樣的心思,他只知道自從杜若離開以后,在他的世界里,其他人都不過爾爾。
千千萬萬個普普通通的人,抵不過一個杜若的存在。
他邊向來簇擁者無數,他哥,他老大,唯他馬首是瞻。
可他只想那個人回來,喊他徐京墨,一副嫌棄又傲的模樣,時不時跟他拌幾句,警告他不要想著造反,生氣的時候還會捶他幾下。
每天路過家門口時,會想。
同學、朋友們討論漂亮的孩子時,會想。
有人跟他表白時,會想。
青春期的每一場春夢,也是。
他是宇宙中隨可見的塵埃,覬覦著一顆格外閃亮的星星。
暗是一種禮貌。
杜若說,他是唯一的朋友。
那他就要當好唯一的朋友。
他不能說,也不敢說,他怕他連唯一的朋友份都沒了。
這是,留給他,唯一的一點念想。
有些夢不敢隨意奢求,不敢癡心妄想,只要主人公存在,就已經足夠好。
徐京墨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緒里,眼前突然出現一只細膩白皙的手,覆上他的額頭。
他側眸看過去,見杜若眼含關切地問他:“這麼燙,你怎麼又發燒了?都燒呆滯了,吃藥沒有用嗎?”
他的心跳如同擂鼓,震耳聾,卻只有他一個人能聽得見。
徐京墨目炯炯地盯著,腦袋一片空白,完全不想思考什麼,又有點想試探什麼,他聲音虛弱地開口說:“杜若,我有點難。”
難,心也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