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我不創造神話,只複製神話
一來一回,省了8塊錢本價,馬明軍已經驚呆了。
實際上,不止如此。
省下來的本價,又能收購更多的國庫券,進而增加利潤率。
換算下來,每100塊現錢收購的國庫券,能掙19塊錢的凈利潤。
吳遠留出200多塊車票錢,僅僅用半天時間,就把剩下的16500塊全換了國庫券。
來晚的機關工作人員,眼見吳遠不收了,不由扼腕嘆息。
吳遠連忙表示:「這樣吧,你們等我信。我回去跟老闆說說,看他願不願意多收點。」
亟待出手國庫券的機關人員,連連謝。
就差把吳遠當親人了。
馬明軍面無表,心卻忍不住想笑。
哪有什麼老闆?師父他自己就是最大的老闆!
就這樣,師徒倆往來於合市和上海。
從最初的夜宿火車站,到在吳宮大酒店以及合市的招待所各自定了一個長包房。
從最初的只座票,到後來只買特快臥,兩個人四張票的那種。
從最初的兜,到後來明正大地用公家人常用的手提包裝錢。
不是師徒倆有錢膨脹了。
而是,一來天氣越來越熱,單薄的服越來越藏不住錢。
二來錢也越來越多,就算是冬天那裝扮,也藏不住了。
再加上時常在火車站安檢,破爛和巨款結合在一起,被車站警察談話了好幾次。
既然藏不住,那就不藏了。
吳遠乾脆給自己置辦了幾公家人的裝扮,中山裝,白襯衫,黑眼鏡,油鋥亮的皮鞋,以及一不茍的髮型。
配上機關常見的手提包,讓人一看就覺得,這人是替公家辦事的。
公家的錢,你也敢盯?
那不是找死麼?
另外順便給馬明軍置辦了兩保鏢的行頭,墨鏡一戴,誰都不。
特別冷酷。
原本冷酷這種派頭,是馬明軍這種熱的漢子,無論如何也裝不來了。
可是,當他看著師父掙的錢,從2萬到10萬,再從10萬到20萬,那心早就麻木了。
麻木的雙眼,帶著黑黑的墨鏡。
妥妥的冷酷無疑了。
然而吳遠並沒有在20萬停下來。
師徒倆一直奔波到7月上旬,在上海和合市來回倒騰二十多次,直到幾乎把合市明裡暗裡流通的國庫券一掃而空了。
這才打算罷手。
一旦有了罷手的打算,吳遠頓時歸心似箭,當下按照慣例給村部打了個電話,說明歸期。
而後立刻安排馬明軍去退房離開。
走到合市火車站的時候,馬明軍努了努,沖前面的一人倆保鏢的陣容道:「師父,你瞧,那人跟咱們差不多哎。」
吳遠一看居中那人的面孔,頓時有個大膽的猜想。
這莫不是傳說中的楊百萬吧?
在他的故事裡,的確是靠倒騰國庫券掙的第一桶金。
從2萬到100萬,得了楊百萬的稱號。
如今自己用一萬五,輕鬆複製了他的神話。
由此可見,對方掙得,只會比百萬更多。
不過吳遠並沒有上前搭訕的意思。
傳說中的人,就讓他為傳說吧。
然而他不去找楊百萬,卻防不住楊百萬過來找他搭話。
尤其是看起來相對土氣的車站裡,突然出現這麼兩伙洋氣招眼的人,想當作看不見都難。
楊懷定遞了華子過來:「敢問你就是傳說中的吳總吧?」
吳遠接過來,「不敢當,楊總。」
「你聽說過我?」
「彼此彼此。」
一通寒暄過後,雙方互留了聯繫方式。
不是為了以後怎麼怎麼樣,就是一種際,一種形式。
乘坐特快空調包廂,半天時間,抵達上海吳宮大酒店,把最後這點國庫券全部賣掉。
吳遠包里的現金達到108萬3000多。
這已經刨去了師徒倆置辦的這些行頭、來回車票,以及酒店包房的花費。
看著這麼多現金,吳遠跟做夢一樣。
這可是1988年,不是2008!
忙完這一切,師徒倆未做停留,直接退了包房,打車直奔火車站,訂了當天晚上的空調特快,凌晨時分抵達彭城。
彭城火車站這邊,熊剛從北崗縣包了輛面的過來接人。
200塊。
錢自然是吳遠付。
面的師傅興的一夜沒睡著,一路上跟熊剛攀談來攀談去。
熊剛懶得搭理他。
他正在琢磨,幺弟所說的那句『掙了大錢』,究竟是多錢。
竟然寧願花費200塊冤枉錢包車來接。
這不是白白扔錢麼?
然而,等到熊剛接到吳遠師徒倆,看著倆人手提的那沉沉鼓鼓的手提袋,頓時臉一凜。
這樣的手提袋,如果全都提的是錢。
起碼也有十多萬。
這麼大的巨款,花費200塊包車來接,太有必要了。
安全第一!
熊剛估計的沒有錯,他是按照每張面額10塊錢的大團結來估算的。
畢竟這年頭,用的最多的就是大團結。
吳遠也沒解釋,仨人了面,直接上了面的車,連夜往北崗縣城趕。
趕到北崗縣城之後,距離船閘不遠,就讓面的師傅停車,結賬走人了。
面的師傅也很樂意早點做完這趟生意。
否則滿車大漢,押著他開車,那覺還真不好。
之後仨人提著兩個手提袋,走過了船閘,不多久,就到了下圩村。
熊剛派開家門時,差不多四點,天已經有點蒙蒙亮了。
吳秀華披著件外套來開門,一見到幺弟出門靠兩個月,終於捨得回來了,話茬子打開,就嘮嘮叨叨個不停。
直到跟著仨人到了堂屋,吳遠在60瓦的白熾燈下,拉開手提包的拉鏈。
吳秀華不由倒一口冷氣。
熊剛直接瞪圓了雙眼。
看了三姐兩口子的反應,吳遠很確定,掙了這麼多錢的事,暫時不能讓楊落雁知道。
畢竟懷著孩子呢。
萬一真嚇出個好歹來,那就是樂極生悲了。
至於讓三姐、三姐夫知道他的家,吳遠也是經過深思慮的。
三姐兩口子對他的照顧,不是父母,勝似父母。
吳遠對他們,沒什麼好瞞。
片刻后,吳秀華這才艱難地發出聲音,問道:「幺弟,你沒做什麼犯法的事吧?」
吳遠掏出隨攜帶的小本。
那上面詳細記錄著他買賣國庫券的來往賬目。
好幾次,他都是拿這個取信於車站警察的。
吳秀華一看,就明白了,雖然疑慮國庫券能掙這麼多錢,但肯定幺弟沒做什麼犯法的事。
「這有多錢?」三姐問。
「一百多萬吧。」三姐夫答。
(本章完)
第29章我不創造神話,只複製神話
一來一回,省了8塊錢本價,馬明軍已經驚呆了。
實際上,不止如此。
省下來的本價,又能收購更多的國庫券,進而增加利潤率。
換算下來,每100塊現錢收購的國庫券,能掙19塊錢的凈利潤。
吳遠留出200多塊車票錢,僅僅用半天時間,就把剩下的16500塊全換了國庫券。
來晚的機關工作人員,眼見吳遠不收了,不由扼腕嘆息。
吳遠連忙表示:「這樣吧,你們等我信。我回去跟老闆說說,看他願不願意多收點。」
亟待出手國庫券的機關人員,連連謝。
就差把吳遠當親人了。
馬明軍面無表,心卻忍不住想笑。
哪有什麼老闆?師父他自己就是最大的老闆!
就這樣,師徒倆往來於合市和上海。
從最初的夜宿火車站,到在吳宮大酒店以及合市的招待所各自定了一個長包房。
從最初的只座票,到後來只買特快臥,兩個人四張票的那種。
從最初的兜,到後來明正大地用公家人常用的手提包裝錢。
不是師徒倆有錢膨脹了。
而是,一來天氣越來越熱,單薄的服越來越藏不住錢。
二來錢也越來越多,就算是冬天那裝扮,也藏不住了。
再加上時常在火車站安檢,破爛和巨款結合在一起,被車站警察談話了好幾次。
既然藏不住,那就不藏了。
吳遠乾脆給自己置辦了幾公家人的裝扮,中山裝,白襯衫,黑眼鏡,油鋥亮的皮鞋,以及一不茍的髮型。
配上機關常見的手提包,讓人一看就覺得,這人是替公家辦事的。
公家的錢,你也敢盯?
那不是找死麼?
另外順便給馬明軍置辦了兩保鏢的行頭,墨鏡一戴,誰都不。
特別冷酷。
原本冷酷這種派頭,是馬明軍這種熱的漢子,無論如何也裝不來了。
可是,當他看著師父掙的錢,從2萬到10萬,再從10萬到20萬,那心早就麻木了。
麻木的雙眼,帶著黑黑的墨鏡。
妥妥的冷酷無疑了。
然而吳遠並沒有在20萬停下來。
師徒倆一直奔波到7月上旬,在上海和合市來回倒騰二十多次,直到幾乎把合市明裡暗裡流通的國庫券一掃而空了。
這才打算罷手。
一旦有了罷手的打算,吳遠頓時歸心似箭,當下按照慣例給村部打了個電話,說明歸期。
而後立刻安排馬明軍去退房離開。
走到合市火車站的時候,馬明軍努了努,沖前面的一人倆保鏢的陣容道:「師父,你瞧,那人跟咱們差不多哎。」
吳遠一看居中那人的面孔,頓時有個大膽的猜想。
這莫不是傳說中的楊百萬吧?
在他的故事裡,的確是靠倒騰國庫券掙的第一桶金。
從2萬到100萬,得了楊百萬的稱號。
如今自己用一萬五,輕鬆複製了他的神話。
由此可見,對方掙得,只會比百萬更多。
不過吳遠並沒有上前搭訕的意思。
傳說中的人,就讓他為傳說吧。
然而他不去找楊百萬,卻防不住楊百萬過來找他搭話。
尤其是看起來相對土氣的車站裡,突然出現這麼兩伙洋氣招眼的人,想當作看不見都難。
楊懷定遞了華子過來:「敢問你就是傳說中的吳總吧?」
吳遠接過來,「不敢當,楊總。」
「你聽說過我?」
「彼此彼此。」
一通寒暄過後,雙方互留了聯繫方式。
不是為了以後怎麼怎麼樣,就是一種際,一種形式。
乘坐特快空調包廂,半天時間,抵達上海吳宮大酒店,把最後這點國庫券全部賣掉。
吳遠包里的現金達到108萬3000多。
這已經刨去了師徒倆置辦的這些行頭、來回車票,以及酒店包房的花費。
看著這麼多現金,吳遠跟做夢一樣。
這可是1988年,不是2008!
忙完這一切,師徒倆未做停留,直接退了包房,打車直奔火車站,訂了當天晚上的空調特快,凌晨時分抵達彭城。
彭城火車站這邊,熊剛從北崗縣包了輛面的過來接人。
200塊。
錢自然是吳遠付。
面的師傅興的一夜沒睡著,一路上跟熊剛攀談來攀談去。
熊剛懶得搭理他。
他正在琢磨,幺弟所說的那句『掙了大錢』,究竟是多錢。
竟然寧願花費200塊冤枉錢包車來接。
這不是白白扔錢麼?
然而,等到熊剛接到吳遠師徒倆,看著倆人手提的那沉沉鼓鼓的手提袋,頓時臉一凜。
這樣的手提袋,如果全都提的是錢。
起碼也有十多萬。
這麼大的巨款,花費200塊包車來接,太有必要了。
安全第一!
熊剛估計的沒有錯,他是按照每張面額10塊錢的大團結來估算的。
畢竟這年頭,用的最多的就是大團結。
吳遠也沒解釋,仨人了面,直接上了面的車,連夜往北崗縣城趕。
趕到北崗縣城之後,距離船閘不遠,就讓面的師傅停車,結賬走人了。
面的師傅也很樂意早點做完這趟生意。
否則滿車大漢,押著他開車,那覺還真不好。
之後仨人提著兩個手提袋,走過了船閘,不多久,就到了下圩村。
熊剛派開家門時,差不多四點,天已經有點蒙蒙亮了。
吳秀華披著件外套來開門,一見到幺弟出門靠兩個月,終於捨得回來了,話茬子打開,就嘮嘮叨叨個不停。
直到跟著仨人到了堂屋,吳遠在60瓦的白熾燈下,拉開手提包的拉鏈。
吳秀華不由倒一口冷氣。
熊剛直接瞪圓了雙眼。
看了三姐兩口子的反應,吳遠很確定,掙了這麼多錢的事,暫時不能讓楊落雁知道。
畢竟懷著孩子呢。
萬一真嚇出個好歹來,那就是樂極生悲了。
至於讓三姐、三姐夫知道他的家,吳遠也是經過深思慮的。
三姐兩口子對他的照顧,不是父母,勝似父母。
吳遠對他們,沒什麼好瞞。
片刻后,吳秀華這才艱難地發出聲音,問道:「幺弟,你沒做什麼犯法的事吧?」
吳遠掏出隨攜帶的小本。
那上面詳細記錄著他買賣國庫券的來往賬目。
好幾次,他都是拿這個取信於車站警察的。
吳秀華一看,就明白了,雖然疑慮國庫券能掙這麼多錢,但肯定幺弟沒做什麼犯法的事。
「這有多錢?」三姐問。
「一百多萬吧。」三姐夫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