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
加入書架
已在書架
書頁
設定
閱讀主題
正文字體
雅黑
字體大小
A-
18
A+
頁面寬度
900

第3章 被親爹坑死的小可憐兒(3)

報了警,在警察局留下記錄,長寧就直接回學校了。一共也沒耽誤多長時間。

    下午,警察來到渣爹居住的居民樓附近了解況,這個時候,渣爹和繼母都在上班,繼妹也去上學了,家裏並沒有人。

    他們先是和周邊居民聊了聊。

    “哎喲,你們來的真是時候。清清那孩子被他兩口子趕出來了,就把清清常用的一些東西給扔出來了。清清敲門也不給開。這孩子這一個可憐喲。張老二,忒不是東西了。”

    “他原來也不是個東西啊。家裏什麽事都不管,全靠人家小許。結果小許一死,馬上就另找了一個。”

    有知道況的大媽湊過來說道:“現在這個,在張老二結婚之前,就跟他好過。後來嫌張家窮,嫁給別人了。這是離婚了,又回來找張老二了。”

    腦大開的鄰居們開始推測:“小許死的那麽突然,不會是被他倆給害死的吧。”

    來的兩個小警察都很年輕,聽到這事麵麵相覷,心裏多也有了一點點疑問。

    帶著這些八卦,倆人又來到張老二所在的單位。

    忽然被警察找上門來,張老二心裏是懵的。整個單位都沸騰了,能來的都親自來了,不能來的也都豎起耳朵準備迎接新八卦。

    “張自新同誌,我們接到熱心群眾舉報,你棄了自己的親生兒,將趕出家門,並且沒有給任何養費。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麽想說的?”

    張老二死豬不怕開水燙:“沒什麽好說的,我養到14歲了,現在不想養了。”

    “你兒還是未年人,棄未年人是犯罪行為,你知道吧?”

    “犯什麽罪?我是爹,我想養就養,不想養就不養。14歲了,自己出去打零工都能養活自己了。”

    小警察快被渣爹的無恥和無知震驚到了:“是未年人,還在接九年義務教育。打什麽零工?你是父親,有的責任和義務,你必須得養。”

    “我不養。以前也不是我養的。是媽養的,從小到大,我可沒給花過一分錢。”

    警察和周圍的同事:“!!!”

    這人刷新了無恥的新境界!

    而且,這怕不是個法盲吧?

    小民警從口袋裏掏出錄音筆,說道:“你說的這些我們已經全都錄下來了。你兒可以直接以棄罪起訴你,但是考慮到還在上學,這個事我們會建議檢察院提起公訴。”

    另一名小警察補充道:“而且,既然你從未對你兒盡過養義務,如果你不能把此前的養費都補齊並且以後承擔起養責任,那麽,你兒也就沒有給你養老的責任了。”

    是的,棄罪在《刑法》中是有明確規定的,“對於年老、年、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節惡劣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棄罪可以自訴,也可以公訴。雖然法律有規定,但是在現實中,棄罪往往很難立案。

    警察拿這個來說事,更多的是一種震懾。

    長寧來告他棄,是要留個案底。

    養費什麽的都是其次,關鍵是要和渣爹撕扯開,以後不要再有任何牽扯。

    而且在法律上,養責任和贍養義務是相互獨立的,不互為依存。

    哪怕做父母的沒有盡到養責任,但當他年老了,想要子盡贍養義務,法院還是會酌判子支付贍養費,甚至還要每個月去看他。非常令人窒息。

    當然,也有可以免除贍養義務的況:

    如果年子無經濟收、喪失勞能力或不能獨立生活,難以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可不承擔贍養費。

    如果父母對子有嚴重的犯罪行為,如待、棄、殺害、強等,子可以免除贍養義務。

    最好的況,是渣爹把棄罪坐實了。以後長寧也不必承擔養義務,大家徹底分開。

    次一點,就是渣爹被強製執行養費。但是雙方一起生活肯定是不可能的,長寧把戶口遷到家,居住也在家。

    子和父母battle,沒有什麽優勢可言。孝道對子,就是一層天然製。

    現在還是個未年人,獨立戶口是不可能的,需要個監護人。而且,名下也沒有房產,必須得有人接收的戶口才行。

    好在長寧的保底期待隻是把戶口遷出來。現在和渣爹還在同一個戶口本上呢。要是不把戶口遷出來,以後做任何事都不方便。

    渣爹本沒把警察的話當回事,也沒把單位同事的指指點點當回事。他的厚臉皮從年輕的時候就已經修煉到家了。

    而且,在他看來,誰還沒點齷齪呢,你說我,我就去挖你的黑料,大家互相罵唄,誰怕誰?

    第二天中午,長寧來到派出所詢問事的進展況。小警察看到,一臉同,大概是沒見過渣爹這樣的西洋景兒。

    長寧:“……”

    大可不必!

    “你父親可能不會主改變做法,把你接回家,或者支付養費。你現在可以直接起訴他,或者,我們把案子轉到檢察院,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那就公訴吧。我直接起訴他,不太好看。我也怕我難過。”

    “行。那你過段時間再來問問況。或者你留個電話,有進展了打電話給你。”

    長寧留下了家的電話號碼。隻要起訴了,這件事遲早會知道的。

    “還有我爸爸現在居住的房子,是他和我媽共有的,我媽去世以後,我可以繼承那一半嗎?”

    “你媽那一半是你和你爸共同繼承,所以你能繼承那房子的四分之一。”

    “明白了。”

    這個得另案起訴,和棄罪不能放在一起說。稍後再說吧。親媽沒留下囑,活著的時候和渣爹也沒離婚,按照法律規定,配偶和子都擁有繼承權。

    辦完了這件事,長寧就全心投到了學習和生活中。

    上學對長寧來說沒有任何力,每天都過的很悠閑,認認真真地著初中生的生活。京城的初中生,整上也比其他省份的學生悠閑得多,畢竟錄取分數線比人家差好多呢。

    但老師們並不會這麽認為,他們還是很會渲染氣氛的。每天給學生們擰發條,讓大家都張兮兮的向前跑。

    來到這個小世界之後,長寧也一直在幫調理的空間裏有靈泉,還有凡人也可以使用的低級丹藥,讓無病無災長命百歲不是問題。一個多月後,的氣明顯好轉,腰不酸不疼了,連老花眼都好了很多,一口氣爬六樓不費勁了。

    等到知道和渣爹打司的事之後,應該就能承的住了。

    這個小區的樓高大都是六層,沒有電梯。隻有數的高層是帶電梯的。的房子在六樓,以往上下樓真的費勁。當初分房子的時候,的年紀還不算大,爬六樓不費勁。那時候的人都住高層,覺得高層幹淨衛生視野好,沒人住一層。等上了年紀了,才發覺住高層不方便,再想辦法倒錢和別人換房。

    因為輕鬆了,的心也明顯放鬆了很多,長寧和起來也更加自然親昵。

    2003年是有便攜式錄音筆的,比如這一款。那一年網絡已經比較普及了。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目錄
已完結 • 共704章

快穿:當滿級大佬穿成小可憐兒

第3章 被親爹坑死的小可憐兒(3)

報了警,在警察局留下記錄,長寧就直接回學校了。一共也沒耽誤多長時間。

    下午,警察來到渣爹居住的居民樓附近了解況,這個時候,渣爹和繼母都在上班,繼妹也去上學了,家裏並沒有人。

    他們先是和周邊居民聊了聊。

    “哎喲,你們來的真是時候。清清那孩子被他兩口子趕出來了,就把清清常用的一些東西給扔出來了。清清敲門也不給開。這孩子這一個可憐喲。張老二,忒不是東西了。”

    “他原來也不是個東西啊。家裏什麽事都不管,全靠人家小許。結果小許一死,馬上就另找了一個。”

    有知道況的大媽湊過來說道:“現在這個,在張老二結婚之前,就跟他好過。後來嫌張家窮,嫁給別人了。這是離婚了,又回來找張老二了。”

    腦大開的鄰居們開始推測:“小許死的那麽突然,不會是被他倆給害死的吧。”

    來的兩個小警察都很年輕,聽到這事麵麵相覷,心裏多也有了一點點疑問。

    帶著這些八卦,倆人又來到張老二所在的單位。

    忽然被警察找上門來,張老二心裏是懵的。整個單位都沸騰了,能來的都親自來了,不能來的也都豎起耳朵準備迎接新八卦。

    “張自新同誌,我們接到熱心群眾舉報,你棄了自己的親生兒,將趕出家門,並且沒有給任何養費。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麽想說的?”

    張老二死豬不怕開水燙:“沒什麽好說的,我養到14歲了,現在不想養了。”

    “你兒還是未年人,棄未年人是犯罪行為,你知道吧?”

    “犯什麽罪?我是爹,我想養就養,不想養就不養。14歲了,自己出去打零工都能養活自己了。”

    小警察快被渣爹的無恥和無知震驚到了:“是未年人,還在接九年義務教育。打什麽零工?你是父親,有的責任和義務,你必須得養。”

    “我不養。以前也不是我養的。是媽養的,從小到大,我可沒給花過一分錢。”

    警察和周圍的同事:“!!!”

    這人刷新了無恥的新境界!

    而且,這怕不是個法盲吧?

    小民警從口袋裏掏出錄音筆,說道:“你說的這些我們已經全都錄下來了。你兒可以直接以棄罪起訴你,但是考慮到還在上學,這個事我們會建議檢察院提起公訴。”

    另一名小警察補充道:“而且,既然你從未對你兒盡過養義務,如果你不能把此前的養費都補齊並且以後承擔起養責任,那麽,你兒也就沒有給你養老的責任了。”

    是的,棄罪在《刑法》中是有明確規定的,“對於年老、年、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節惡劣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棄罪可以自訴,也可以公訴。雖然法律有規定,但是在現實中,棄罪往往很難立案。

    警察拿這個來說事,更多的是一種震懾。

    長寧來告他棄,是要留個案底。

    養費什麽的都是其次,關鍵是要和渣爹撕扯開,以後不要再有任何牽扯。

    而且在法律上,養責任和贍養義務是相互獨立的,不互為依存。

    哪怕做父母的沒有盡到養責任,但當他年老了,想要子盡贍養義務,法院還是會酌判子支付贍養費,甚至還要每個月去看他。非常令人窒息。

    當然,也有可以免除贍養義務的況:

    如果年子無經濟收、喪失勞能力或不能獨立生活,難以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可不承擔贍養費。

    如果父母對子有嚴重的犯罪行為,如待、棄、殺害、強等,子可以免除贍養義務。

    最好的況,是渣爹把棄罪坐實了。以後長寧也不必承擔養義務,大家徹底分開。

    次一點,就是渣爹被強製執行養費。但是雙方一起生活肯定是不可能的,長寧把戶口遷到家,居住也在家。

    子和父母battle,沒有什麽優勢可言。孝道對子,就是一層天然製。

    現在還是個未年人,獨立戶口是不可能的,需要個監護人。而且,名下也沒有房產,必須得有人接收的戶口才行。

    好在長寧的保底期待隻是把戶口遷出來。現在和渣爹還在同一個戶口本上呢。要是不把戶口遷出來,以後做任何事都不方便。

    渣爹本沒把警察的話當回事,也沒把單位同事的指指點點當回事。他的厚臉皮從年輕的時候就已經修煉到家了。

    而且,在他看來,誰還沒點齷齪呢,你說我,我就去挖你的黑料,大家互相罵唄,誰怕誰?

    第二天中午,長寧來到派出所詢問事的進展況。小警察看到,一臉同,大概是沒見過渣爹這樣的西洋景兒。

    長寧:“……”

    大可不必!

    “你父親可能不會主改變做法,把你接回家,或者支付養費。你現在可以直接起訴他,或者,我們把案子轉到檢察院,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那就公訴吧。我直接起訴他,不太好看。我也怕我難過。”

    “行。那你過段時間再來問問況。或者你留個電話,有進展了打電話給你。”

    長寧留下了家的電話號碼。隻要起訴了,這件事遲早會知道的。

    “還有我爸爸現在居住的房子,是他和我媽共有的,我媽去世以後,我可以繼承那一半嗎?”

    “你媽那一半是你和你爸共同繼承,所以你能繼承那房子的四分之一。”

    “明白了。”

    這個得另案起訴,和棄罪不能放在一起說。稍後再說吧。親媽沒留下囑,活著的時候和渣爹也沒離婚,按照法律規定,配偶和子都擁有繼承權。

    辦完了這件事,長寧就全心投到了學習和生活中。

    上學對長寧來說沒有任何力,每天都過的很悠閑,認認真真地著初中生的生活。京城的初中生,整上也比其他省份的學生悠閑得多,畢竟錄取分數線比人家差好多呢。

    但老師們並不會這麽認為,他們還是很會渲染氣氛的。每天給學生們擰發條,讓大家都張兮兮的向前跑。

    來到這個小世界之後,長寧也一直在幫調理的空間裏有靈泉,還有凡人也可以使用的低級丹藥,讓無病無災長命百歲不是問題。一個多月後,的氣明顯好轉,腰不酸不疼了,連老花眼都好了很多,一口氣爬六樓不費勁了。

    等到知道和渣爹打司的事之後,應該就能承的住了。

    這個小區的樓高大都是六層,沒有電梯。隻有數的高層是帶電梯的。的房子在六樓,以往上下樓真的費勁。當初分房子的時候,的年紀還不算大,爬六樓不費勁。那時候的人都住高層,覺得高層幹淨衛生視野好,沒人住一層。等上了年紀了,才發覺住高層不方便,再想辦法倒錢和別人換房。

    因為輕鬆了,的心也明顯放鬆了很多,長寧和起來也更加自然親昵。

    2003年是有便攜式錄音筆的,比如這一款。那一年網絡已經比較普及了。

上一章
加入書架
下一章
上一章
加入書架
下一章

第50章:掌灸文本过长文本过长文本过长文本过长

20%

A-
A+
目錄
設定
夜間
×

登入

*一秒注册,無需驗證E-mail  立即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