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閱走出醫院,他回到車上,從車里拿出了煙,剛點了火,就看到袖子上有一塊暗的污漬。
那是。
已經干了,可依稀能聞到淡淡的腥味。
沈閱皺眉,愈發煩躁,把煙和打火機往旁邊一丟,啟車子踩下油門,急馳而去。
開到一半,孟回就打來了電話。
“喂,你人呢?”
“走了。”
“你走把風流債留下來干什麼?”孟回頭疼,看了眼坐在他檢查床上的人,焦麻了。
沈閱聞言,把車停到了路邊,“還在?”
“是啊,把我這兒當家了。我不管啊,人是你帶來的,你得給我帶走。”
沈閱臉也沉了。
他這是招了個什麼妖魔鬼怪?
“你讓走,不走就保安轟。”沈閱上這麼說著,但卻是打了轉向燈,準備掉頭。
孟回著眉心,犯難,“大哥,你能別為難我嗎?現在這樣,我萬一真這麼做了,再割腕,我怎麼辦?”
沈閱聽后頭都疼了。
“我不管,你趕過來帶走,要不然我把送你家去。”孟回放了狠話,就掛斷電話,然后深呼吸,重新走進去。
秦詩坐在床邊晃著腳尖,見他進來便抬頭著他,沖他微微一笑。
孟回整理了一下白大褂,坐在椅子上,盡量和對,“你……跟沈閱什麼關系?”
“沈閱?原來他沈閱。”秦詩呢喃著這兩個字,眼神無比溫。
孟回掐了一下大,這回相信沈閱說的是實話了。
連名字都不知道,確實是偶遇。
不過偶遇能遇到個這樣的,也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
“你們剛認識?”孟回有點懷疑這人是不是腦子有問題了。
秦詩揚起臉,眼里滿是,“我覺認識他很久了。”
孟回皺了皺眉,這確定不是見起意?
“那個……你喜歡他?”
這回,秦詩沒有那麼快點頭,發呆了幾秒便笑了,“我想讓他當我男朋友。”
孟回嚨卡痰,他趕拿起了保溫杯,喝了口水。
他敢發誓,老沈這是撞了桃花運。
至于是好還是壞的,就不得而知了。
門被推開。
他們齊齊回去看。
沈閱冷著臉,那雙眼睛深邃且冷冽,落在有點欣喜的人臉上,上去便抓起人的右手,拽下來。
“誒,你慢點。”
孟回上這麼說著,卻是暗自松了一口氣,終于把人帶走了。
沈閱拽著秦詩的手,沒有毫溫可言。
秦詩被迫跟上他的腳步,幾次差點摔倒,也不喊他慢點。
出了醫院,沈閱甩開的手,怒容滿面,“你到底想怎麼樣?”
秦詩輕輕甩了一下被他拽得發紅的手腕,著他搖頭,眼眶卻微紅,忍著淚水,“我能不能留下你的聯系方式?我保證,絕對不打擾你。”
說著,還舉起了那只傷手發誓。
沈閱不信。
秦詩著急道:“真的。我就是想你的時候遠遠看你一眼就可以了,絕對不打擾。”
沈閱瞇眸。
這話,聽起來更可怕。
他的記憶里從來沒有這個人的影子,為什麼一副跟他有過糾纏的樣子?
“你再這樣,我就報警了。”沈閱不是沒被人擾過,但像這樣的卻是第一次遇上。
果然喝酒誤事。
秦詩在聽到他說要報警后,低下了頭。
沈閱以為怕了。
結果聽到小聲說了一句,“你報警,他也不會來了呀。”
沈閱沒明白,什麼他不會來?報警了警察能不來嗎?
秦詩又抬起頭,眼睛里已經蓄起了淚花,揚起笑容,“真的不可以嗎?”
沈閱蹙眉凝視著,現在的人就這麼淺,這麼喜歡死纏爛打?
秦詩的笑容漸漸暗下來,握著左手,“對不起,打擾了。”
說完,竟然轉走了。
沈閱看著單薄的背影,見鬼似的居然有幾分不忍心。
路上一輛巡邏的警車忽然停在了人邊上,副駕下來了一個警察,不知道他和人說了什麼,人竟上了車。
誰家好人會被警察一下盯上?
沈閱對這個人突然產生了好奇心。
他上了車,一路跟隨著警車。
警車開到了警局門口,副駕的警察下了車,秦詩也下了車。
秦詩跟在那個警察后面,進了警局。
沈閱坐在車里著煙,等著。
過了好一會兒,人和那個警察出來了,不過那個警察已經換了便。
看起來,不像是那人犯事被抓。
忽然,那個警察走向了沈閱的車,越是靠近,警察看到沈閱的眼神越是驚異。
沈閱注意到這一細節。
那個眼神,仿佛相識。
“有事嗎?”葉路長穩了心神,站在車邊,冷靜地問他,“你跟了一路,想做什麼?”
沈閱看了眼那個在往這邊看的人,他也沒瞞,“警認識?”
葉路長回頭,他看到秦詩的眼神,便知道剛才為什麼一副失意的模樣了。
顯然,與這個男人有關。
“認識。”
“那就好。”沈閱確實覺得是好事,提醒了一句,“還請看好。要是有時間,可以帶去醫院掛個神科。”
葉路長皺眉,“不需要。”
沈閱撣了一下煙灰,無所謂道:“我只是提醒一句而已。我現在可以走了嗎?”
葉路長盯著沈閱,退后一步。
沈閱關上了車窗,睨了眼那個人,駕車離開。
著車尾燈的遠去,葉路長轉走向秦詩,眼角一滴淚出來。
“那不是他。”
秦詩苦一笑,垂下眼眸,那滴淚掉下來,“我知道。”
葉路長見不得哭,可是他勸不了。
目落在左手腕新包扎的地方,心里狠狠一疼,“已經兩年了,你該放下了。”
秦詩握著左手腕,那里的疼提醒著,還活著。
只要活著,就該放下。
可是,怎麼放得下啊。
。
沈閱開著車,想著那個人對的態度,包括那個警察看他的眼神,總覺得不對勁。
他們看他有一個共同點,像是認識他。
第二天孟回下班買了早餐到沈閱家里,問起了昨晚的后續。
沈閱喝著粥,說了。
“替?”
孟回給出了一個可笑但又說得通的答案。
沈閱冷笑,“神經病。”
“那不然怎麼解釋?”孟回咬著包子,看著沈閱那張臉,“要不就是對你見起意,故意用這種方式吸引你。”
對于這個解釋,沈閱倒是能接一些。
這年頭,沒有誰愿意當別人的替。
孟回喝著粥,“別想了,你都拒絕了,也不知道你的聯系方式,就是萍水相逢。城市這麼大,不會再遇見了。”
沈閱倒是真希再也別遇見那個人。
沈閱走出醫院,他回到車上,從車里拿出了煙,剛點了火,就看到袖子上有一塊暗的污漬。
那是。
已經干了,可依稀能聞到淡淡的腥味。
沈閱皺眉,愈發煩躁,把煙和打火機往旁邊一丟,啟車子踩下油門,急馳而去。
開到一半,孟回就打來了電話。
“喂,你人呢?”
“走了。”
“你走把風流債留下來干什麼?”孟回頭疼,看了眼坐在他檢查床上的人,焦麻了。
沈閱聞言,把車停到了路邊,“還在?”
“是啊,把我這兒當家了。我不管啊,人是你帶來的,你得給我帶走。”
沈閱臉也沉了。
他這是招了個什麼妖魔鬼怪?
“你讓走,不走就保安轟。”沈閱上這麼說著,但卻是打了轉向燈,準備掉頭。
孟回著眉心,犯難,“大哥,你能別為難我嗎?現在這樣,我萬一真這麼做了,再割腕,我怎麼辦?”
沈閱聽后頭都疼了。
“我不管,你趕過來帶走,要不然我把送你家去。”孟回放了狠話,就掛斷電話,然后深呼吸,重新走進去。
秦詩坐在床邊晃著腳尖,見他進來便抬頭著他,沖他微微一笑。
孟回整理了一下白大褂,坐在椅子上,盡量和對,“你……跟沈閱什麼關系?”
“沈閱?原來他沈閱。”秦詩呢喃著這兩個字,眼神無比溫。
孟回掐了一下大,這回相信沈閱說的是實話了。
連名字都不知道,確實是偶遇。
不過偶遇能遇到個這樣的,也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
“你們剛認識?”孟回有點懷疑這人是不是腦子有問題了。
秦詩揚起臉,眼里滿是,“我覺認識他很久了。”
孟回皺了皺眉,這確定不是見起意?
“那個……你喜歡他?”
這回,秦詩沒有那麼快點頭,發呆了幾秒便笑了,“我想讓他當我男朋友。”
孟回嚨卡痰,他趕拿起了保溫杯,喝了口水。
他敢發誓,老沈這是撞了桃花運。
至于是好還是壞的,就不得而知了。
門被推開。
他們齊齊回去看。
沈閱冷著臉,那雙眼睛深邃且冷冽,落在有點欣喜的人臉上,上去便抓起人的右手,拽下來。
“誒,你慢點。”
孟回上這麼說著,卻是暗自松了一口氣,終于把人帶走了。
沈閱拽著秦詩的手,沒有毫溫可言。
秦詩被迫跟上他的腳步,幾次差點摔倒,也不喊他慢點。
出了醫院,沈閱甩開的手,怒容滿面,“你到底想怎麼樣?”
秦詩輕輕甩了一下被他拽得發紅的手腕,著他搖頭,眼眶卻微紅,忍著淚水,“我能不能留下你的聯系方式?我保證,絕對不打擾你。”
說著,還舉起了那只傷手發誓。
沈閱不信。
秦詩著急道:“真的。我就是想你的時候遠遠看你一眼就可以了,絕對不打擾。”
沈閱瞇眸。
這話,聽起來更可怕。
他的記憶里從來沒有這個人的影子,為什麼一副跟他有過糾纏的樣子?
“你再這樣,我就報警了。”沈閱不是沒被人擾過,但像這樣的卻是第一次遇上。
果然喝酒誤事。
秦詩在聽到他說要報警后,低下了頭。
沈閱以為怕了。
結果聽到小聲說了一句,“你報警,他也不會來了呀。”
沈閱沒明白,什麼他不會來?報警了警察能不來嗎?
秦詩又抬起頭,眼睛里已經蓄起了淚花,揚起笑容,“真的不可以嗎?”
沈閱蹙眉凝視著,現在的人就這麼淺,這麼喜歡死纏爛打?
秦詩的笑容漸漸暗下來,握著左手,“對不起,打擾了。”
說完,竟然轉走了。
沈閱看著單薄的背影,見鬼似的居然有幾分不忍心。
路上一輛巡邏的警車忽然停在了人邊上,副駕下來了一個警察,不知道他和人說了什麼,人竟上了車。
誰家好人會被警察一下盯上?
沈閱對這個人突然產生了好奇心。
他上了車,一路跟隨著警車。
警車開到了警局門口,副駕的警察下了車,秦詩也下了車。
秦詩跟在那個警察后面,進了警局。
沈閱坐在車里著煙,等著。
過了好一會兒,人和那個警察出來了,不過那個警察已經換了便。
看起來,不像是那人犯事被抓。
忽然,那個警察走向了沈閱的車,越是靠近,警察看到沈閱的眼神越是驚異。
沈閱注意到這一細節。
那個眼神,仿佛相識。
“有事嗎?”葉路長穩了心神,站在車邊,冷靜地問他,“你跟了一路,想做什麼?”
沈閱看了眼那個在往這邊看的人,他也沒瞞,“警認識?”
葉路長回頭,他看到秦詩的眼神,便知道剛才為什麼一副失意的模樣了。
顯然,與這個男人有關。
“認識。”
“那就好。”沈閱確實覺得是好事,提醒了一句,“還請看好。要是有時間,可以帶去醫院掛個神科。”
葉路長皺眉,“不需要。”
沈閱撣了一下煙灰,無所謂道:“我只是提醒一句而已。我現在可以走了嗎?”
葉路長盯著沈閱,退后一步。
沈閱關上了車窗,睨了眼那個人,駕車離開。
著車尾燈的遠去,葉路長轉走向秦詩,眼角一滴淚出來。
“那不是他。”
秦詩苦一笑,垂下眼眸,那滴淚掉下來,“我知道。”
葉路長見不得哭,可是他勸不了。
目落在左手腕新包扎的地方,心里狠狠一疼,“已經兩年了,你該放下了。”
秦詩握著左手腕,那里的疼提醒著,還活著。
只要活著,就該放下。
可是,怎麼放得下啊。
。
沈閱開著車,想著那個人對的態度,包括那個警察看他的眼神,總覺得不對勁。
他們看他有一個共同點,像是認識他。
第二天孟回下班買了早餐到沈閱家里,問起了昨晚的后續。
沈閱喝著粥,說了。
“替?”
孟回給出了一個可笑但又說得通的答案。
沈閱冷笑,“神經病。”
“那不然怎麼解釋?”孟回咬著包子,看著沈閱那張臉,“要不就是對你見起意,故意用這種方式吸引你。”
對于這個解釋,沈閱倒是能接一些。
這年頭,沒有誰愿意當別人的替。
孟回喝著粥,“別想了,你都拒絕了,也不知道你的聯系方式,就是萍水相逢。城市這麼大,不會再遇見了。”
沈閱倒是真希再也別遇見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