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千姿並非仵作,猜測造這種況的可能是:
兇手先是拿著繩子勒了襄王妃的脖子,隨後發現還有氣,才又將吊死。
隨即就不再思考這個問題。
昨日蕭久屹提出這個考驗後就想明白了,不是仵作、也非大理寺丞和提刑,要找出兇手就隻能用自己最擅長的方式。
一個從小就習武的人擅長什麽?
無非就是了解各種武、不同的功法、以及不同力量作用在人上造的傷害程度等。
所以決定從那塊刻滿經文的人皮手。
在金羽司看見經文的拓本時,就發現了一個不尋常的點,當時沒說隻因還需要進一步證實。
那經文絕非刀劍、各種暗等利刻出來的,倒像是一種不常見的武所刻——判筆。
判筆主要用於取打位,形似筆,筆頭尖細,筆把圓,也有兩端均為筆頭的,筆中間有一圓環,環套在手指筆可以旋轉。①
現在隻需要證明經文確實是判筆刻下,再去尋使用這類武的人,範圍便會小很多很多。
孟千姿將那人皮鋪在蕭久屹麵前,虛指著人皮道:
“殿下,您看這些字,寫得普普通通卻非常流暢,每個字的深淺相同,倒像是一筆而蹴,絕非匕首刀劍等利所刻畫。”
“理由!”
蕭久屹瞅了眼那人皮,立刻嫌棄地瞥開眼。
孟千姿還沒回答,旁邊的襄王先就冷笑起來,“一派胡言,你親眼看見了?”
蕭久屹的手指重重敲在圈椅扶手上,心陡然暴躁,厲道:“襄王若再打擾本指揮使辦案,那就去金羽司待幾日吧!”
襄王先是震驚隨即震怒:“你又拿金羽司來本王!”
蕭久屹的麵是孟千姿從未見過的幽冷,他冷嗤一聲,“莫非襄王忘了端王的下場?”
此言一出,襄王的臉由青轉白再由白轉紫,終究是忍下了這口惡氣,揮袖重重坐下。
端王是他的親弟弟,兩年前被蕭久屹查到在封地屯私兵②,以意圖謀反的罪名帶領數千羽林衛將之絞殺在端王府。
他得到消息後已過了半個月。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向聖上證明了自己的清白,否則下場難說……
可端王是真的屯了私兵還是了這位指揮使的栽汙,他不得而知。
隻是覺得自己那從小混吃等死、無大誌的兄弟不太可能有膽子幹這掉腦袋的事。
無論如何,此刻蕭久屹的提醒讓他明白了一件事,這位皇侄孫他得罪不起,蕭久屹真要對付他,怕是太後娘娘也護他不住。
更令他驚詫地是,蕭久屹這是在赤的威脅,無異於明目張膽地端王的罪名是他蕭久屹安上的。
小雍王,竟囂張至此!!!
蕭久屹見他終於消停,暴躁之意才漸漸平複,示意孟千姿繼續說。
孟千姿變戲法似的拿出一枚匕首,直接在他側的方幾上刻字演示起來。
“殿下您看,民這匕首削鐵如泥,且民始終控製著以同樣的力道刻字,即便是如此也難免造筆畫細不一的況,這是此類武的特質造的,刀劍再鋒利,在筆畫轉角都會形寬窄不一的況,各種已知的暗也同理。”
蕭久屹眉心輕蹙,認真看著孟千姿刻在方幾上淺淺的字跡。
這麽短的時間,竟將那經文一字不差的寫出來,記憶力遠超常人。
且字跡娟秀得不像是能寫出來的,這一手好字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練習。
既習武又練字,不用睡覺的麽?
孟千姿不知他的注意力已經歪了,繼續道:
“兇手對這段經文記於心,且對力的控製相當高明,他寫下的每一個字深淺都幾乎一致,從襄王妃的出況來看,他寫得極快,前後用時應不到一刻鍾。”
蕭久屹半仰著頭看,一邊思索著,深邃的眼眸在午後的暈下,像極了璀璨的萬花筒。
孟千姿急忙移開目,有種再看下去便會忘記現實的錯覺。
“所以你認為兇手是用判筆刻出的字?”他微微頷首,“倒是不無道理。”
孟千姿又返走到棺材邊,解開襄王妃的裳,單手將翻了個麵。
手指在那片已經被清理幹淨的後背上索起來。
良久後,的手依舊在那些傷痕,很慢很慢地說道:
“所有字跡均在三毫,但由於兇手所持判筆不小,刻出來的字跡圓潤且大,造不小的出量。”
“從這一點來判斷,襄王妃是活著被兇手刻下的字,因為吊死的人會迅速沉下肢,背部不會還有這麽多流出來。”
“咯咯……”
安靜的前殿突然響起兩道相似的聲音,淳妃驚恐得牙齒打架,而襄王則是因為憤怒將牙咬出了聲。
孟千姿投給淳妃一個安的眼神,隨即淡淡瞥向襄王。
“襄王爺,敢問襄王妃生前可曾得罪過什麽人?份不高的普通人不算,能請得起這樣的高手來殺的,不會是普通人。”
襄王本不想理會,但在蕭久屹幽冷的目下極不願地配合起來,隻是神態和語氣依舊高高在上。
“本王妃單純善良,就是下人犯了錯也很責罰,一個深宅婦人能得罪什麽人?再者,你怎知那人是個高手,就不能是淳妃夥同同夥下的手?”
淳妃張了張,終究是沒為自己辯解。
孟千姿不理會他的強詞奪理,臉上神充滿著自信。
“民敢以項上人頭擔保,兇手使用的一定是比尋常判筆還長上三寸,了兩分的判筆,且至有著二十年以上的功力,才能如此流暢地留下三毫的痕跡!”
“這一點襄王若有質疑,隨便請位大高手來,一看便知。”
“荒唐,本王妃的怎能允許外男觀看?!”
襄王怒不可遏,激得站起來。
若非如此,哪裏得到他這皇侄孫找個不知哪裏來的野丫頭來手此事。
襄王突然朝淳妃看去,隨即再看向孟千姿,瞳仁倏地。
這野丫頭與淳妃如此肖似,莫非二人是親屬關係?
蕭久屹找來調查此事,也不怕被質疑他偏幫淳妃麽?
注①:來自網絡注解。
②:屯私兵指藩王擁有超過允許的士兵數量部分,是皇帝最忌諱的事。
孟千姿並非仵作,猜測造這種況的可能是:
兇手先是拿著繩子勒了襄王妃的脖子,隨後發現還有氣,才又將吊死。
隨即就不再思考這個問題。
昨日蕭久屹提出這個考驗後就想明白了,不是仵作、也非大理寺丞和提刑,要找出兇手就隻能用自己最擅長的方式。
一個從小就習武的人擅長什麽?
無非就是了解各種武、不同的功法、以及不同力量作用在人上造的傷害程度等。
所以決定從那塊刻滿經文的人皮手。
在金羽司看見經文的拓本時,就發現了一個不尋常的點,當時沒說隻因還需要進一步證實。
那經文絕非刀劍、各種暗等利刻出來的,倒像是一種不常見的武所刻——判筆。
判筆主要用於取打位,形似筆,筆頭尖細,筆把圓,也有兩端均為筆頭的,筆中間有一圓環,環套在手指筆可以旋轉。①
現在隻需要證明經文確實是判筆刻下,再去尋使用這類武的人,範圍便會小很多很多。
孟千姿將那人皮鋪在蕭久屹麵前,虛指著人皮道:
“殿下,您看這些字,寫得普普通通卻非常流暢,每個字的深淺相同,倒像是一筆而蹴,絕非匕首刀劍等利所刻畫。”
“理由!”
蕭久屹瞅了眼那人皮,立刻嫌棄地瞥開眼。
孟千姿還沒回答,旁邊的襄王先就冷笑起來,“一派胡言,你親眼看見了?”
蕭久屹的手指重重敲在圈椅扶手上,心陡然暴躁,厲道:“襄王若再打擾本指揮使辦案,那就去金羽司待幾日吧!”
襄王先是震驚隨即震怒:“你又拿金羽司來本王!”
蕭久屹的麵是孟千姿從未見過的幽冷,他冷嗤一聲,“莫非襄王忘了端王的下場?”
此言一出,襄王的臉由青轉白再由白轉紫,終究是忍下了這口惡氣,揮袖重重坐下。
端王是他的親弟弟,兩年前被蕭久屹查到在封地屯私兵②,以意圖謀反的罪名帶領數千羽林衛將之絞殺在端王府。
他得到消息後已過了半個月。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向聖上證明了自己的清白,否則下場難說……
可端王是真的屯了私兵還是了這位指揮使的栽汙,他不得而知。
隻是覺得自己那從小混吃等死、無大誌的兄弟不太可能有膽子幹這掉腦袋的事。
無論如何,此刻蕭久屹的提醒讓他明白了一件事,這位皇侄孫他得罪不起,蕭久屹真要對付他,怕是太後娘娘也護他不住。
更令他驚詫地是,蕭久屹這是在赤的威脅,無異於明目張膽地端王的罪名是他蕭久屹安上的。
小雍王,竟囂張至此!!!
蕭久屹見他終於消停,暴躁之意才漸漸平複,示意孟千姿繼續說。
孟千姿變戲法似的拿出一枚匕首,直接在他側的方幾上刻字演示起來。
“殿下您看,民這匕首削鐵如泥,且民始終控製著以同樣的力道刻字,即便是如此也難免造筆畫細不一的況,這是此類武的特質造的,刀劍再鋒利,在筆畫轉角都會形寬窄不一的況,各種已知的暗也同理。”
蕭久屹眉心輕蹙,認真看著孟千姿刻在方幾上淺淺的字跡。
這麽短的時間,竟將那經文一字不差的寫出來,記憶力遠超常人。
且字跡娟秀得不像是能寫出來的,這一手好字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練習。
既習武又練字,不用睡覺的麽?
孟千姿不知他的注意力已經歪了,繼續道:
“兇手對這段經文記於心,且對力的控製相當高明,他寫下的每一個字深淺都幾乎一致,從襄王妃的出況來看,他寫得極快,前後用時應不到一刻鍾。”
蕭久屹半仰著頭看,一邊思索著,深邃的眼眸在午後的暈下,像極了璀璨的萬花筒。
孟千姿急忙移開目,有種再看下去便會忘記現實的錯覺。
“所以你認為兇手是用判筆刻出的字?”他微微頷首,“倒是不無道理。”
孟千姿又返走到棺材邊,解開襄王妃的裳,單手將翻了個麵。
手指在那片已經被清理幹淨的後背上索起來。
良久後,的手依舊在那些傷痕,很慢很慢地說道:
“所有字跡均在三毫,但由於兇手所持判筆不小,刻出來的字跡圓潤且大,造不小的出量。”
“從這一點來判斷,襄王妃是活著被兇手刻下的字,因為吊死的人會迅速沉下肢,背部不會還有這麽多流出來。”
“咯咯……”
安靜的前殿突然響起兩道相似的聲音,淳妃驚恐得牙齒打架,而襄王則是因為憤怒將牙咬出了聲。
孟千姿投給淳妃一個安的眼神,隨即淡淡瞥向襄王。
“襄王爺,敢問襄王妃生前可曾得罪過什麽人?份不高的普通人不算,能請得起這樣的高手來殺的,不會是普通人。”
襄王本不想理會,但在蕭久屹幽冷的目下極不願地配合起來,隻是神態和語氣依舊高高在上。
“本王妃單純善良,就是下人犯了錯也很責罰,一個深宅婦人能得罪什麽人?再者,你怎知那人是個高手,就不能是淳妃夥同同夥下的手?”
淳妃張了張,終究是沒為自己辯解。
孟千姿不理會他的強詞奪理,臉上神充滿著自信。
“民敢以項上人頭擔保,兇手使用的一定是比尋常判筆還長上三寸,了兩分的判筆,且至有著二十年以上的功力,才能如此流暢地留下三毫的痕跡!”
“這一點襄王若有質疑,隨便請位大高手來,一看便知。”
“荒唐,本王妃的怎能允許外男觀看?!”
襄王怒不可遏,激得站起來。
若非如此,哪裏得到他這皇侄孫找個不知哪裏來的野丫頭來手此事。
襄王突然朝淳妃看去,隨即再看向孟千姿,瞳仁倏地。
這野丫頭與淳妃如此肖似,莫非二人是親屬關係?
蕭久屹找來調查此事,也不怕被質疑他偏幫淳妃麽?
注①:來自網絡注解。
②:屯私兵指藩王擁有超過允許的士兵數量部分,是皇帝最忌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