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累嗎?”開著車的李思睿, 看著前方路況, 笑著淡聲問。
“還行吧。”沈楠隨口回道。
“我回來剛兩個月,本來是打算生活工作再穩點了就去找你, 沒想到就這麼偶遇了,咱們果然是有緣分。”
沈楠失笑。
李思睿偏頭看了一眼, 眼神有些意味深長:“真的是大姑娘了啊!”
沈楠好笑道:“馬上就是老姑娘了。”
李思睿失笑,片刻後,稍稍正,語氣認真道:“這麼多年哥沒回來看你?有沒有怪我?”
沈楠愣了下, 好笑般搖頭:“人長大了各有各的事, 我怪你做什麼?”頓了下, “乾媽他們還好吧?”
李思睿點頭:“好的。其實你們家的事,三年前我們在國外就聽說了,我媽一直擔心你的,可又不知道該做什麼,畢竟心裡那關一直沒怎麼過去,對你爸還是埋怨的。”
“我知道。”沈楠點頭, “當初我媽過世,乾媽和我爸鬧那樣子,放話說跟我們家老死不相往來, 我雖然是乾兒, 可到底姓沈, 是我爸的親兒。”
李思睿無奈笑了笑:“我媽也是鑽牛角尖, 其實夫妻之間的事, 外人怎麼說得清楚?”
沈楠笑道:“也不能這麼說,錯了就是錯了,你看我爸不是遭到報應了麼?”
李思睿聽這麼一說,哭笑不得,過了一會兒,又問:“這幾年,你過得怎麼樣?”
沈楠輕笑:“反正能湊合著過吧。”
“沒事。”李思睿說,“要是真吃了苦頭,哥現在回來了,把以前沒做的都給你補回來。”
沈楠輕笑一聲:“你又不欠我的,補什麼補?以為我你一聲哥,就真是我哥了?”
李思睿嘖嘖兩聲:“這話說的,你可是我從小看著長大的,就算這十年咱們沒怎麼聯系,但你想不認我這個哥,我可是不會答應的。”
“我也沒說不認你。”
“那還差不多。”說完,李思睿又彎笑道,“其實主要是,我離開十年,剛剛回來兩個月,對什麼都不悉,還希你這個妹妹罩著我。”
“得了吧?”沈楠睨他一眼,“別以為你穿上西裝打上領帶,就能掩蓋掉你混世魔王的本質,還要我罩?”
李思睿哈哈大笑。
沈楠不聲地看了看他,心也難得舒暢。故人重逢,雖然中間隔了十年的時,生疏自然是有的,但那些悉的東西依舊還存在,這種覺好,至在看不到邊的生活中,是一件讓人開心的事。
至於李思睿,則是忽然發覺,周周轉轉這麼多年,見了那麼多人和事,好像還是時的分最讓人喜歡。
這覺讓他幾乎想愉悅地吹一聲口哨。
沈楠很這麼早下班,因為要帶李思睿回家,提前給張嫂打了電話,讓多準備兩個人的飯菜。兩人回到家的時候,張嫂差不多已經做好了。
“爸,思睿哥來了。”開門進屋,站在玄關,沈楠開口,已經給沈耀打電話說過,今天李思睿來看他,也是讓爸有點心理準備。
“哦,思睿來了。”沈耀主打招呼。
當初兩家鬧得很不愉快,沈耀那時春風得意,被罵急了,也對李思睿父母放過狠話,如今現世報,看到多年不見的這個後輩,到底還是有點不自在。
跟在後的李思睿,提著大包小包禮品盒,倒是坦坦然然,進門後,一臉爽朗道:“沈叔,好久不見了。”
他笑嘻嘻走過來,看到沈耀旁的沈鈺,笑著了把他的腦袋:“這是弟弟吧,什麼名字啊?”
沈鈺膽小怕生,怯怯地往沈耀後躲,小聲回道:“沈鈺。”
李思睿點點頭,從手中的一個袋子裡拿出一個玩車:“來,鈺寶貝,哥哥給你的禮,看喜不喜歡?”
沈鈺記事起就沒被人過寶貝,被他這麼一,頓時有點害了,躲在沈耀旁睜著一雙大眼睛看著那玩車,不敢接過來。
沈楠上前了他的頭:“喜歡就拿著,但要說謝謝哥哥。”
沈鈺這才手接過玩車,朝李思睿道:“謝謝哥哥。”說完不知道想到什麼,忽然小跑著離開沙發,來到飲水機接了一杯水,端回來放在茶幾上,“哥哥喝水。”
李思睿不可思議地眨眨眼睛,笑道:“這麼懂事的啊!比你姐小時候可懂事多了,你姐小時候就知道天天欺負我。”
沈楠角一,笑道:“你可不要口噴人!”
雖然不知道李思睿心裡怎麼看待沈耀要和沈鈺,但見他坦然隨意的態度,也就放了心。
李思睿到底跟他媽不一樣,格也枝大葉許多,長輩之間的事,對他來說,自然也沒那麼重要。
樹倒猢猻散,沈家落魄後,就從門庭若市變了門可羅雀,一年到頭也沒幾個人上門做客。當然,不論是沈耀還是沈楠,也都落得自在,親朋好友就算是不落井下石,但看到從前那麼一個大富之家,變現在這個樣子,誰都會忍不住會唏噓憐憫。
而驕傲如沈耀,最不喜歡的就是憐憫。沈楠亦是如此。
李思睿不一樣,這人看著是個心思獷的大男人,但他三十出頭就做到萊康大中華區總裁,靠得肯定不是缺心眼兒。相反,這副看似不拘小節的好皮囊下,不知道多人。其實小時候他就很,不過都表現在招貓逗狗上。
吃飯時,李思睿既不多提當年兩家的罅隙,也不問沈家一家三口這幾年的狀況,甚至都沒對沈鈺的母親好奇,聊得多的,不是早年的開心事,就是仔細詢問沈耀的狀況。
他本人是學藥理學的,對醫學這塊兒還算了解,用他的專業知識評估了下沈耀的,得出結論:如果經過科學的治療複健,應該還有站起來的機會,至能用拐杖走路。
不管準確度有多高,但沈耀和沈楠聽到這話,肯定都是高興的。
聊往事是拉近距離,聊沈耀的康復治療,是表達關心。無論是哪個話題,在這頓久別重逢的晚餐中,都恰到好。
一頓飯下來,沈耀難得一直在笑,就是沈鈺被李思睿逗笑了幾次,也放開了不,還主給他端茶倒水。
沈楠都不記得,家裡的氣氛,什麼時候這麼輕松愉快過。
李思睿是八點多道別的,沈楠牽著沈鈺出門送他。到了停車,李思睿了把沈鈺的小腦袋:“哥哥下回再來看鈺寶貝。”
沈鈺乖巧道:“謝謝哥哥。”
李思睿笑了笑,又把手移到沈楠頭上了把,眉眼彎彎道:“小南瓜,哥今天開心的,有空再來找你。”
沈鈺了被他弄的頭髮,皺著鼻子,有些無語道:“哥,我都二十七了,還小南瓜?”
李思睿哈哈大笑,上下打量一眼,若有所思道:“對哦,都是大姑娘了。”他攤攤手,“行啦,你倆回屋吧,我走了。”
沈楠和沈鈺異口同聲:“再見。”
李思睿看著姐弟倆整齊劃一的作,笑著鑽進了車。
送走了李思睿,沈楠不敢耽擱,趕拉著沈鈺回屋,自己拿了吉他,出門趕往時酒吧。
李思睿車子開得慢,剛剛開出小區沒多遠,就從後視鏡看到一個背著吉他的悉影。他眉頭微蹙,調轉了車頭,跟上了沈坐得那輛出租車。
一個小時後,獨自坐在時酒吧角落卡座的李思睿,邊喝著手中的尾酒,邊看著線迷離的舞臺上,抱著吉他唱歌的沈楠。
當初母親和沈耀鬧翻,雖然不舍得沈楠這個乾兒,但畢竟人家才是親生父,而且沈家家大業大,沈耀做的事再缺德,對自己兒卻是無可挑剔的,所以當時也沒什麼放不下心的。而他那時年輕,有太多追逐的東西,也就沒太當做一回事。
現在回想起來,那可真是一個被寵壞的小姑娘,父母寵乾爸乾媽寵,他這個年長四歲的哥哥自然也慣著,小時候摔個跤都要哭半天,又任就傲。
前兩年他們才聽說沈家出了事,當時他就想,那麼一個生慣養的孩,從雲端跌落,也不知道會變什麼樣子?母親自然也是擔心過,可又覺得沈耀是罪有應得,加上兩家已經斷聯七八年,早不是當年親無間的關系,隔了個太平洋,到底也就只是想想作罷。
他這次因為工作回來,沒有馬上來找他們,無非是擔心看到自己不願看到的形。
由奢儉難,貧窮的漂亮孩又最容易墮落,他設想過很多可能,生怕記憶裡的那個妹妹,在過了十年後,變得面目全非。
所以在萊康辦公室,看到沈楠一白骨的打扮,作為匠心廣告的客戶經理,正兒八經地來談工作,他不是不意外的。
更確切地說,是驚喜。一種如釋重負的驚喜。
不是被寒風一吹就凋零的花,是凌寒獨自開的梅。
可他當看到眼前的場景,才知道,一個薪水不低的白領,還得晚上來兼職駐唱,可想而知這幾年生活的艱辛。
清吧營業時間到凌晨兩點,陳姐很照顧沈楠,給安排得都是唱上半場,十一點多就收工。
唱完,正要收好吉他離開,一個穿著馬甲的年輕服務生拿著一束花上來,對道:“楠姐,有位先生給你送的花。”
是一束香水百合。
沈楠長得漂亮,嗓音聽,三不五時就會收到客人的花,不過多是玫瑰,百合還是第一次。
接過花好奇問:“是哪位客人?”
服務生轉往角落一指,那原本坐著的男人,卻早不見了影,他撓撓頭:“剛剛給我花的時候人還在呢。”
沈楠隻以為是哪位不想留名的客人,也沒太在意:“嗯,沒事了,謝謝你。”
服務生離開去工作,沈楠抱著花束去休息室,陳姐正好還在,看到手中的花,戲謔道:“又是哪個仰慕者的啊?”
沈楠聳聳肩,隨手進旁邊的一個空瓶:“不知道。”
“送花也不留名,玩暗啊?”
沈楠不以為然道:“得了吧,酒吧只有豔遇,沒有暗。”
陳姐哈哈大笑,表示認同。
“工作累嗎?”開著車的李思睿, 看著前方路況, 笑著淡聲問。
“還行吧。”沈楠隨口回道。
“我回來剛兩個月,本來是打算生活工作再穩點了就去找你, 沒想到就這麼偶遇了,咱們果然是有緣分。”
沈楠失笑。
李思睿偏頭看了一眼, 眼神有些意味深長:“真的是大姑娘了啊!”
沈楠好笑道:“馬上就是老姑娘了。”
李思睿失笑,片刻後,稍稍正,語氣認真道:“這麼多年哥沒回來看你?有沒有怪我?”
沈楠愣了下, 好笑般搖頭:“人長大了各有各的事, 我怪你做什麼?”頓了下, “乾媽他們還好吧?”
李思睿點頭:“好的。其實你們家的事,三年前我們在國外就聽說了,我媽一直擔心你的,可又不知道該做什麼,畢竟心裡那關一直沒怎麼過去,對你爸還是埋怨的。”
“我知道。”沈楠點頭, “當初我媽過世,乾媽和我爸鬧那樣子,放話說跟我們家老死不相往來, 我雖然是乾兒, 可到底姓沈, 是我爸的親兒。”
李思睿無奈笑了笑:“我媽也是鑽牛角尖, 其實夫妻之間的事, 外人怎麼說得清楚?”
沈楠笑道:“也不能這麼說,錯了就是錯了,你看我爸不是遭到報應了麼?”
李思睿聽這麼一說,哭笑不得,過了一會兒,又問:“這幾年,你過得怎麼樣?”
沈楠輕笑:“反正能湊合著過吧。”
“沒事。”李思睿說,“要是真吃了苦頭,哥現在回來了,把以前沒做的都給你補回來。”
沈楠輕笑一聲:“你又不欠我的,補什麼補?以為我你一聲哥,就真是我哥了?”
李思睿嘖嘖兩聲:“這話說的,你可是我從小看著長大的,就算這十年咱們沒怎麼聯系,但你想不認我這個哥,我可是不會答應的。”
“我也沒說不認你。”
“那還差不多。”說完,李思睿又彎笑道,“其實主要是,我離開十年,剛剛回來兩個月,對什麼都不悉,還希你這個妹妹罩著我。”
“得了吧?”沈楠睨他一眼,“別以為你穿上西裝打上領帶,就能掩蓋掉你混世魔王的本質,還要我罩?”
李思睿哈哈大笑。
沈楠不聲地看了看他,心也難得舒暢。故人重逢,雖然中間隔了十年的時,生疏自然是有的,但那些悉的東西依舊還存在,這種覺好,至在看不到邊的生活中,是一件讓人開心的事。
至於李思睿,則是忽然發覺,周周轉轉這麼多年,見了那麼多人和事,好像還是時的分最讓人喜歡。
這覺讓他幾乎想愉悅地吹一聲口哨。
沈楠很這麼早下班,因為要帶李思睿回家,提前給張嫂打了電話,讓多準備兩個人的飯菜。兩人回到家的時候,張嫂差不多已經做好了。
“爸,思睿哥來了。”開門進屋,站在玄關,沈楠開口,已經給沈耀打電話說過,今天李思睿來看他,也是讓爸有點心理準備。
“哦,思睿來了。”沈耀主打招呼。
當初兩家鬧得很不愉快,沈耀那時春風得意,被罵急了,也對李思睿父母放過狠話,如今現世報,看到多年不見的這個後輩,到底還是有點不自在。
跟在後的李思睿,提著大包小包禮品盒,倒是坦坦然然,進門後,一臉爽朗道:“沈叔,好久不見了。”
他笑嘻嘻走過來,看到沈耀旁的沈鈺,笑著了把他的腦袋:“這是弟弟吧,什麼名字啊?”
沈鈺膽小怕生,怯怯地往沈耀後躲,小聲回道:“沈鈺。”
李思睿點點頭,從手中的一個袋子裡拿出一個玩車:“來,鈺寶貝,哥哥給你的禮,看喜不喜歡?”
沈鈺記事起就沒被人過寶貝,被他這麼一,頓時有點害了,躲在沈耀旁睜著一雙大眼睛看著那玩車,不敢接過來。
沈楠上前了他的頭:“喜歡就拿著,但要說謝謝哥哥。”
沈鈺這才手接過玩車,朝李思睿道:“謝謝哥哥。”說完不知道想到什麼,忽然小跑著離開沙發,來到飲水機接了一杯水,端回來放在茶幾上,“哥哥喝水。”
李思睿不可思議地眨眨眼睛,笑道:“這麼懂事的啊!比你姐小時候可懂事多了,你姐小時候就知道天天欺負我。”
沈楠角一,笑道:“你可不要口噴人!”
雖然不知道李思睿心裡怎麼看待沈耀要和沈鈺,但見他坦然隨意的態度,也就放了心。
李思睿到底跟他媽不一樣,格也枝大葉許多,長輩之間的事,對他來說,自然也沒那麼重要。
樹倒猢猻散,沈家落魄後,就從門庭若市變了門可羅雀,一年到頭也沒幾個人上門做客。當然,不論是沈耀還是沈楠,也都落得自在,親朋好友就算是不落井下石,但看到從前那麼一個大富之家,變現在這個樣子,誰都會忍不住會唏噓憐憫。
而驕傲如沈耀,最不喜歡的就是憐憫。沈楠亦是如此。
李思睿不一樣,這人看著是個心思獷的大男人,但他三十出頭就做到萊康大中華區總裁,靠得肯定不是缺心眼兒。相反,這副看似不拘小節的好皮囊下,不知道多人。其實小時候他就很,不過都表現在招貓逗狗上。
吃飯時,李思睿既不多提當年兩家的罅隙,也不問沈家一家三口這幾年的狀況,甚至都沒對沈鈺的母親好奇,聊得多的,不是早年的開心事,就是仔細詢問沈耀的狀況。
他本人是學藥理學的,對醫學這塊兒還算了解,用他的專業知識評估了下沈耀的,得出結論:如果經過科學的治療複健,應該還有站起來的機會,至能用拐杖走路。
不管準確度有多高,但沈耀和沈楠聽到這話,肯定都是高興的。
聊往事是拉近距離,聊沈耀的康復治療,是表達關心。無論是哪個話題,在這頓久別重逢的晚餐中,都恰到好。
一頓飯下來,沈耀難得一直在笑,就是沈鈺被李思睿逗笑了幾次,也放開了不,還主給他端茶倒水。
沈楠都不記得,家裡的氣氛,什麼時候這麼輕松愉快過。
李思睿是八點多道別的,沈楠牽著沈鈺出門送他。到了停車,李思睿了把沈鈺的小腦袋:“哥哥下回再來看鈺寶貝。”
沈鈺乖巧道:“謝謝哥哥。”
李思睿笑了笑,又把手移到沈楠頭上了把,眉眼彎彎道:“小南瓜,哥今天開心的,有空再來找你。”
沈鈺了被他弄的頭髮,皺著鼻子,有些無語道:“哥,我都二十七了,還小南瓜?”
李思睿哈哈大笑,上下打量一眼,若有所思道:“對哦,都是大姑娘了。”他攤攤手,“行啦,你倆回屋吧,我走了。”
沈楠和沈鈺異口同聲:“再見。”
李思睿看著姐弟倆整齊劃一的作,笑著鑽進了車。
送走了李思睿,沈楠不敢耽擱,趕拉著沈鈺回屋,自己拿了吉他,出門趕往時酒吧。
李思睿車子開得慢,剛剛開出小區沒多遠,就從後視鏡看到一個背著吉他的悉影。他眉頭微蹙,調轉了車頭,跟上了沈坐得那輛出租車。
一個小時後,獨自坐在時酒吧角落卡座的李思睿,邊喝著手中的尾酒,邊看著線迷離的舞臺上,抱著吉他唱歌的沈楠。
當初母親和沈耀鬧翻,雖然不舍得沈楠這個乾兒,但畢竟人家才是親生父,而且沈家家大業大,沈耀做的事再缺德,對自己兒卻是無可挑剔的,所以當時也沒什麼放不下心的。而他那時年輕,有太多追逐的東西,也就沒太當做一回事。
現在回想起來,那可真是一個被寵壞的小姑娘,父母寵乾爸乾媽寵,他這個年長四歲的哥哥自然也慣著,小時候摔個跤都要哭半天,又任就傲。
前兩年他們才聽說沈家出了事,當時他就想,那麼一個生慣養的孩,從雲端跌落,也不知道會變什麼樣子?母親自然也是擔心過,可又覺得沈耀是罪有應得,加上兩家已經斷聯七八年,早不是當年親無間的關系,隔了個太平洋,到底也就只是想想作罷。
他這次因為工作回來,沒有馬上來找他們,無非是擔心看到自己不願看到的形。
由奢儉難,貧窮的漂亮孩又最容易墮落,他設想過很多可能,生怕記憶裡的那個妹妹,在過了十年後,變得面目全非。
所以在萊康辦公室,看到沈楠一白骨的打扮,作為匠心廣告的客戶經理,正兒八經地來談工作,他不是不意外的。
更確切地說,是驚喜。一種如釋重負的驚喜。
不是被寒風一吹就凋零的花,是凌寒獨自開的梅。
可他當看到眼前的場景,才知道,一個薪水不低的白領,還得晚上來兼職駐唱,可想而知這幾年生活的艱辛。
清吧營業時間到凌晨兩點,陳姐很照顧沈楠,給安排得都是唱上半場,十一點多就收工。
唱完,正要收好吉他離開,一個穿著馬甲的年輕服務生拿著一束花上來,對道:“楠姐,有位先生給你送的花。”
是一束香水百合。
沈楠長得漂亮,嗓音聽,三不五時就會收到客人的花,不過多是玫瑰,百合還是第一次。
接過花好奇問:“是哪位客人?”
服務生轉往角落一指,那原本坐著的男人,卻早不見了影,他撓撓頭:“剛剛給我花的時候人還在呢。”
沈楠隻以為是哪位不想留名的客人,也沒太在意:“嗯,沒事了,謝謝你。”
服務生離開去工作,沈楠抱著花束去休息室,陳姐正好還在,看到手中的花,戲謔道:“又是哪個仰慕者的啊?”
沈楠聳聳肩,隨手進旁邊的一個空瓶:“不知道。”
“送花也不留名,玩暗啊?”
沈楠不以為然道:“得了吧,酒吧只有豔遇,沒有暗。”
陳姐哈哈大笑,表示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