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侍衛很討厭我,他喜歡我的妹妹宋芝芝。
因為他以為小時候救他的人是宋芝芝。
拜托誒,宋芝芝那個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氣小廢,怎麼可能救得起來他?
只是蹲在他旁邊,嚶嚶嚶哭了兩下,便了心地善良的救命恩人。
而我這個同樣渾的大小姐,自然就是害他落水的壞人。
1.
侍衛孟齊確實是因為我才被水淹的。
這個我認。
只因我之前路過假山時偶然間聽見一個小丫鬟的聲音,說孟齊善水,所以那日我有銀簪不慎掉進池塘里時,第一反應便是讓孟齊去撈。
畢竟銀簪雖便宜,卻是母親留給我的之一。
孟齊不不愿地去了,可他下水之后我才發現這貨本不會水,是個實打實的旱鴨子。
這找誰說理去?
怪不得下水前瞪我,真的是,有本事瞪我,沒本事開口說自己不會水,真是個呆子。
我氣得不行,眼看著他在水下漸無聲息,怕他真的淹死,趕一邊喊人來一邊自己跳下去救他。
費了老鼻子勁,終于把孟齊拖到岸邊,遞給了聞聲趕來的侍衛,然后便因力竭暈了過去。
昏迷前聽到宋芝芝哭唧唧的聲音,很是惱火。
哭喪呢哭。
就知道哭。
等到再睜眼時,孟齊便看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
我一度懷疑要不是囿于家規,他怕是會直接飛奔到宋芝芝的院子里,去當的跟屁蟲。
如今卻只能委委屈屈窩在我這個心思歹毒的大小姐邊。
真慘啊。
如果我不是大小姐本人的話,我也會這麼想的。
我宋越越,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俠越易之的獨,也是刑部宋侍郎家的長。
誰也不知道江湖俠為何會嫁給朝廷鷹犬。
我亦不知。
因為我娘死得早,所以哪怕我也好奇,卻沒機會問上一問。
到底多早呢,準確點說,娘親是在生我時難產死的。
因著這個原因,我爹從未抱過我,他覺得都怪我。
他這人煩得很,向來給我扣帽子,我總是跟他吵架,可唯獨這一點我爭辯不得,因為確實與我有關。
在這件事上,我斷然說不出關我屁事這種混賬話來。
可他在我娘死后沒一個月就娶了續弦,很快又給我生下個妹妹,就是宋芝芝。
所以我有時候其實也弄不清他到底不我娘。
說不吧,他因為娘親去世不喜歡我。說吧,這轉眼又只聞新人笑。
我不理解。
反正總的來說,我在宋府的日子,算不上完全稱心如意。
畢竟是個爹不疼又沒有娘的。
但也沒什麼大罪,該有的份例從來不缺,沒怎麼被欺負過。
至于孟齊,他是我五歲那年府里安排給我的玩伴,后來了我的侍衛,比我大三歲。
論長相,他是同批侍衛里的獨一份,俊得很是養眼。
甚至因為氣質過于突出,常常看起來不像是個侍衛。
論功夫,聽說是個練武的頂頂好的好苗子,打遍府無敵手。
論頭腦,算了,就不應該討論不存在的東西。
這個蠢貨,落水一事發生后我跟他解釋了好幾次,說我是聽了別人的話誤以為他會水。
他死活不信,堅持認為是我敢做不敢當,到現在還以為是二小姐救的他。
要命。
2.
但孟齊是個老實人。
即便討厭我,也一直恪盡職守,對我的事很是上心,盡到了一個侍衛該盡的所有責任。
倘若單把他當侍衛看,我沒什麼好挑剔的。
可我偏偏喜歡他,便覺得他做得不夠。
當然,這是我的問題,不是他的問題。
要問我為何喜歡他,那就說來話長了。
長話短說的話,嗯,實不相瞞,孟齊長那樣一張臉,誰看了不迷糊?
這怪不了我。
何況我與他每日朝夕相對,實在是對此中毒頗深。
這種況到了近兩年尤為嚴重,如今我看不到他時,連飯都吃不太好。
「太好吃了。」我一邊瞅孟齊,一邊拉了兩大碗米飯。
事實上,因為最近幾天珍珠不在,我院子里無人做飯,一直是由府里大廚房那邊做了送來。
可大廚房的廚子水平真是一言難盡。
我吃慣了珍珠做的,早就被養得很刁,若不是孟齊陪著我,我還真吃不下去。
主要是秀可餐,看著下飯。
孟齊聽到靜,面無表轉頭看向我,又面無表看了看桌上的空盤空碗,再面無表地移開視線。
我訕訕地笑,為自己辯解:
「年輕人,長,長。」
孟齊對此不置可否,靜坐如山石。
好俊的山石。
可惜長了張。
「大小姐下午若是無事,可以再鞏固一下鞭法。」
聽聽,這說的是人話嗎?
一個家小姐,不去詩作畫,日里舞刀弄槍何統?
嘖嘖,明顯居心不良。
肯定是怕我太多才多藝,出去搶了宋芝芝京城之花的風頭。
可我偏吃孟齊這一套。
主要是耍鞭的確比作畫快樂。
吾日三省吾,啊,我真是個俗人。
飯后一個時辰,我從書房取了鞭子到練武場。
鞭子據說是我娘慣用的紅皮鞭,赤焰,如今又由我爹做主傳給了我。
說起來,娘親著實給我留了不好東西,我及笄后便從爹手里接過了府中屬于自己一個人的小庫房鑰匙。
當天便進去看過,毫不夸張地說,那些金銀珠寶至夠我躺平了用上十輩子。
在這之前,我本以為俠應該都像話本子里寫的那樣,一路走南闖北去行俠仗義,一生風餐宿地生活。
但娘親是個例外,貌似活得很富有且滋潤。
如果還活著,我倆興許還能做朋友。
我將鞭子舞得虎虎生風,暗想自己會不會有娘親當年的幾分風采。
聽娘說過,娘親是個很厲害的人。
有多厲害不得而知。
娘當時只告訴我:「大小姐,你將來出去江湖上,若是遇到危險,便報你娘親的名字。」
又叮囑我,「記得帶上赤焰,認得它的人都會給三分薄面。」
所以我覺得我娘可能真的很厲害。
不過娘為什麼會信誓旦旦覺得我將來一定會去闖江湖呢?
畢竟我一直生活在京城。
天子腳下,風平浪靜,沒有江湖。
我嘆口氣,覺得人生實在無趣。
這京城的小娘子們,閑來無事只會彈琴作畫,蹴鞠的作都格外秀氣,生怕跑快了顯得面目猙獰。
我作稍大些,們就捂著竊竊私語,說果真是個沒娘教的,魯至極。
偏我天生耳力極好,每一次議論都聽見了,但一向懶得同們爭辯。
只是漸漸不再與們湊作一堆。
沒勁。
3.
「宋越越,你又在練鞭啊。」
不知何時,長風又坐在墻頭一臉戲謔地看我。
長風是我的鄰居,天浪爬墻,最拉著我一起逛窯子。
被他爹發現了就日常挨揍,每次都被揍得鬼哭狼嚎,卻依舊樂此不疲地帶我出去瘋。
我不知道他的快樂來自于哪里,但我的快樂是來自于看他挨揍。
聽他被他爹揍得嗷嗷,看他被追得滿院子跑。
忘了說,他爹是管錢的戶部侍郎。
可能是數錢時都要輕手輕腳的緣故,節省下來的多余力氣都用來揍孩子了,下手賊狠,我每次嗑瓜子看戲都看得很過癮。
總之這人每次出現,都沒什麼正經事。
果不其然,他又開口邀我出門:「南風館新來個清倌,聽說是個冰山男,要不要去看看?」
我立刻來了神,忙回道:「去,怎麼不去。」
言罷,順手將赤焰纏在腰上,轉招呼孟齊:「快,抱我上去。我們跳墻走。」
孟齊臉黑得不行。
他總這樣,每次看到長風來找我他就這副德。
大抵是看不慣我同長風廝混在一起。
也是,京城這些正經人都看不慣我的作風。
但關我屁事,關他們屁事。
我爹都不管我,后娘也不管我,旁人就更管不著。
我垮著臉,看著孟齊。
孟齊抿了一條線,最后總算記起自己侍衛的份,認命地過來環住我的腰,然后帶著我一起輕松地躍過了圍墻。
落地便松開手,規矩得很。
不管怎樣,能借機和男子,我很滿意。
說起來,我的輕功進展比他們兩個慢上一些,可能是平時很自己翻墻的原因。
練習自然進步慢。
哎,這該死的迷人的使人懶惰的富貴人生。
到了南風館之后,發現長風沒有騙我。
新來的小倌確實很冰,也很。
還很貴。
不琴不唱曲不服,干坐著陪吃頓飯便要一百兩白花花的紋銀。
一百兩啊,都夠我吃五頓來福順的席面了。
我的侍衛很討厭我,他喜歡我的妹妹宋芝芝。
因為他以為小時候救他的人是宋芝芝。
拜托誒,宋芝芝那個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氣小廢,怎麼可能救得起來他?
只是蹲在他旁邊,嚶嚶嚶哭了兩下,便了心地善良的救命恩人。
而我這個同樣渾的大小姐,自然就是害他落水的壞人。
1.
侍衛孟齊確實是因為我才被水淹的。
這個我認。
只因我之前路過假山時偶然間聽見一個小丫鬟的聲音,說孟齊善水,所以那日我有銀簪不慎掉進池塘里時,第一反應便是讓孟齊去撈。
畢竟銀簪雖便宜,卻是母親留給我的之一。
孟齊不不愿地去了,可他下水之后我才發現這貨本不會水,是個實打實的旱鴨子。
這找誰說理去?
怪不得下水前瞪我,真的是,有本事瞪我,沒本事開口說自己不會水,真是個呆子。
我氣得不行,眼看著他在水下漸無聲息,怕他真的淹死,趕一邊喊人來一邊自己跳下去救他。
費了老鼻子勁,終于把孟齊拖到岸邊,遞給了聞聲趕來的侍衛,然后便因力竭暈了過去。
昏迷前聽到宋芝芝哭唧唧的聲音,很是惱火。
哭喪呢哭。
就知道哭。
等到再睜眼時,孟齊便看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
我一度懷疑要不是囿于家規,他怕是會直接飛奔到宋芝芝的院子里,去當的跟屁蟲。
如今卻只能委委屈屈窩在我這個心思歹毒的大小姐邊。
真慘啊。
如果我不是大小姐本人的話,我也會這麼想的。
我宋越越,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俠越易之的獨,也是刑部宋侍郎家的長。
誰也不知道江湖俠為何會嫁給朝廷鷹犬。
我亦不知。
因為我娘死得早,所以哪怕我也好奇,卻沒機會問上一問。
到底多早呢,準確點說,娘親是在生我時難產死的。
因著這個原因,我爹從未抱過我,他覺得都怪我。
他這人煩得很,向來給我扣帽子,我總是跟他吵架,可唯獨這一點我爭辯不得,因為確實與我有關。
在這件事上,我斷然說不出關我屁事這種混賬話來。
可他在我娘死后沒一個月就娶了續弦,很快又給我生下個妹妹,就是宋芝芝。
所以我有時候其實也弄不清他到底不我娘。
說不吧,他因為娘親去世不喜歡我。說吧,這轉眼又只聞新人笑。
我不理解。
反正總的來說,我在宋府的日子,算不上完全稱心如意。
畢竟是個爹不疼又沒有娘的。
但也沒什麼大罪,該有的份例從來不缺,沒怎麼被欺負過。
至于孟齊,他是我五歲那年府里安排給我的玩伴,后來了我的侍衛,比我大三歲。
論長相,他是同批侍衛里的獨一份,俊得很是養眼。
甚至因為氣質過于突出,常常看起來不像是個侍衛。
論功夫,聽說是個練武的頂頂好的好苗子,打遍府無敵手。
論頭腦,算了,就不應該討論不存在的東西。
這個蠢貨,落水一事發生后我跟他解釋了好幾次,說我是聽了別人的話誤以為他會水。
他死活不信,堅持認為是我敢做不敢當,到現在還以為是二小姐救的他。
要命。
2.
但孟齊是個老實人。
即便討厭我,也一直恪盡職守,對我的事很是上心,盡到了一個侍衛該盡的所有責任。
倘若單把他當侍衛看,我沒什麼好挑剔的。
可我偏偏喜歡他,便覺得他做得不夠。
當然,這是我的問題,不是他的問題。
要問我為何喜歡他,那就說來話長了。
長話短說的話,嗯,實不相瞞,孟齊長那樣一張臉,誰看了不迷糊?
這怪不了我。
何況我與他每日朝夕相對,實在是對此中毒頗深。
這種況到了近兩年尤為嚴重,如今我看不到他時,連飯都吃不太好。
「太好吃了。」我一邊瞅孟齊,一邊拉了兩大碗米飯。
事實上,因為最近幾天珍珠不在,我院子里無人做飯,一直是由府里大廚房那邊做了送來。
可大廚房的廚子水平真是一言難盡。
我吃慣了珍珠做的,早就被養得很刁,若不是孟齊陪著我,我還真吃不下去。
主要是秀可餐,看著下飯。
孟齊聽到靜,面無表轉頭看向我,又面無表看了看桌上的空盤空碗,再面無表地移開視線。
我訕訕地笑,為自己辯解:
「年輕人,長,長。」
孟齊對此不置可否,靜坐如山石。
好俊的山石。
可惜長了張。
「大小姐下午若是無事,可以再鞏固一下鞭法。」
聽聽,這說的是人話嗎?
一個家小姐,不去詩作畫,日里舞刀弄槍何統?
嘖嘖,明顯居心不良。
肯定是怕我太多才多藝,出去搶了宋芝芝京城之花的風頭。
可我偏吃孟齊這一套。
主要是耍鞭的確比作畫快樂。
吾日三省吾,啊,我真是個俗人。
飯后一個時辰,我從書房取了鞭子到練武場。
鞭子據說是我娘慣用的紅皮鞭,赤焰,如今又由我爹做主傳給了我。
說起來,娘親著實給我留了不好東西,我及笄后便從爹手里接過了府中屬于自己一個人的小庫房鑰匙。
當天便進去看過,毫不夸張地說,那些金銀珠寶至夠我躺平了用上十輩子。
在這之前,我本以為俠應該都像話本子里寫的那樣,一路走南闖北去行俠仗義,一生風餐宿地生活。
但娘親是個例外,貌似活得很富有且滋潤。
如果還活著,我倆興許還能做朋友。
我將鞭子舞得虎虎生風,暗想自己會不會有娘親當年的幾分風采。
聽娘說過,娘親是個很厲害的人。
有多厲害不得而知。
娘當時只告訴我:「大小姐,你將來出去江湖上,若是遇到危險,便報你娘親的名字。」
又叮囑我,「記得帶上赤焰,認得它的人都會給三分薄面。」
所以我覺得我娘可能真的很厲害。
不過娘為什麼會信誓旦旦覺得我將來一定會去闖江湖呢?
畢竟我一直生活在京城。
天子腳下,風平浪靜,沒有江湖。
我嘆口氣,覺得人生實在無趣。
這京城的小娘子們,閑來無事只會彈琴作畫,蹴鞠的作都格外秀氣,生怕跑快了顯得面目猙獰。
我作稍大些,們就捂著竊竊私語,說果真是個沒娘教的,魯至極。
偏我天生耳力極好,每一次議論都聽見了,但一向懶得同們爭辯。
只是漸漸不再與們湊作一堆。
沒勁。
3.
「宋越越,你又在練鞭啊。」
不知何時,長風又坐在墻頭一臉戲謔地看我。
長風是我的鄰居,天浪爬墻,最拉著我一起逛窯子。
被他爹發現了就日常挨揍,每次都被揍得鬼哭狼嚎,卻依舊樂此不疲地帶我出去瘋。
我不知道他的快樂來自于哪里,但我的快樂是來自于看他挨揍。
聽他被他爹揍得嗷嗷,看他被追得滿院子跑。
忘了說,他爹是管錢的戶部侍郎。
可能是數錢時都要輕手輕腳的緣故,節省下來的多余力氣都用來揍孩子了,下手賊狠,我每次嗑瓜子看戲都看得很過癮。
總之這人每次出現,都沒什麼正經事。
果不其然,他又開口邀我出門:「南風館新來個清倌,聽說是個冰山男,要不要去看看?」
我立刻來了神,忙回道:「去,怎麼不去。」
言罷,順手將赤焰纏在腰上,轉招呼孟齊:「快,抱我上去。我們跳墻走。」
孟齊臉黑得不行。
他總這樣,每次看到長風來找我他就這副德。
大抵是看不慣我同長風廝混在一起。
也是,京城這些正經人都看不慣我的作風。
但關我屁事,關他們屁事。
我爹都不管我,后娘也不管我,旁人就更管不著。
我垮著臉,看著孟齊。
孟齊抿了一條線,最后總算記起自己侍衛的份,認命地過來環住我的腰,然后帶著我一起輕松地躍過了圍墻。
落地便松開手,規矩得很。
不管怎樣,能借機和男子,我很滿意。
說起來,我的輕功進展比他們兩個慢上一些,可能是平時很自己翻墻的原因。
練習自然進步慢。
哎,這該死的迷人的使人懶惰的富貴人生。
到了南風館之后,發現長風沒有騙我。
新來的小倌確實很冰,也很。
還很貴。
不琴不唱曲不服,干坐著陪吃頓飯便要一百兩白花花的紋銀。
一百兩啊,都夠我吃五頓來福順的席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