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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節 心是越越的

我的侍衛很討厭我,他喜歡我的妹妹宋芝芝。

因為他以為小時候救他的人是宋芝芝。

拜托誒,宋芝芝那個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氣小廢,怎麼可能救得起來他?

只是蹲在他旁邊,嚶嚶嚶哭了兩下,便了心地善良的救命恩人。

而我這個同樣渾的大小姐,自然就是害他落水的壞人。

1.

侍衛孟齊確實是因為我才被水淹的。

這個我認。

只因我之前路過假山時偶然間聽見一個小丫鬟的聲音,說孟齊善水,所以那日我有銀簪不慎掉進池塘里時,第一反應便是讓孟齊去撈。

畢竟銀簪雖便宜,卻是母親留給我的之一。

孟齊不不愿地去了,可他下水之后我才發現這貨本不會水,是個實打實的旱鴨子。

這找誰說理去?

怪不得下水前瞪我,真的是,有本事瞪我,沒本事開口說自己不會水,真是個呆子。

我氣得不行,眼看著他在水下漸無聲息,怕他真的淹死,趕一邊喊人來一邊自己跳下去救他。

費了老鼻子勁,終于把孟齊拖到岸邊,遞給了聞聲趕來的侍衛,然后便因力竭暈了過去。

昏迷前聽到宋芝芝哭唧唧的聲音,很是惱火。

哭喪呢哭。

就知道哭。

等到再睜眼時,孟齊便看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

我一度懷疑要不是囿于家規,他怕是會直接飛奔到宋芝芝的院子里,去當的跟屁蟲。

如今卻只能委委屈屈窩在我這個心思歹毒的大小姐邊。

真慘啊。

如果我不是大小姐本人的話,我也會這麼想的。

宋越越,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俠越易之的獨,也是刑部宋侍郎家的長

誰也不知道江湖俠為何會嫁給朝廷鷹犬。

我亦不知。

因為我娘死得早,所以哪怕我也好奇,卻沒機會問上一問。

到底多早呢,準確點說,娘親是在生我時難產死的。

因著這個原因,我爹從未抱過我,他覺得都怪我。

他這人煩得很,向來給我扣帽子,我總是跟他吵架,可唯獨這一點我爭辯不得,因為確實與我有關。

在這件事上,我斷然說不出關我屁事這種混賬話來。

可他在我娘死后沒一個月就娶了續弦,很快又給我生下個妹妹,就是宋芝芝。

所以我有時候其實也弄不清他到底我娘。

說不吧,他因為娘親去世不喜歡我。說吧,這轉眼又只聞新人笑。

我不理解。

反正總的來說,我在宋府的日子,算不上完全稱心如意。

畢竟是個爹不疼又沒有娘的。

但也沒什麼大罪,該有的份例從來不缺,沒怎麼被欺負過。

至于孟齊,他是我五歲那年府里安排給我的玩伴,后來了我的侍衛,比我大三歲。

論長相,他是同批侍衛里的獨一份,俊得很是養眼。

甚至因為氣質過于突出,常常看起來不像是個侍衛。

論功夫,聽說是個練武的頂頂好的好苗子,打遍府無敵手。

論頭腦,算了,就不應該討論不存在的東西。

這個蠢貨,落水一事發生后我跟他解釋了好幾次,說我是聽了別人的話誤以為他會水。

他死活不信,堅持認為是我敢做不敢當,到現在還以為是二小姐救的他。

要命。

2.

但孟齊是個老實人。

即便討厭我,也一直恪盡職守,對我的事很是上心,盡到了一個侍衛該盡的所有責任。

倘若單把他當侍衛看,我沒什麼好挑剔的。

可我偏偏喜歡他,便覺得他做得不夠。

當然,這是我的問題,不是他的問題。

要問我為何喜歡他,那就說來話長了。

長話短說的話,嗯,實不相瞞,孟齊長那樣一張臉,誰看了不迷糊?

這怪不了我。

何況我與他每日朝夕相對,實在是對此中毒頗深。

這種況到了近兩年尤為嚴重,如今我看不到他時,連飯都吃不太好。

「太好吃了。」我一邊瞅孟齊,一邊拉了兩大碗米飯。

事實上,因為最近幾天珍珠不在,我院子里無人做飯,一直是由府里大廚房那邊做了送來。

可大廚房的廚子水平真是一言難盡。

我吃慣了珍珠做的,早就被養得很刁,若不是孟齊陪著我,我還真吃不下去。

主要是秀可餐,看著下飯。

孟齊聽到靜,面無表轉頭看向我,又面無表看了看桌上的空盤空碗,再面無表地移開視線。

我訕訕地笑,為自己辯解:

「年輕人,長,長。」

孟齊對此不置可否,靜坐如山石。

好俊的山石。

可惜長了張

「大小姐下午若是無事,可以再鞏固一下鞭法。」

聽聽,這說的是人話嗎?

一個家小姐,不去詩作畫,日里舞刀弄槍統?

嘖嘖,明顯居心不良。

肯定是怕我太多才多藝,出去搶了宋芝芝京城之花的風頭。

可我偏吃孟齊這一套。

主要是耍鞭的確比作畫快樂。

吾日三省吾,啊,我真是個俗人。

飯后一個時辰,我從書房取了鞭子到練武場。

鞭子據說是我娘慣用的紅皮鞭,赤焰,如今又由我爹做主傳給了我。

說起來,娘親著實給我留了不好東西,我及笄后便從爹手里接過了府中屬于自己一個人的小庫房鑰匙。

當天便進去看過,毫不夸張地說,那些金銀珠寶至夠我躺平了用上十輩子。

在這之前,我本以為俠應該都像話本子里寫的那樣,一路走南闖北去行俠仗義,一生風餐宿地生活。

但娘親是個例外,貌似活得很富有且滋潤。

如果還活著,我倆興許還能做朋友。

我將鞭子舞得虎虎生風,暗想自己會不會有娘親當年的幾分風采。

娘說過,娘親是個很厲害的人。

有多厲害不得而知。

娘當時只告訴我:「大小姐,你將來出去江湖上,若是遇到危險,便報你娘親的名字。」

又叮囑我,「記得帶上赤焰,認得它的人都會給三分薄面。」

所以我覺得我娘可能真的很厲害。

不過娘為什麼會信誓旦旦覺得我將來一定會去闖江湖呢?

畢竟我一直生活在京城。

天子腳下,風平浪靜,沒有江湖。

我嘆口氣,覺得人生實在無趣。

這京城的小娘子們,閑來無事只會彈琴作畫,蹴鞠的作都格外秀氣,生怕跑快了顯得面目猙獰。

作稍大些,們就捂著竊竊私語,說果真是個沒娘教的,魯至極。

偏我天生耳力極好,每一次議論都聽見了,但一向懶得同們爭辯。

只是漸漸不再與們湊作一堆。

沒勁。

3.

「宋越越,你又在練鞭啊。」

不知何時,長風又坐在墻頭一臉戲謔地看我。

長風是我的鄰居,天爬墻,最拉著我一起逛窯子。

被他爹發現了就日常挨揍,每次都被揍得鬼哭狼嚎,卻依舊樂此不疲地帶我出去瘋。

我不知道他的快樂來自于哪里,但我的快樂是來自于看他挨揍。

聽他被他爹揍得嗷嗷,看他被追得滿院子跑。

忘了說,他爹是管錢的戶部侍郎。

可能是數錢時都要輕手輕腳的緣故,節省下來的多余力氣都用來揍孩子了,下手賊狠,我每次嗑瓜子看戲都看得很過癮。

總之這人每次出現,都沒什麼正經事。

果不其然,他又開口邀我出門:「南風館新來個清倌,聽說是個冰山男,要不要去看看?」

我立刻來了神,忙回道:「去,怎麼不去。」

言罷,順手將赤焰纏在腰上,轉招呼孟齊:「快,抱我上去。我們跳墻走。」

孟齊臉黑得不行。

他總這樣,每次看到長風來找我他就這副德

大抵是看不慣我同長風廝混在一起。

也是,京城這些正經人都看不慣我的作風。

但關我屁事,關他們屁事。

我爹都不管我,后娘也不管我,旁人就更管不著。

我垮著臉,看著孟齊。

孟齊了一條線,最后總算記起自己侍衛的份,認命地過來環住我的腰,然后帶著我一起輕松地躍過了圍墻。

落地便松開手,規矩得很。

不管怎樣,能借機和男子,我很滿意。

說起來,我的輕功進展比他們兩個慢上一些,可能是平時很自己翻墻的原因。

練習自然進步慢。

哎,這該死的迷人的使人懶惰的富貴人生。

到了南風館之后,發現長風沒有騙我。

新來的小倌確實很冰,也很

還很貴。

琴不唱曲不服,干坐著陪吃頓飯便要一百兩白花花的紋銀。

一百兩啊,都夠我吃五頓來福順的席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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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侍衛很討厭我,他喜歡我的妹妹宋芝芝。

因為他以為小時候救他的人是宋芝芝。

拜托誒,宋芝芝那個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氣小廢,怎麼可能救得起來他?

只是蹲在他旁邊,嚶嚶嚶哭了兩下,便了心地善良的救命恩人。

而我這個同樣渾的大小姐,自然就是害他落水的壞人。

1.

侍衛孟齊確實是因為我才被水淹的。

這個我認。

只因我之前路過假山時偶然間聽見一個小丫鬟的聲音,說孟齊善水,所以那日我有銀簪不慎掉進池塘里時,第一反應便是讓孟齊去撈。

畢竟銀簪雖便宜,卻是母親留給我的之一。

孟齊不不愿地去了,可他下水之后我才發現這貨本不會水,是個實打實的旱鴨子。

這找誰說理去?

怪不得下水前瞪我,真的是,有本事瞪我,沒本事開口說自己不會水,真是個呆子。

我氣得不行,眼看著他在水下漸無聲息,怕他真的淹死,趕一邊喊人來一邊自己跳下去救他。

費了老鼻子勁,終于把孟齊拖到岸邊,遞給了聞聲趕來的侍衛,然后便因力竭暈了過去。

昏迷前聽到宋芝芝哭唧唧的聲音,很是惱火。

哭喪呢哭。

就知道哭。

等到再睜眼時,孟齊便看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

我一度懷疑要不是囿于家規,他怕是會直接飛奔到宋芝芝的院子里,去當的跟屁蟲。

如今卻只能委委屈屈窩在我這個心思歹毒的大小姐邊。

真慘啊。

如果我不是大小姐本人的話,我也會這麼想的。

宋越越,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俠越易之的獨,也是刑部宋侍郎家的長

誰也不知道江湖俠為何會嫁給朝廷鷹犬。

我亦不知。

因為我娘死得早,所以哪怕我也好奇,卻沒機會問上一問。

到底多早呢,準確點說,娘親是在生我時難產死的。

因著這個原因,我爹從未抱過我,他覺得都怪我。

他這人煩得很,向來給我扣帽子,我總是跟他吵架,可唯獨這一點我爭辯不得,因為確實與我有關。

在這件事上,我斷然說不出關我屁事這種混賬話來。

可他在我娘死后沒一個月就娶了續弦,很快又給我生下個妹妹,就是宋芝芝。

所以我有時候其實也弄不清他到底我娘。

說不吧,他因為娘親去世不喜歡我。說吧,這轉眼又只聞新人笑。

我不理解。

反正總的來說,我在宋府的日子,算不上完全稱心如意。

畢竟是個爹不疼又沒有娘的。

但也沒什麼大罪,該有的份例從來不缺,沒怎麼被欺負過。

至于孟齊,他是我五歲那年府里安排給我的玩伴,后來了我的侍衛,比我大三歲。

論長相,他是同批侍衛里的獨一份,俊得很是養眼。

甚至因為氣質過于突出,常常看起來不像是個侍衛。

論功夫,聽說是個練武的頂頂好的好苗子,打遍府無敵手。

論頭腦,算了,就不應該討論不存在的東西。

這個蠢貨,落水一事發生后我跟他解釋了好幾次,說我是聽了別人的話誤以為他會水。

他死活不信,堅持認為是我敢做不敢當,到現在還以為是二小姐救的他。

要命。

2.

但孟齊是個老實人。

即便討厭我,也一直恪盡職守,對我的事很是上心,盡到了一個侍衛該盡的所有責任。

倘若單把他當侍衛看,我沒什麼好挑剔的。

可我偏偏喜歡他,便覺得他做得不夠。

當然,這是我的問題,不是他的問題。

要問我為何喜歡他,那就說來話長了。

長話短說的話,嗯,實不相瞞,孟齊長那樣一張臉,誰看了不迷糊?

這怪不了我。

何況我與他每日朝夕相對,實在是對此中毒頗深。

這種況到了近兩年尤為嚴重,如今我看不到他時,連飯都吃不太好。

「太好吃了。」我一邊瞅孟齊,一邊拉了兩大碗米飯。

事實上,因為最近幾天珍珠不在,我院子里無人做飯,一直是由府里大廚房那邊做了送來。

可大廚房的廚子水平真是一言難盡。

我吃慣了珍珠做的,早就被養得很刁,若不是孟齊陪著我,我還真吃不下去。

主要是秀可餐,看著下飯。

孟齊聽到靜,面無表轉頭看向我,又面無表看了看桌上的空盤空碗,再面無表地移開視線。

我訕訕地笑,為自己辯解:

「年輕人,長,長。」

孟齊對此不置可否,靜坐如山石。

好俊的山石。

可惜長了張

「大小姐下午若是無事,可以再鞏固一下鞭法。」

聽聽,這說的是人話嗎?

一個家小姐,不去詩作畫,日里舞刀弄槍統?

嘖嘖,明顯居心不良。

肯定是怕我太多才多藝,出去搶了宋芝芝京城之花的風頭。

可我偏吃孟齊這一套。

主要是耍鞭的確比作畫快樂。

吾日三省吾,啊,我真是個俗人。

飯后一個時辰,我從書房取了鞭子到練武場。

鞭子據說是我娘慣用的紅皮鞭,赤焰,如今又由我爹做主傳給了我。

說起來,娘親著實給我留了不好東西,我及笄后便從爹手里接過了府中屬于自己一個人的小庫房鑰匙。

當天便進去看過,毫不夸張地說,那些金銀珠寶至夠我躺平了用上十輩子。

在這之前,我本以為俠應該都像話本子里寫的那樣,一路走南闖北去行俠仗義,一生風餐宿地生活。

但娘親是個例外,貌似活得很富有且滋潤。

如果還活著,我倆興許還能做朋友。

我將鞭子舞得虎虎生風,暗想自己會不會有娘親當年的幾分風采。

娘說過,娘親是個很厲害的人。

有多厲害不得而知。

娘當時只告訴我:「大小姐,你將來出去江湖上,若是遇到危險,便報你娘親的名字。」

又叮囑我,「記得帶上赤焰,認得它的人都會給三分薄面。」

所以我覺得我娘可能真的很厲害。

不過娘為什麼會信誓旦旦覺得我將來一定會去闖江湖呢?

畢竟我一直生活在京城。

天子腳下,風平浪靜,沒有江湖。

我嘆口氣,覺得人生實在無趣。

這京城的小娘子們,閑來無事只會彈琴作畫,蹴鞠的作都格外秀氣,生怕跑快了顯得面目猙獰。

作稍大些,們就捂著竊竊私語,說果真是個沒娘教的,魯至極。

偏我天生耳力極好,每一次議論都聽見了,但一向懶得同們爭辯。

只是漸漸不再與們湊作一堆。

沒勁。

3.

「宋越越,你又在練鞭啊。」

不知何時,長風又坐在墻頭一臉戲謔地看我。

長風是我的鄰居,天爬墻,最拉著我一起逛窯子。

被他爹發現了就日常挨揍,每次都被揍得鬼哭狼嚎,卻依舊樂此不疲地帶我出去瘋。

我不知道他的快樂來自于哪里,但我的快樂是來自于看他挨揍。

聽他被他爹揍得嗷嗷,看他被追得滿院子跑。

忘了說,他爹是管錢的戶部侍郎。

可能是數錢時都要輕手輕腳的緣故,節省下來的多余力氣都用來揍孩子了,下手賊狠,我每次嗑瓜子看戲都看得很過癮。

總之這人每次出現,都沒什麼正經事。

果不其然,他又開口邀我出門:「南風館新來個清倌,聽說是個冰山男,要不要去看看?」

我立刻來了神,忙回道:「去,怎麼不去。」

言罷,順手將赤焰纏在腰上,轉招呼孟齊:「快,抱我上去。我們跳墻走。」

孟齊臉黑得不行。

他總這樣,每次看到長風來找我他就這副德

大抵是看不慣我同長風廝混在一起。

也是,京城這些正經人都看不慣我的作風。

但關我屁事,關他們屁事。

我爹都不管我,后娘也不管我,旁人就更管不著。

我垮著臉,看著孟齊。

孟齊了一條線,最后總算記起自己侍衛的份,認命地過來環住我的腰,然后帶著我一起輕松地躍過了圍墻。

落地便松開手,規矩得很。

不管怎樣,能借機和男子,我很滿意。

說起來,我的輕功進展比他們兩個慢上一些,可能是平時很自己翻墻的原因。

練習自然進步慢。

哎,這該死的迷人的使人懶惰的富貴人生。

到了南風館之后,發現長風沒有騙我。

新來的小倌確實很冰,也很

還很貴。

琴不唱曲不服,干坐著陪吃頓飯便要一百兩白花花的紋銀。

一百兩啊,都夠我吃五頓來福順的席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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