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靜姝可不知道,自己行李箱里裝著一個定時炸彈,只等著陳繼芳過來引。
這會兒正無聊著呢!
試想,一個生活在互聯網時代的人,突然出現在這麼一個生活節奏慢得可以的時期。
沒有手機可刷,也沒別的事可做,礙于原因,又只能在病房里躺著,周圍的人都不認識,唯一一個認識的,還是第一次見的江老太太。為了不暴份,還不能和江老太太說太多話。
畢竟也不是七十年代的人,即便有原主的記憶,可二十一世紀的習慣卻也沒忘。
于靜姝躺在病床上,輸過之后,就覺自己閑得慌了。
穿越之前,于靜姝可是個大忙人,家里的產不產要來打理,學業上又因為學的是設計,每天更是忙得腳打后腦勺。
就這樣,于靜姝還能經營著一個手工博主的賬號,兩年就吸引了上百萬。
白秋雨恨,也不是完全沒理由。
像于靜姝這種出好,個人能力又出眾,長得漂亮還聰明,又會討人喜歡的孩子,別人多多會有點羨慕嫉妒。
至于白秋雨那種心眼小又不在自己上找原因的,可不就恨死了?
而且于靜姝最氣人的地方,就是有天分,除了力勞之外,剩下的所有東西,都學得飛快。
上學的時候,別人看了十幾遍都背不下來的文言文,看兩遍就能倒背如流。
別人都在玩命學習,小小年紀一邊理著父母的喪事,一邊打理家業,和叔伯爭家產,高考的時候還考上了985名校一流專業。
可即便如此,于靜姝也不覺得自己活該被白秋雨算計。
憑什麼啊?別人有天分就活該遭雷劈?天底下哪有這種道理!
是想想自己來到這本破書里遭這種頭破流,以后還可能曝尸荒野的罪,于靜姝就想立刻下鄉,飛到白秋雨面前,和戰個痛!
你無能,你有理,你高貴,你就能拿別人的命當自己的墊腳石?
于靜姝恨得牙,既然不能立刻下鄉,就得把原主的金手指找出來。
也不知道白秋雨那個人有什麼病,關鍵劇竟然寫得模棱兩可的。
“白秋雨在角落里撿起一樣東西,約記得那東西在于靜姝的脖子上出現過,想到于靜姝已經死了,沒多猶豫,就把東西戴在了手上。”
于靜姝記得很清楚,書里就是這麼寫的。
想到這,于靜姝就覺得無語。不說清楚東西是什麼也就算了,毫不猶豫地把別人的戴在手上是什麼鬼啊?
剛醒過來的時候飛狗跳的,于靜姝自然沒空想這些,但這會兒閑下來,整個人就像被人涂了似的,坐立難安。
確切得說,于靜姝急于找到那個金手指。
那麼好的東西,就是毀了,也不會留給白秋雨那個白眼狼!
不過書里既然說了,是能戴在脖子和手上的東西,那麼那東西估計應該是個戒指。
于靜姝搜遍原主的記憶,最終只想到了一件東西,那就是原主外婆留下的一枚紅珊瑚戒指。
那東西據說是祖上傳下來的老件,也是原主外婆出嫁時的嫁妝之一,現在應該就在原主行李箱的夾層里。
書里原主下鄉后,一直把那個紅珊瑚戒指戴著,并不是因為那東西值錢,而是因為思念外婆。
只是沒想到,那麼好的東西,最后竟然落在白秋雨手上,還跟了一輩子。
于靜姝忍不住在心里吐槽白秋雨寫的東西不合邏輯。
七十年代誒!誰不是勤勞樸素,穿個布拉吉都怕招搖!
一個知青天天手上戴著個顯眼的紅珊瑚戒指招搖過市,像個貴婦似的,其他人難道是瞎子,都看不見?
主環未免過于大了!
不過眼下江老太太就在旁邊,于靜姝也沒辦法去翻行李箱。
而且除了金手指的事,也有其他事要解決。
因為已經不是穿越前的于靜姝,而是屬于這個時代的于靜姝了。
雖說這只是一本書,但既然穿過來了,這里對于于靜姝來說,就是一個真實的世界。
既然占據了原主的子,就得給人家理一下后事,更何況對方還是以為原型創造出來的。
據記憶,原主確確實實是被陳繼芳控制住,然后被于承業推得撞在桌角上才死的。
即便于靜姝并不是主占據了原主的,卻實實在在地占了人家的份。
做人得講良心,不替原主收拾收拾這兩個殺人犯,和那個渣爹,于靜姝心里也覺得不安。
而且陳繼芳沒猜錯,原主的外婆確實留下了一筆產,只不過不是現金,而是存折,就藏在行李箱里。
沒錯,存折在行李箱里,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它被藏在了行李箱襯和外面的皮革之間。
陳繼芳恐怕想破頭也想不到,那兩箱服加在一起,都沒有行李箱本值錢。
但這錢于靜姝當然不可能給陳繼芳花哪怕一分。
不說別的,原主現在還有一個二舅如今還在牛棚里待著,生母死了都不能回來送終。
除此之外,原主還有一個小舅在國外生活,一時半會兒本回不來。
這兩個人對原主都不賴,存折里的錢要花也是給他們花。
可于靜姝也不想就這麼放過于問春一家,不管有沒有其他目的,都會替于承業下鄉,不收點利息怎麼行呢?
于問春十幾年來對原主既沒有生恩,也沒有養恩,還助紂為,間接害死了原主,于靜姝就算坑他一筆,也不覺得虧心。
就是怎麼把錢要到手,得從長計議。
正當于靜姝打鬼主意的時候,護士領著兩個軍人進了病房,“阿姨,這兩位說是您的親屬,要看看病人。”
于靜姝可不知道,自己行李箱里裝著一個定時炸彈,只等著陳繼芳過來引。
這會兒正無聊著呢!
試想,一個生活在互聯網時代的人,突然出現在這麼一個生活節奏慢得可以的時期。
沒有手機可刷,也沒別的事可做,礙于原因,又只能在病房里躺著,周圍的人都不認識,唯一一個認識的,還是第一次見的江老太太。為了不暴份,還不能和江老太太說太多話。
畢竟也不是七十年代的人,即便有原主的記憶,可二十一世紀的習慣卻也沒忘。
于靜姝躺在病床上,輸過之后,就覺自己閑得慌了。
穿越之前,于靜姝可是個大忙人,家里的產不產要來打理,學業上又因為學的是設計,每天更是忙得腳打后腦勺。
就這樣,于靜姝還能經營著一個手工博主的賬號,兩年就吸引了上百萬。
白秋雨恨,也不是完全沒理由。
像于靜姝這種出好,個人能力又出眾,長得漂亮還聰明,又會討人喜歡的孩子,別人多多會有點羨慕嫉妒。
至于白秋雨那種心眼小又不在自己上找原因的,可不就恨死了?
而且于靜姝最氣人的地方,就是有天分,除了力勞之外,剩下的所有東西,都學得飛快。
上學的時候,別人看了十幾遍都背不下來的文言文,看兩遍就能倒背如流。
別人都在玩命學習,小小年紀一邊理著父母的喪事,一邊打理家業,和叔伯爭家產,高考的時候還考上了985名校一流專業。
可即便如此,于靜姝也不覺得自己活該被白秋雨算計。
憑什麼啊?別人有天分就活該遭雷劈?天底下哪有這種道理!
是想想自己來到這本破書里遭這種頭破流,以后還可能曝尸荒野的罪,于靜姝就想立刻下鄉,飛到白秋雨面前,和戰個痛!
你無能,你有理,你高貴,你就能拿別人的命當自己的墊腳石?
于靜姝恨得牙,既然不能立刻下鄉,就得把原主的金手指找出來。
也不知道白秋雨那個人有什麼病,關鍵劇竟然寫得模棱兩可的。
“白秋雨在角落里撿起一樣東西,約記得那東西在于靜姝的脖子上出現過,想到于靜姝已經死了,沒多猶豫,就把東西戴在了手上。”
于靜姝記得很清楚,書里就是這麼寫的。
想到這,于靜姝就覺得無語。不說清楚東西是什麼也就算了,毫不猶豫地把別人的戴在手上是什麼鬼啊?
剛醒過來的時候飛狗跳的,于靜姝自然沒空想這些,但這會兒閑下來,整個人就像被人涂了似的,坐立難安。
確切得說,于靜姝急于找到那個金手指。
那麼好的東西,就是毀了,也不會留給白秋雨那個白眼狼!
不過書里既然說了,是能戴在脖子和手上的東西,那麼那東西估計應該是個戒指。
于靜姝搜遍原主的記憶,最終只想到了一件東西,那就是原主外婆留下的一枚紅珊瑚戒指。
那東西據說是祖上傳下來的老件,也是原主外婆出嫁時的嫁妝之一,現在應該就在原主行李箱的夾層里。
書里原主下鄉后,一直把那個紅珊瑚戒指戴著,并不是因為那東西值錢,而是因為思念外婆。
只是沒想到,那麼好的東西,最后竟然落在白秋雨手上,還跟了一輩子。
于靜姝忍不住在心里吐槽白秋雨寫的東西不合邏輯。
七十年代誒!誰不是勤勞樸素,穿個布拉吉都怕招搖!
一個知青天天手上戴著個顯眼的紅珊瑚戒指招搖過市,像個貴婦似的,其他人難道是瞎子,都看不見?
主環未免過于大了!
不過眼下江老太太就在旁邊,于靜姝也沒辦法去翻行李箱。
而且除了金手指的事,也有其他事要解決。
因為已經不是穿越前的于靜姝,而是屬于這個時代的于靜姝了。
雖說這只是一本書,但既然穿過來了,這里對于于靜姝來說,就是一個真實的世界。
既然占據了原主的子,就得給人家理一下后事,更何況對方還是以為原型創造出來的。
據記憶,原主確確實實是被陳繼芳控制住,然后被于承業推得撞在桌角上才死的。
即便于靜姝并不是主占據了原主的,卻實實在在地占了人家的份。
做人得講良心,不替原主收拾收拾這兩個殺人犯,和那個渣爹,于靜姝心里也覺得不安。
而且陳繼芳沒猜錯,原主的外婆確實留下了一筆產,只不過不是現金,而是存折,就藏在行李箱里。
沒錯,存折在行李箱里,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它被藏在了行李箱襯和外面的皮革之間。
陳繼芳恐怕想破頭也想不到,那兩箱服加在一起,都沒有行李箱本值錢。
但這錢于靜姝當然不可能給陳繼芳花哪怕一分。
不說別的,原主現在還有一個二舅如今還在牛棚里待著,生母死了都不能回來送終。
除此之外,原主還有一個小舅在國外生活,一時半會兒本回不來。
這兩個人對原主都不賴,存折里的錢要花也是給他們花。
可于靜姝也不想就這麼放過于問春一家,不管有沒有其他目的,都會替于承業下鄉,不收點利息怎麼行呢?
于問春十幾年來對原主既沒有生恩,也沒有養恩,還助紂為,間接害死了原主,于靜姝就算坑他一筆,也不覺得虧心。
就是怎麼把錢要到手,得從長計議。
正當于靜姝打鬼主意的時候,護士領著兩個軍人進了病房,“阿姨,這兩位說是您的親屬,要看看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