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小姑娘長的很好看,賽白雪,尖尖的下,眼頭比較低有點鉤圓,且眼尾往上翹起,看起來很特別。
小姑娘似乎還沒完全長開,只有十二三歲的模樣。
即便這樣,看到這姑娘的人都會說一句。
“這小姑娘真是俊俏,好看!”
只是張安平覺得這姑娘好看是好看,腦子卻有些不清醒。
因為他們把這凍僵的姑娘帶回去后,母親又給跑來給他送了一些食,是張安平都有些嫌棄的烤糊的地瓜。
被這姑娘瞧見后,吃的那一個香呀。
“大娘,嗚嗚,你的手藝太好了,太香了,這是我吃過最香的食呀,太好吃了!”
這話夸的金巧芳心花怒放。
要知道,做的食連自己的親兒子,都是毫不掩飾的嫌棄。
沒想到這撿來的小姑娘,卻真是贊不絕口,狂夸不已!
樂的趕又去給烤了一塊兔子,雖然看著黑乎乎的有子焦糊的味道,但是真的吃不死人的!
“好香呀,真的太好吃了,嗚嗚,我長這麼大,就沒吃過這麼香的呀!”
那小姑娘吃的那一個饞呀,幾乎是狼吞虎咽。
一邊吃一邊含糊不清的夸獎著,這食真的太香了,真的太好吃了。
偏偏哪怕是狼吞虎咽,因為小姑娘長的好看,也會覺得這作毫不魯,反而讓旁邊守著那小姑娘幾個人,眼睛都紅紅的!
“這可憐的娃呀,真是壞了,留下吧,好歹一條命呀!”
張老頭這話一說,眾人自然是都不會反對,畢竟他們都是苦過的人。
只有張安平心底一直覺得,自己是不是撿到一個傻子?
母親做的食,確實吃不死人,但是真的很難吃呀!
他都佩服這姑娘,一口氣吃了那麼多,還不停的夸獎著這是食?
食?
要不是壞了,就是腦子有點問題!
很快,張安平決定試一試!
等到這姑娘和他們一起吃飯的時候,的面前擺放了三娘做的白米稀飯,拷的金黃紅薯,還有就是母親煮糊的糊糊,還有一塊烤糊的紅薯!
沒辦法金巧芳廚藝真的不行,烤紅薯烤糊那是正常作。
“好香,大娘做的最好吃!”
這說自己胡靈兒的小姑娘,手就拿起那烤糊的紅薯,外帶母親煮糊的黑糊糊,低著頭一點不含糊的吃起來。
偏偏吃的時候還是狂贊不已,一個勁的夸這黑糊糊好吃,這烤糊的紅薯好吃!
這讓金巧芳樂的眉眼間都是笑意,臉上出歡喜的表,這閨真是對的格,長得俊俏又喜歡吃做的菜呀!
其實自己做的菜,難得有一個人喜歡!
“靈兒真懂事,乖!”
張安平一看胡靈兒這模樣,心底一聲嘆息,哎,自己果然是撿到了一個傻子!
不是傻子,誰會放著三娘做的食不吃,偏偏吃母親做的那些烤糊的食?
而且看著胡靈兒吃的那一個香,本就不像是作偽,何況,桌子上食富,也沒必要委屈自己?
胡靈兒吃的香,看著一邊的張家武都有些猶豫了。
忍不住端來媳婦煮的半碗黑糊糊,也喝了一口,只是那一口苦的和藥差不多的糊糊,差點讓他噴出來。
真難喝呀!
他愿著,都不愿吃這比藥還苦的食!
“兒子,你也嘗嘗你娘的手藝!”
看著被自己喝了一口,還剩下半碗的黑糊糊,張家武推給了張安平。
坑兒子總比讓自己喝下去好。
反正這個喝不死人的!
張安平看著父親遞過來的黑糊糊,他看了一邊的幾個姐姐,五姐六姐都不敢看他的目,因為們也知道,母親煮的糊糊。
確實吃不死人,但是足以讓你下一頓都沒胃口。
一天都是苦的,真的很難吃呀!
“好香呀!”
偏偏這胡靈玉還吃的心滿意足狂贊不已。
這讓張安平和張家人心底,立刻出惋惜的目。
這撿來的胡靈兒長的好看,可惜,是個傻子呀。
等到晚上,一家人商量怎麼安置胡靈兒的時候,金巧芳表示,自己可以收為義的時候,張家人幾乎都在反對。
“不行,家要有家規,就劉三一家投奔我們的時候,還是從奴仆開始做起的,這胡靈兒來歷不明,我們還不知道人品如何,應該先用奴仆份觀察一段時間……”
張安平搖頭,人是他撿回來的。
但是這胡靈兒說是和親人走散了,然后就暈倒在雪地里,只知道自己胡靈兒。
至于家在何,家里有幾個兄弟姐妹,一問三不知。
再問就是頭疼,什麼都記不得了。
“哎呀,這麼漂亮的小姑娘,能有什麼壞心思?多好的小姑娘,怎麼能讓他做奴仆?”
金巧芳不同意,覺得難得有一個欣賞廚藝的人,多難得呀!
“那我們張家人就不記名公投,看著小姑娘是做張家奴仆還是張家的閨!”
最后還是張老頭拍板。
其實他們早就約定了,以后接納為張家族人,都得接他們的公投。
絕大部分人都認可的況下,就可以為張家的族人。
這一次劉三一家人也參加了公投,可惜最后只有金巧芳一個人贊同接納為族人,剩下人全部都投了反對票。
贊同讓胡靈兒為張家奴仆。
“多漂亮的小姑娘,能有什麼壞心思?實在是不行,讓跟在安安邊吧,畢竟,人是他撿回來的,而且來寶都變安安的哥哥了……”
金巧芳是真的很喜歡這胡靈兒。
多漂亮的小姑娘呀!
一雙眼睛可真好看,關鍵是喜歡吃做的糊糊呀,簡直跟自己親閨一樣呀!
“這個主意不錯,就放在安安邊做丫鬟吧,合適也放心,等到家人找來了,就可以讓回去了……“
張老頭想了想,媳婦這提議其實不錯。
這小姑娘來歷有點可疑,雖然在雪地里被發現的,但是那長的也太漂亮點,看著就不像是普通人。
這樣的小姑娘放在哪里都不合適。
好歹,安安年紀小一些,又是這姑娘救命恩人,就暫時放在他邊做丫鬟了。
以后人品要是沒問題,也可以為張家人。
胡靈兒就這樣被安置下來,為張家奴仆,為張安平的丫鬟。
的年紀和張芝春差不多,但是那容貌卻是絕佳,特別是那雙眼睛簡直絕了,流轉之間會讓人驚嘆!
張安平其實知道,這胡靈兒還沒完全長開,要是長開了,那雙眼睛就是傳說中能讓人男人沉淪的狐眼。
不過這眼睛對他沒用,也就覺得這胡靈兒蠢萌蠢萌的。
撿到胡靈兒的第二天,張安平帶著人出去打獵。
一來是訓練那些奴仆,二來也是給冬日多準備一些食,因為天晴朗了,路上慢慢有行人走了,不過大多數都是馬車。
或者是小有家資的那種,要不然逃難這麼久還能有馬車的人,多也有些能耐或者家資!
這村里許久沒有人煙,以至于后山的飛禽走還是不,而且越是往山里走,那些大型的野不。
甚至張安平他們還發現了一窩野豬!
領頭的是二只大野豬,后面領著七八只小野豬,每只小野豬也有六七十斤的模樣,看的他們這群人兩眼放。
這哪里是野豬,這是一群行走的呀!
這小姑娘長的很好看,賽白雪,尖尖的下,眼頭比較低有點鉤圓,且眼尾往上翹起,看起來很特別。
小姑娘似乎還沒完全長開,只有十二三歲的模樣。
即便這樣,看到這姑娘的人都會說一句。
“這小姑娘真是俊俏,好看!”
只是張安平覺得這姑娘好看是好看,腦子卻有些不清醒。
因為他們把這凍僵的姑娘帶回去后,母親又給跑來給他送了一些食,是張安平都有些嫌棄的烤糊的地瓜。
被這姑娘瞧見后,吃的那一個香呀。
“大娘,嗚嗚,你的手藝太好了,太香了,這是我吃過最香的食呀,太好吃了!”
這話夸的金巧芳心花怒放。
要知道,做的食連自己的親兒子,都是毫不掩飾的嫌棄。
沒想到這撿來的小姑娘,卻真是贊不絕口,狂夸不已!
樂的趕又去給烤了一塊兔子,雖然看著黑乎乎的有子焦糊的味道,但是真的吃不死人的!
“好香呀,真的太好吃了,嗚嗚,我長這麼大,就沒吃過這麼香的呀!”
那小姑娘吃的那一個饞呀,幾乎是狼吞虎咽。
一邊吃一邊含糊不清的夸獎著,這食真的太香了,真的太好吃了。
偏偏哪怕是狼吞虎咽,因為小姑娘長的好看,也會覺得這作毫不魯,反而讓旁邊守著那小姑娘幾個人,眼睛都紅紅的!
“這可憐的娃呀,真是壞了,留下吧,好歹一條命呀!”
張老頭這話一說,眾人自然是都不會反對,畢竟他們都是苦過的人。
只有張安平心底一直覺得,自己是不是撿到一個傻子?
母親做的食,確實吃不死人,但是真的很難吃呀!
他都佩服這姑娘,一口氣吃了那麼多,還不停的夸獎著這是食?
食?
要不是壞了,就是腦子有點問題!
很快,張安平決定試一試!
等到這姑娘和他們一起吃飯的時候,的面前擺放了三娘做的白米稀飯,拷的金黃紅薯,還有就是母親煮糊的糊糊,還有一塊烤糊的紅薯!
沒辦法金巧芳廚藝真的不行,烤紅薯烤糊那是正常作。
“好香,大娘做的最好吃!”
這說自己胡靈兒的小姑娘,手就拿起那烤糊的紅薯,外帶母親煮糊的黑糊糊,低著頭一點不含糊的吃起來。
偏偏吃的時候還是狂贊不已,一個勁的夸這黑糊糊好吃,這烤糊的紅薯好吃!
這讓金巧芳樂的眉眼間都是笑意,臉上出歡喜的表,這閨真是對的格,長得俊俏又喜歡吃做的菜呀!
其實自己做的菜,難得有一個人喜歡!
“靈兒真懂事,乖!”
張安平一看胡靈兒這模樣,心底一聲嘆息,哎,自己果然是撿到了一個傻子!
不是傻子,誰會放著三娘做的食不吃,偏偏吃母親做的那些烤糊的食?
而且看著胡靈兒吃的那一個香,本就不像是作偽,何況,桌子上食富,也沒必要委屈自己?
胡靈兒吃的香,看著一邊的張家武都有些猶豫了。
忍不住端來媳婦煮的半碗黑糊糊,也喝了一口,只是那一口苦的和藥差不多的糊糊,差點讓他噴出來。
真難喝呀!
他愿著,都不愿吃這比藥還苦的食!
“兒子,你也嘗嘗你娘的手藝!”
看著被自己喝了一口,還剩下半碗的黑糊糊,張家武推給了張安平。
坑兒子總比讓自己喝下去好。
反正這個喝不死人的!
張安平看著父親遞過來的黑糊糊,他看了一邊的幾個姐姐,五姐六姐都不敢看他的目,因為們也知道,母親煮的糊糊。
確實吃不死人,但是足以讓你下一頓都沒胃口。
一天都是苦的,真的很難吃呀!
“好香呀!”
偏偏這胡靈玉還吃的心滿意足狂贊不已。
這讓張安平和張家人心底,立刻出惋惜的目。
這撿來的胡靈兒長的好看,可惜,是個傻子呀。
等到晚上,一家人商量怎麼安置胡靈兒的時候,金巧芳表示,自己可以收為義的時候,張家人幾乎都在反對。
“不行,家要有家規,就劉三一家投奔我們的時候,還是從奴仆開始做起的,這胡靈兒來歷不明,我們還不知道人品如何,應該先用奴仆份觀察一段時間……”
張安平搖頭,人是他撿回來的。
但是這胡靈兒說是和親人走散了,然后就暈倒在雪地里,只知道自己胡靈兒。
至于家在何,家里有幾個兄弟姐妹,一問三不知。
再問就是頭疼,什麼都記不得了。
“哎呀,這麼漂亮的小姑娘,能有什麼壞心思?多好的小姑娘,怎麼能讓他做奴仆?”
金巧芳不同意,覺得難得有一個欣賞廚藝的人,多難得呀!
“那我們張家人就不記名公投,看著小姑娘是做張家奴仆還是張家的閨!”
最后還是張老頭拍板。
其實他們早就約定了,以后接納為張家族人,都得接他們的公投。
絕大部分人都認可的況下,就可以為張家的族人。
這一次劉三一家人也參加了公投,可惜最后只有金巧芳一個人贊同接納為族人,剩下人全部都投了反對票。
贊同讓胡靈兒為張家奴仆。
“多漂亮的小姑娘,能有什麼壞心思?實在是不行,讓跟在安安邊吧,畢竟,人是他撿回來的,而且來寶都變安安的哥哥了……”
金巧芳是真的很喜歡這胡靈兒。
多漂亮的小姑娘呀!
一雙眼睛可真好看,關鍵是喜歡吃做的糊糊呀,簡直跟自己親閨一樣呀!
“這個主意不錯,就放在安安邊做丫鬟吧,合適也放心,等到家人找來了,就可以讓回去了……“
張老頭想了想,媳婦這提議其實不錯。
這小姑娘來歷有點可疑,雖然在雪地里被發現的,但是那長的也太漂亮點,看著就不像是普通人。
這樣的小姑娘放在哪里都不合適。
好歹,安安年紀小一些,又是這姑娘救命恩人,就暫時放在他邊做丫鬟了。
以后人品要是沒問題,也可以為張家人。
胡靈兒就這樣被安置下來,為張家奴仆,為張安平的丫鬟。
的年紀和張芝春差不多,但是那容貌卻是絕佳,特別是那雙眼睛簡直絕了,流轉之間會讓人驚嘆!
張安平其實知道,這胡靈兒還沒完全長開,要是長開了,那雙眼睛就是傳說中能讓人男人沉淪的狐眼。
不過這眼睛對他沒用,也就覺得這胡靈兒蠢萌蠢萌的。
撿到胡靈兒的第二天,張安平帶著人出去打獵。
一來是訓練那些奴仆,二來也是給冬日多準備一些食,因為天晴朗了,路上慢慢有行人走了,不過大多數都是馬車。
或者是小有家資的那種,要不然逃難這麼久還能有馬車的人,多也有些能耐或者家資!
這村里許久沒有人煙,以至于后山的飛禽走還是不,而且越是往山里走,那些大型的野不。
甚至張安平他們還發現了一窩野豬!
領頭的是二只大野豬,后面領著七八只小野豬,每只小野豬也有六七十斤的模樣,看的他們這群人兩眼放。
這哪里是野豬,這是一群行走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