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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戰國玉

易達,大家都高興。

原本張楠還想留個聯繫方法給這攤主,以後有好件可以聯繫。

不過對方接下來的一番話,讓張楠暫時打消了這個想法。

青銅鏡易這會還算是在打邊球,不像20年後一個不留神就上-綱-上線。就算挖墓的給抓了,這事捅出去,豫省警察順著線索找到張楠,張楠也不會鳥人家,大不了拿面同一時代的爛銅鏡給對方差。

這會地方-勢力還是非常強悍的,外地警察要抓人,除非是殺人-放火一類的大案,不然本地警察不僅不配合不說,甚至還會通風報信。

特別是傳統上就出強盜山賊的剡縣,地方觀念極強,外地警察來要人,當地公安都先會去了解一下那人的社會關係如何。

如果像張楠這類有工作單位、姐姐姐夫在社會上也算有點人際關係的人,買了個把青銅鏡什麼的小事,能幫著你把東西要回來就算是給面子了。

這會很多刑事方面的小案件,只要當事人是國家單位的人,公安局本就是走個過場,都給所在單位理。

最終是批評教育還是罰錢、開除,那是你單位的事;如果是打架鬥毆、小一類,更是移單位保衛科了事。

要是有財務損失、人員傷需要費用,一般也是單位出錢——這會的國家單位護犢子的架勢,幾十年後的領導們看了都該臉紅!

當然,如果是殺人,那幾乎都是槍斃,比幾十年後就嚴多了。

而且在80年代,一個部隊裡回來的貨車駕駛員,加上個上千人國營工廠的黨委委員,這社會上認識的人、場上的關係是30年後的人很難會的。

你就是個縣長、副縣長,很多時候都要駕駛員幫忙,捎點什麼、幫著帶個人回來的。

用縣-委縣-政府的小車去接人?

你想都別想,縣-委-書-記、縣-長出公差都三天兩頭沒車用,至於副職們有點公事私事要用車,那更是到從有車的單位裡想辦法借車。

人家要是不高興就不鳥你,誰別人都是鐵飯碗呢?!到個強勢的局長就更加!

走在街上,都認識半條街的人。

再說又不是自己去盜墓,買點東西自個拿著玩就不算個事。

就算本省省廳出面,最多原奉還,不然本地的公安局長能和你急——這麼點小事要是把人給帶走了,他還怎麼在本地混?!

說出去腰都直不起來!(80年代的公安局長和現在不一樣,一般都是本地人擔任,這種況到了90年代中期後才改變。)

再說就算攤主他們有照片,易完後也就燒掉了,沒哪個笨蛋會留給警察當線索,留下照片是把繩子往自個的脖子上套,找死!

至於不值錢的銅鏡,張楠有好幾面呢,加上其它不小零碎,都是三瓜不值兩棗的隨意買來的,丟在客廳屜裡,就防著這一手!

再說,警察就算知道了幾面青銅鏡的下落在外省,十有八九也就是寄份公函給對方公安局了事,本就不會派人過去,沒那個閒錢的經費。

運氣好對方會給你回一份公函,東西給你寄回來那是撞大運了,至於人?

你就別想了。

青銅鏡易從半公開的狀態完全轉地下易,徹底從灰,那還是21世紀的事。

現在搞幾面青銅鏡,那就不算個事。

……

“我姓趙,兩位老闆怎麼稱呼?”易達,攤主問道。

剛纔就沒問姓誰名啥,犯不著。不過現在大生意做,問一下算禮貌。

“姓張,你我小張就。”

沒介紹關興權,沒必要。

“張老闆,我看你們也是玉行家,真有好貨要不要?”

這攤主生意做,確定這兩位江南客商有實力,就想再幹筆大的,這樣的金主不大好找。

而且江南那邊人還比較靠譜,不大會是警察釣魚。

“高古玉?”

張楠無所謂,只要好東西他都要。聽這姓趙的口氣,不大可能是明清玉

“嗯,戰國玉。我朋友的。”

“別是商朝的吧?”張楠笑道。

“哪能呢?你們可是行家。”

攤主尷尬笑笑,拿手比劃了一下道:“一個這麼大的雲紋玉璧,不是我們這獨山玉的,應該是和田白玉。中空,中間雕了條龍。玉璧兩側邊沿還各有一隻鳥,只有個幾毫米厚。

還有個高腳玉燈,有個十多公分高,燈盤有這麼大。”

一看比劃,也有個十多公分。

“東西呢?”

“在朋友的店裡,不遠,他弄了個賣玉的小店。”

得,這會就有私人玉店了,比這擺地攤的高檔,不過天曉得有沒有執照。

“明早我們就走,你看?”

“那要不我們現在就去?”

攤主有點心急,這樣的客戶不好找,而且顯然這筆生意他不是有份就是有提可以拿。

有錢不賺王-八-蛋。

“那你這生意?”

張楠指了指地攤。

“沒事。”

說完攤主把邊上的布簾子一拉,對著隔壁一箇中年人道:“王叔,幫我看會。要是過會我回來晚,幫我收一下。”

“中。”

那人答應的很爽快,看來這幫擺地攤的平時沒這樣互相幫助。

張楠看了眼關興權,用方言問:“去不去?”

“去,出不了事。”

關興權一臉酷酷的表:去看個貨而已,就算對方是地頭蛇,出點問題,他這過江猛龍也能給把他們給整服了!

三人離開夜市,沒一會就到一家玉店前:這人把商店開在了火車站邊上,晚上也開著,顯然是佔了個地理優勢。

看店的是個中年婦,正在給個顧客拿香菸。

看到店裡邊還有門,應該是“外店裡家”的格局。

店鋪裡的櫃檯上不僅有玉,還賣些日用品、香菸什麼的。

“王哥在嗎?”

人一聽,道:“在裡邊呢。老王,小郭來了。”

豫省話,張楠兩人基本上都能聽懂。

聽到裡邊有人應了聲,三人順著店裡的過道走了進去。

是個50來歲的中年人,正在裡邊喝著小酒,還沒吃完晚飯呢——桌子上還放著兩盤小菜和一碗玉米糊糊。

“王哥,這是我剛認識的兩位江南省老闆,這位是張老闆。我那兩面鏡子剛賣給他們了,人爽氣。

我和他們說了你朋友那兩件玉的事,你看?”

張楠心裡笑了笑,這攤主剛纔都快說了東西在這個姓王的手裡,這會當著姓王的又說是什麼朋友那裡,這顯然是怕姓王的怪他做事不牢靠,順便打個掩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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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商的尋寶之旅

第四十一章 戰國玉

易達,大家都高興。

原本張楠還想留個聯繫方法給這攤主,以後有好件可以聯繫。

不過對方接下來的一番話,讓張楠暫時打消了這個想法。

青銅鏡易這會還算是在打邊球,不像20年後一個不留神就上-綱-上線。就算挖墓的給抓了,這事捅出去,豫省警察順著線索找到張楠,張楠也不會鳥人家,大不了拿面同一時代的爛銅鏡給對方差。

這會地方-勢力還是非常強悍的,外地警察要抓人,除非是殺人-放火一類的大案,不然本地警察不僅不配合不說,甚至還會通風報信。

特別是傳統上就出強盜山賊的剡縣,地方觀念極強,外地警察來要人,當地公安都先會去了解一下那人的社會關係如何。

如果像張楠這類有工作單位、姐姐姐夫在社會上也算有點人際關係的人,買了個把青銅鏡什麼的小事,能幫著你把東西要回來就算是給面子了。

這會很多刑事方面的小案件,只要當事人是國家單位的人,公安局本就是走個過場,都給所在單位理。

最終是批評教育還是罰錢、開除,那是你單位的事;如果是打架鬥毆、小一類,更是移單位保衛科了事。

要是有財務損失、人員傷需要費用,一般也是單位出錢——這會的國家單位護犢子的架勢,幾十年後的領導們看了都該臉紅!

當然,如果是殺人,那幾乎都是槍斃,比幾十年後就嚴多了。

而且在80年代,一個部隊裡回來的貨車駕駛員,加上個上千人國營工廠的黨委委員,這社會上認識的人、場上的關係是30年後的人很難會的。

你就是個縣長、副縣長,很多時候都要駕駛員幫忙,捎點什麼、幫著帶個人回來的。

用縣-委縣-政府的小車去接人?

你想都別想,縣-委-書-記、縣-長出公差都三天兩頭沒車用,至於副職們有點公事私事要用車,那更是到從有車的單位裡想辦法借車。

人家要是不高興就不鳥你,誰別人都是鐵飯碗呢?!到個強勢的局長就更加!

走在街上,都認識半條街的人。

再說又不是自己去盜墓,買點東西自個拿著玩就不算個事。

就算本省省廳出面,最多原奉還,不然本地的公安局長能和你急——這麼點小事要是把人給帶走了,他還怎麼在本地混?!

說出去腰都直不起來!(80年代的公安局長和現在不一樣,一般都是本地人擔任,這種況到了90年代中期後才改變。)

再說就算攤主他們有照片,易完後也就燒掉了,沒哪個笨蛋會留給警察當線索,留下照片是把繩子往自個的脖子上套,找死!

至於不值錢的銅鏡,張楠有好幾面呢,加上其它不小零碎,都是三瓜不值兩棗的隨意買來的,丟在客廳屜裡,就防著這一手!

再說,警察就算知道了幾面青銅鏡的下落在外省,十有八九也就是寄份公函給對方公安局了事,本就不會派人過去,沒那個閒錢的經費。

運氣好對方會給你回一份公函,東西給你寄回來那是撞大運了,至於人?

你就別想了。

青銅鏡易從半公開的狀態完全轉地下易,徹底從灰,那還是21世紀的事。

現在搞幾面青銅鏡,那就不算個事。

……

“我姓趙,兩位老闆怎麼稱呼?”易達,攤主問道。

剛纔就沒問姓誰名啥,犯不著。不過現在大生意做,問一下算禮貌。

“姓張,你我小張就。”

沒介紹關興權,沒必要。

“張老闆,我看你們也是玉行家,真有好貨要不要?”

這攤主生意做,確定這兩位江南客商有實力,就想再幹筆大的,這樣的金主不大好找。

而且江南那邊人還比較靠譜,不大會是警察釣魚。

“高古玉?”

張楠無所謂,只要好東西他都要。聽這姓趙的口氣,不大可能是明清玉

“嗯,戰國玉。我朋友的。”

“別是商朝的吧?”張楠笑道。

“哪能呢?你們可是行家。”

攤主尷尬笑笑,拿手比劃了一下道:“一個這麼大的雲紋玉璧,不是我們這獨山玉的,應該是和田白玉。中空,中間雕了條龍。玉璧兩側邊沿還各有一隻鳥,只有個幾毫米厚。

還有個高腳玉燈,有個十多公分高,燈盤有這麼大。”

一看比劃,也有個十多公分。

“東西呢?”

“在朋友的店裡,不遠,他弄了個賣玉的小店。”

得,這會就有私人玉店了,比這擺地攤的高檔,不過天曉得有沒有執照。

“明早我們就走,你看?”

“那要不我們現在就去?”

攤主有點心急,這樣的客戶不好找,而且顯然這筆生意他不是有份就是有提可以拿。

有錢不賺王-八-蛋。

“那你這生意?”

張楠指了指地攤。

“沒事。”

說完攤主把邊上的布簾子一拉,對著隔壁一箇中年人道:“王叔,幫我看會。要是過會我回來晚,幫我收一下。”

“中。”

那人答應的很爽快,看來這幫擺地攤的平時沒這樣互相幫助。

張楠看了眼關興權,用方言問:“去不去?”

“去,出不了事。”

關興權一臉酷酷的表:去看個貨而已,就算對方是地頭蛇,出點問題,他這過江猛龍也能給把他們給整服了!

三人離開夜市,沒一會就到一家玉店前:這人把商店開在了火車站邊上,晚上也開著,顯然是佔了個地理優勢。

看店的是個中年婦,正在給個顧客拿香菸。

看到店裡邊還有門,應該是“外店裡家”的格局。

店鋪裡的櫃檯上不僅有玉,還賣些日用品、香菸什麼的。

“王哥在嗎?”

人一聽,道:“在裡邊呢。老王,小郭來了。”

豫省話,張楠兩人基本上都能聽懂。

聽到裡邊有人應了聲,三人順著店裡的過道走了進去。

是個50來歲的中年人,正在裡邊喝著小酒,還沒吃完晚飯呢——桌子上還放著兩盤小菜和一碗玉米糊糊。

“王哥,這是我剛認識的兩位江南省老闆,這位是張老闆。我那兩面鏡子剛賣給他們了,人爽氣。

我和他們說了你朋友那兩件玉的事,你看?”

張楠心裡笑了笑,這攤主剛纔都快說了東西在這個姓王的手裡,這會當著姓王的又說是什麼朋友那裡,這顯然是怕姓王的怪他做事不牢靠,順便打個掩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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