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朝宗沒有回包廂,繞過門口下樓離開。
這場生日聚會對他而言為了一種煎熬,多呆一秒鐘他的理智就流失一分。實際年齡三十多歲的他,可以輕易地分辨他此刻黯然的心是因為誰,跟坐在包廂里那個一無所知的十八歲孟聽雨無關。
曾經孟聽雨抱著手機盤坐在地毯上,語氣天真,“徐朝宗,網上說,我們的每七年就會完全替換每一個細胞,大概意思就是七年后的我跟現在的我,可能不是同一個我。那個時候你還會我嗎?”
那會兒他在床上補眠,眼睛都沒睜開,懶洋洋地回,“那七年后的我也不是現在的我。七年后的我應該還是會對七年后的你一見鐘。”
他這求生滿滿的回答,顯然答到了的心坎上。
滿足地笑了。
實際上,他心深對這種無厘頭的事嗤之以鼻。可現在再回想起從前的種種,三十七歲的徐朝宗,跟十九歲的徐朝宗,徹底不再是同一個人了,他的腦子里逐漸被工作占滿,原本該有的空間也一點點。
那個回答,似乎也是出自于他本心。
彼時,七年后的他還是喜歡七年后的。然而現在的況是,他遇到了十八年前的。
他喜歡這個嗎?
當然不。他已經不再是十九歲的他,自然也無法喜歡上現在的。
不過是可笑的占有在作祟。
徐朝宗一步一步走下樓梯,沒有再回頭,走出百味軒,冷空氣撲面而來,他低頭給王遠博發了消息:【臨時有事我先走了。】
……
包廂里,王遠博收到消息,第一反應就是看向正跟盛韜咬耳朵說悄悄話的孟聽雨。
他有一種不祥的預。
徐朝宗太反常了,反常到了,他甚至覺得這廝以后絕對會挖墻角。
男生宿舍的友也就那麼一回事,他們宿舍就更一般了,說白了就只是同住一寢室的普通同學,不管是殷明盛韜還是他跟徐朝宗,都不是能為室友兩肋刀的人。真喜歡上一個孩,即便對方是室友的朋友,好像也不會有任何的心理障礙。
王遠博不在心里搖頭。
太沒節了他們。
盛韜才注意到只有王遠博回來,環顧一圈,問道:“徐朝宗呢?”
王遠博拉長音調,“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大忙人,有事先走了。”
盛韜嗯了聲,“那我們去唱歌?”
徐朝宗的離場,三個男生包括同班同學葉思思都沒訝異。在他們印象中,徐朝宗大部分時間都獨來獨往,且來去匆匆,他好像有做不完的事,一年多下來,他好像也沒跟什麼同學為好友。他幾乎不參加同學聚會,今天能來,他們已經很詫異了,這會兒沒打招呼就離開,好像也很符合他的行事作風。
孟聽雨不由得長吁一口氣。
還好走了。
不過徐朝宗如果繼續待下去并且跟他們一起唱歌,才會驚掉下呢。
他總是這樣,不懂得生活,就像一匹永不知疲倦的駿馬,他們剛談那會兒,他本不出什麼時間陪逛街看電影,一個月能一起去餐廳吃兩頓飯,那都特別罕見。后來相久了,也有脾氣,不愿意將他跟別人比較,可上重要的節日總是一個人,這談了跟沒談一樣時,也會抱怨,的初可不像這樣,天的神龍見首不見尾。
從小就生得好,不管到哪都被人捧著,跟徐朝宗的讓委屈壞了,積攢夠了,發出來,沒能免俗的以分手威脅他。
從那以后,他慢慢改變。
會出時間陪看電影,但他太忙,一個月可能就只能看一次,并且看電影的時候還不專心,一場下來總會出去兩三次接電話打電話。
不過,已經很滿意了。
那時候是真的他,到愿意諒包容。
走出包廂,盛韜買單時,站在大廳的大魚缸前,悄悄地出手,手掌心多了幾個指甲掐出來的印子。
*
百味軒附近就有KTV,一行人跟著盛韜過去,他定了中包,葉思思跟邵靈湊錢給他買了生日蛋糕作為禮。氣氛很好,可孟聽雨還是無法集中神,盛韜一顆心都在上,自然看出了的心不在焉,在他們唱歌時,他坐在旁,湊在耳畔問道:“怎麼覺你不開心?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
孟聽雨搖了搖頭,“有一點不舒服。”
說得含糊。
盛韜卻不是全沒經驗的愣頭小子,一聽這話,便以為是生理期來了不適。包廂線較暗,他的臉紅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的前友每次生理期時都會跟他撒,畢竟別不同,他本沒辦法會所謂“一把刀在肚子里攪來攪去”的可怕驗是什麼覺,每次也只會說,多喝熱水。
可現在,多喝熱水這句話,他說不出口。
包廂里也沒熱水,下意識地,他也不想說。其實他心里都明白,很多時候,多喝熱水就是一種“知道了知道了別來煩我”的敷衍式回答。
“我出去一會兒。”
盛韜看了會兒手機后,離開了包廂。
在寒風中奔跑,終于找到了便利店,買了的保溫杯,在店里借了熱水沖洗杯子,又買了紅糖,裝了滿滿一杯滾燙的紅糖水,他將保溫杯揣在羽絨服服里包著回了KTV包廂。
盛韜見孟聽雨對唱歌也沒什麼興趣,提前跟王遠博他們說了聲后,便帶著孟聽雨離開。
等在門口等車時,盛韜才像是獻寶一樣,將保溫杯遞給,“聽說喝這個會舒服很多。”
……因為孟聽雨的“不太舒服”,盛韜猶豫了很久,還是決定將告白計劃往后挪一挪,他總覺得,告白應該放在他跟心都很好的時候。
孟聽雨擰開保溫杯蓋子,垂眸一看,也愣住了,再抬起頭看向他,心里有異樣的緒流淌著。
大概是很久很久沒被人這樣關心了。
很久沒有人會因為隨口的一句話,而努力地想讓開心一點。
與其說不徐朝宗,更不如說,沒了養分。
養分可以是的,也可以是他的。
他的消失時,還可以堅持,因為還在,可當也不了,曾經甜的婚姻便為了墓,人呆在其中總有一天會窒息。
也許應該對盛韜好一點,再好一點。
畢竟他是離婚后,第一個喜歡的人。
熱氣直沖的眼睛,笑得溫,想了想,從包里拿出小盒子遞給他,聲道:“盛韜,生日快樂。”
這是今天最為真心,也最為放松時說的一句話。
到抱歉。
明明今天是他的生日,卻讓另一個“陌生人”占據了的心思,影響了心,甚至差點忘記了眼前這個男生。
盛韜驚喜不已,沒想到還會有禮,他很興,想要馬上拆開看看是什麼,卻意識到這是很不禮貌的行為,耳微紅的看。
“沒事,拆吧。”孟聽雨笑,“我也不知道送什麼禮才好,你看看喜不喜歡,先說好,不是什麼貴重的禮。”
盛韜迫不及待地拆開,盒子里躺著的是鑰匙扣。
這是孟聽雨送的生日禮他自然很喜歡,但他端量著,有些不確定地問道:“這是一只手,一個地球儀嗎?”
“是,這是老板自己設計自己做的,算得上是獨一無二吧。”
“有什麼意義嗎?”盛韜問。
這個問題可難倒孟聽雨了,剛想口而出“世界將在你手中轉”,又咽了回去。
之前這個鑰匙扣是送給徐朝宗的,現在送給盛韜……意義是不是應該變一變呢?
腦子轉得也快,竟然說道:“嗯,我在你手中轉……大概是這個意思,嗯,我也不知道,這話是老板說的!”
當然,說完后,孟聽雨被自己麻到了= =
盛韜相當吃這一套,眼睛迸發出彩,激得語無倫次,如果現在他手里有戒指的話,只怕是要單膝下跪求婚了。
如果這是一個游戲,盛韜這個人的好度,也是從這一刻飆升至90.
孟聽雨看著盛韜的眼睛,心里直念罪過罪過。
還不如說世界將在你手中轉,總比冒出尬出天際的土味話要強太多。
盛韜當時就將自己宿舍還有家里的鑰匙都掛了上去,就差拍脯保證從現在開始,他會用這個鑰匙扣到他斷氣閉眼掛墻上的那一天。
孟聽雨:“……”
不必如此。
*
盛韜飄飄然回了寢室。
還想大力炫耀孟聽雨送的寶貴禮時,卻發現寢室里只有他跟王遠博。
盛韜問:“人呢?”
王遠博正在玩電腦,頭都沒回,“殷明在網吧,徐朝宗不知道,反正還沒回。”
盛韜也沒在意,一邊去刷牙一邊喜滋滋的第一百次欣賞他的新鑰匙扣。
與此同時,徐朝宗去網吧前臺買了幾瓶啤酒后回到座位,網吧里煙霧繚繞,熏得人眼睛疼。
那一排顯示屏,其他的都在游戲廝殺,只有徐朝宗開了機,卻一直停留在桌面,他出神地看著,偶爾喝一口冰涼的啤酒。
這些年,他有個習慣,想事的時候會下意識地去轉自己無名指上的婚戒。
低頭一看,左手無名指禿禿的,什麼痕跡都沒有。
徐朝宗沒有回包廂,繞過門口下樓離開。
這場生日聚會對他而言為了一種煎熬,多呆一秒鐘他的理智就流失一分。實際年齡三十多歲的他,可以輕易地分辨他此刻黯然的心是因為誰,跟坐在包廂里那個一無所知的十八歲孟聽雨無關。
曾經孟聽雨抱著手機盤坐在地毯上,語氣天真,“徐朝宗,網上說,我們的每七年就會完全替換每一個細胞,大概意思就是七年后的我跟現在的我,可能不是同一個我。那個時候你還會我嗎?”
那會兒他在床上補眠,眼睛都沒睜開,懶洋洋地回,“那七年后的我也不是現在的我。七年后的我應該還是會對七年后的你一見鐘。”
他這求生滿滿的回答,顯然答到了的心坎上。
滿足地笑了。
實際上,他心深對這種無厘頭的事嗤之以鼻。可現在再回想起從前的種種,三十七歲的徐朝宗,跟十九歲的徐朝宗,徹底不再是同一個人了,他的腦子里逐漸被工作占滿,原本該有的空間也一點點。
那個回答,似乎也是出自于他本心。
彼時,七年后的他還是喜歡七年后的。然而現在的況是,他遇到了十八年前的。
他喜歡這個嗎?
當然不。他已經不再是十九歲的他,自然也無法喜歡上現在的。
不過是可笑的占有在作祟。
徐朝宗一步一步走下樓梯,沒有再回頭,走出百味軒,冷空氣撲面而來,他低頭給王遠博發了消息:【臨時有事我先走了。】
……
包廂里,王遠博收到消息,第一反應就是看向正跟盛韜咬耳朵說悄悄話的孟聽雨。
他有一種不祥的預。
徐朝宗太反常了,反常到了,他甚至覺得這廝以后絕對會挖墻角。
男生宿舍的友也就那麼一回事,他們宿舍就更一般了,說白了就只是同住一寢室的普通同學,不管是殷明盛韜還是他跟徐朝宗,都不是能為室友兩肋刀的人。真喜歡上一個孩,即便對方是室友的朋友,好像也不會有任何的心理障礙。
王遠博不在心里搖頭。
太沒節了他們。
盛韜才注意到只有王遠博回來,環顧一圈,問道:“徐朝宗呢?”
王遠博拉長音調,“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大忙人,有事先走了。”
盛韜嗯了聲,“那我們去唱歌?”
徐朝宗的離場,三個男生包括同班同學葉思思都沒訝異。在他們印象中,徐朝宗大部分時間都獨來獨往,且來去匆匆,他好像有做不完的事,一年多下來,他好像也沒跟什麼同學為好友。他幾乎不參加同學聚會,今天能來,他們已經很詫異了,這會兒沒打招呼就離開,好像也很符合他的行事作風。
孟聽雨不由得長吁一口氣。
還好走了。
不過徐朝宗如果繼續待下去并且跟他們一起唱歌,才會驚掉下呢。
他總是這樣,不懂得生活,就像一匹永不知疲倦的駿馬,他們剛談那會兒,他本不出什麼時間陪逛街看電影,一個月能一起去餐廳吃兩頓飯,那都特別罕見。后來相久了,也有脾氣,不愿意將他跟別人比較,可上重要的節日總是一個人,這談了跟沒談一樣時,也會抱怨,的初可不像這樣,天的神龍見首不見尾。
從小就生得好,不管到哪都被人捧著,跟徐朝宗的讓委屈壞了,積攢夠了,發出來,沒能免俗的以分手威脅他。
從那以后,他慢慢改變。
會出時間陪看電影,但他太忙,一個月可能就只能看一次,并且看電影的時候還不專心,一場下來總會出去兩三次接電話打電話。
不過,已經很滿意了。
那時候是真的他,到愿意諒包容。
走出包廂,盛韜買單時,站在大廳的大魚缸前,悄悄地出手,手掌心多了幾個指甲掐出來的印子。
*
百味軒附近就有KTV,一行人跟著盛韜過去,他定了中包,葉思思跟邵靈湊錢給他買了生日蛋糕作為禮。氣氛很好,可孟聽雨還是無法集中神,盛韜一顆心都在上,自然看出了的心不在焉,在他們唱歌時,他坐在旁,湊在耳畔問道:“怎麼覺你不開心?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
孟聽雨搖了搖頭,“有一點不舒服。”
說得含糊。
盛韜卻不是全沒經驗的愣頭小子,一聽這話,便以為是生理期來了不適。包廂線較暗,他的臉紅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的前友每次生理期時都會跟他撒,畢竟別不同,他本沒辦法會所謂“一把刀在肚子里攪來攪去”的可怕驗是什麼覺,每次也只會說,多喝熱水。
可現在,多喝熱水這句話,他說不出口。
包廂里也沒熱水,下意識地,他也不想說。其實他心里都明白,很多時候,多喝熱水就是一種“知道了知道了別來煩我”的敷衍式回答。
“我出去一會兒。”
盛韜看了會兒手機后,離開了包廂。
在寒風中奔跑,終于找到了便利店,買了的保溫杯,在店里借了熱水沖洗杯子,又買了紅糖,裝了滿滿一杯滾燙的紅糖水,他將保溫杯揣在羽絨服服里包著回了KTV包廂。
盛韜見孟聽雨對唱歌也沒什麼興趣,提前跟王遠博他們說了聲后,便帶著孟聽雨離開。
等在門口等車時,盛韜才像是獻寶一樣,將保溫杯遞給,“聽說喝這個會舒服很多。”
……因為孟聽雨的“不太舒服”,盛韜猶豫了很久,還是決定將告白計劃往后挪一挪,他總覺得,告白應該放在他跟心都很好的時候。
孟聽雨擰開保溫杯蓋子,垂眸一看,也愣住了,再抬起頭看向他,心里有異樣的緒流淌著。
大概是很久很久沒被人這樣關心了。
很久沒有人會因為隨口的一句話,而努力地想讓開心一點。
與其說不徐朝宗,更不如說,沒了養分。
養分可以是的,也可以是他的。
他的消失時,還可以堅持,因為還在,可當也不了,曾經甜的婚姻便為了墓,人呆在其中總有一天會窒息。
也許應該對盛韜好一點,再好一點。
畢竟他是離婚后,第一個喜歡的人。
熱氣直沖的眼睛,笑得溫,想了想,從包里拿出小盒子遞給他,聲道:“盛韜,生日快樂。”
這是今天最為真心,也最為放松時說的一句話。
到抱歉。
明明今天是他的生日,卻讓另一個“陌生人”占據了的心思,影響了心,甚至差點忘記了眼前這個男生。
盛韜驚喜不已,沒想到還會有禮,他很興,想要馬上拆開看看是什麼,卻意識到這是很不禮貌的行為,耳微紅的看。
“沒事,拆吧。”孟聽雨笑,“我也不知道送什麼禮才好,你看看喜不喜歡,先說好,不是什麼貴重的禮。”
盛韜迫不及待地拆開,盒子里躺著的是鑰匙扣。
這是孟聽雨送的生日禮他自然很喜歡,但他端量著,有些不確定地問道:“這是一只手,一個地球儀嗎?”
“是,這是老板自己設計自己做的,算得上是獨一無二吧。”
“有什麼意義嗎?”盛韜問。
這個問題可難倒孟聽雨了,剛想口而出“世界將在你手中轉”,又咽了回去。
之前這個鑰匙扣是送給徐朝宗的,現在送給盛韜……意義是不是應該變一變呢?
腦子轉得也快,竟然說道:“嗯,我在你手中轉……大概是這個意思,嗯,我也不知道,這話是老板說的!”
當然,說完后,孟聽雨被自己麻到了= =
盛韜相當吃這一套,眼睛迸發出彩,激得語無倫次,如果現在他手里有戒指的話,只怕是要單膝下跪求婚了。
如果這是一個游戲,盛韜這個人的好度,也是從這一刻飆升至90.
孟聽雨看著盛韜的眼睛,心里直念罪過罪過。
還不如說世界將在你手中轉,總比冒出尬出天際的土味話要強太多。
盛韜當時就將自己宿舍還有家里的鑰匙都掛了上去,就差拍脯保證從現在開始,他會用這個鑰匙扣到他斷氣閉眼掛墻上的那一天。
孟聽雨:“……”
不必如此。
*
盛韜飄飄然回了寢室。
還想大力炫耀孟聽雨送的寶貴禮時,卻發現寢室里只有他跟王遠博。
盛韜問:“人呢?”
王遠博正在玩電腦,頭都沒回,“殷明在網吧,徐朝宗不知道,反正還沒回。”
盛韜也沒在意,一邊去刷牙一邊喜滋滋的第一百次欣賞他的新鑰匙扣。
與此同時,徐朝宗去網吧前臺買了幾瓶啤酒后回到座位,網吧里煙霧繚繞,熏得人眼睛疼。
那一排顯示屏,其他的都在游戲廝殺,只有徐朝宗開了機,卻一直停留在桌面,他出神地看著,偶爾喝一口冰涼的啤酒。
這些年,他有個習慣,想事的時候會下意識地去轉自己無名指上的婚戒。
低頭一看,左手無名指禿禿的,什麼痕跡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