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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敬酒

程赫坐下還沒吃上幾口,又有人過來向他敬酒,他連忙站起來。

他並不知道,自從下午野豬被拖回來後,他在村民心中已經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人們壘竈臺時在談他;燒鍋搭臺的時候在談他,切燉菜的時候也在談他。

他們看看豬的致命傷,再結合一起擡野豬回來的人的說法,都覺得程赫用木的那一刺,真是太驚險了。

要是野豬咬斷了那子,他怎麼辦?還跑得了嗎?

唯一可以下的結論,那就是他膽識過人,勇武過人。

誰也沒有親眼見到他殺野豬,所以殺豬的過程一傳十、十傳百,傳得神乎其神。

他們想起了書裡武松打虎的故事。

武松喝了十八碗酒,上了山打死了老虎,也是用的子。野豬沒有虎那個可怕,但也足以讓普通人聞之變了。

所以,來向程赫敬酒的人絡繹不絕。

他們不是想整他,單純只是想表達敬意而已。事實上一般山裡人很有上輩敬下輩,除非那位下輩非常出衆。

江予桐看不斷有人給程赫敬酒,並且都面帶尊敬,打趣道:“你可以啊!現在了村裡的紅人了。”

程赫謙虛地擺擺手,趕吃塊

一杯酒下去,再來塊熱熱的紅燒滋滋。

到底是野豬啊,吃起來跟家豬就是不一樣。更香,更,更味。

紅燒豬蹄,青椒豬肝,薰筍扣,小炒拆骨,香乾,滷頭皮,腰花……每一樣都讓人食指大

江予桐自己也夾了一塊幹筍豬蹄,地道的柴火炒菜,不一樣的香味,幹筍特有的風味,比大酒店裡幾百塊一盤的菜都不差。

何況這滿滿幾大張長桌子上全是的!

這樣的宴席,擱到城市裡也能稱得上豪奢啊!

此時有人在外面點起了篝火,立即有人端著酒杯繞著篝火唱起了山歌、跳起了舞。他們恣意的唱著,喝著,著屬於他們的生活。

江予柚饒有興致的看著,就著他們的歌舞又吃了一口菜,忍不住慨道:“這裡真好!我要是桃花村人就好了,天天過這麼舒心的日子!”

“想當桃花村人?那還不容易!嫁過來給桃花村人當媳婦,你就是桃花村人了。”程赫裡嚼著一塊豬心,說道。

程實趕湊了過來:“是啊,我們桃花村人很好的,既誠實,又老實,非常可靠。”

“噗……”江予桐笑了,然後又夾了一塊不知道什麼名字的菜吃了。

反正閉著眼睛夾的菜,都好吃。有一些本不認識的部位,但是那又怎樣?別人能吃,就能吃!

今天這一次全豬宴,真沒有白來!

程赫記不得自己喝了多。七杯?八杯?

山村裡的酒杯,是用竹筒削的,獷而豪邁,一杯能裝二兩多。

山村裡的酒,是自釀的米酒。三十多度,喝著很順口,口綿長,但後勁非常大。

程赫接連喝了這麼多,雖然現在還不太顯醉意,但他知道,不能再喝了。再喝他就可能要被擡回去——孩子怎麼辦?

只是,來敬酒的基本都是長輩,人家一個個笑臉而來,他能找到什麼理由拒絕?再說了,長輩給他敬酒了,他能甘心著,不敬回去?

但是,他真的不能再喝了,程心心沒有人管,他喝醉了,孩子誰照顧?

“不能再喝了”這個念頭剛起,他就覺到自己起了變化。金星,裡面的水流開始加快,程赫覺自己的某些酒醉覺消失了。

剛剛還覺得胃裡有些難,腦袋有些發懵的,現在形逐漸在好轉。甚至略有些發僵的四肢,也已經恢復。

沒過多久,他整個人的狀態就恢復到了之前沒喝酒的樣子。

這太奇怪了!

程赫暗自詫異,難道自己已經喝醉了,這些都是幻覺?

但是不容他發呆,陸續還有人過來向他敬酒。他雖然不想喝,但是也不好拒絕。

山裡人好客,喝酒誠意足。只要還沒喝趴的,他們就會認爲是還沒喝好,那一定是要熱相勸的。

就不說別的,人家長一輩的份擺著,程赫自己就不好說出拒絕的話來。

但是一杯接一杯下去,程赫驚訝的發現,他現在喝酒就像喝水一樣,除了有些飽腹外,別的任何覺都沒有。

酒一喝下去,金星就開始加大運轉力度,彷彿把這酒勁給消耗掉了一般。

這真是一個驚訝的發現!

接下來又喝了多杯,他數不清了,但是一點喝醉的樣子都沒有。

直到後來連他自己都覺得不妥——喝這麼多都不醉,太非人類了吧?於是他開始裝,假裝不行了,然後倒在桌上,開始睡覺。

程實哈哈大笑。在山村裡,喝醉不是什麼丟臉的事,反而代表今天的酒喝好了,扭扭的才讓人不待見。

連坐在同一桌的江予桐也被人敬了兩三杯,酒量不行,兩三杯已經讓有了醉意。

今天太痛快了。

大口吃,大碗喝酒,覺自己像是俠。

全豬宴越到後面越熱鬧,氣氛越高,喝的酒的人開始胡侃大山,把心裡所有痛快的、不痛快的事都說出來。

唱山歌的已經開始到了對歌的環節,對不出來的,就要罰酒。

江予桐很想加,但是苦於並不會唱山歌,所以只能當觀衆了。今天著實是胃口大開,幾乎品嚐了所有的味佳餚,又喝了點酒,非常盡興。

只可惜,喝進去的酒開始上頭,再加上天氣熱,覺得有點不過氣來,打算去外面氣。

順便欣賞一下桃花村的夜景。

沒有閃爍的霓虹燈,但這裡有月,有星,有樹影,有蛙鳴,一切的一切,都是大城市裡沒有的。

就連呼吸都讓人格外舒服些,畢竟這裡沒有尾氣,只有花香。

江予桐腳步有些虛浮的走著,著這一切,突然覺得心曠神怡,大喊了一聲:“這裡真好!這裡太好了!”

喊出後,心裡舒服多了。

在城市裡,要是這麼喊,別人八要將神經病。但在山裡,這樣一點都不違和。

李濤自然是一路跟來。

今天他沒有喝酒,菜也只吃了一點點。

倒不是不合他的胃口,事實上,他也很想盡品嚐野豬。畢竟這是真正的野豬,他親眼看見的。

而酒店裡號稱野豬並標價上千元一盤的時候,未必是真的。

但是,他心裡有些不舒服。因爲野豬是那個山野村夫殺的啊!這讓他如何吃得下去?

開始並沒有覺得怎麼樣,但是後來隨著江予桐與他越聊越近,他就心裡越不舒服。

什麼時候開始起,他要正視一個山野村夫了?沒這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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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結 • 共587章

奶爸的田園生活

第三十六章 敬酒

程赫坐下還沒吃上幾口,又有人過來向他敬酒,他連忙站起來。

他並不知道,自從下午野豬被拖回來後,他在村民心中已經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人們壘竈臺時在談他;燒鍋搭臺的時候在談他,切燉菜的時候也在談他。

他們看看豬的致命傷,再結合一起擡野豬回來的人的說法,都覺得程赫用木的那一刺,真是太驚險了。

要是野豬咬斷了那子,他怎麼辦?還跑得了嗎?

唯一可以下的結論,那就是他膽識過人,勇武過人。

誰也沒有親眼見到他殺野豬,所以殺豬的過程一傳十、十傳百,傳得神乎其神。

他們想起了書裡武松打虎的故事。

武松喝了十八碗酒,上了山打死了老虎,也是用的子。野豬沒有虎那個可怕,但也足以讓普通人聞之變了。

所以,來向程赫敬酒的人絡繹不絕。

他們不是想整他,單純只是想表達敬意而已。事實上一般山裡人很有上輩敬下輩,除非那位下輩非常出衆。

江予桐看不斷有人給程赫敬酒,並且都面帶尊敬,打趣道:“你可以啊!現在了村裡的紅人了。”

程赫謙虛地擺擺手,趕吃塊

一杯酒下去,再來塊熱熱的紅燒滋滋。

到底是野豬啊,吃起來跟家豬就是不一樣。更香,更,更味。

紅燒豬蹄,青椒豬肝,薰筍扣,小炒拆骨,香乾,滷頭皮,腰花……每一樣都讓人食指大

江予桐自己也夾了一塊幹筍豬蹄,地道的柴火炒菜,不一樣的香味,幹筍特有的風味,比大酒店裡幾百塊一盤的菜都不差。

何況這滿滿幾大張長桌子上全是的!

這樣的宴席,擱到城市裡也能稱得上豪奢啊!

此時有人在外面點起了篝火,立即有人端著酒杯繞著篝火唱起了山歌、跳起了舞。他們恣意的唱著,喝著,著屬於他們的生活。

江予柚饒有興致的看著,就著他們的歌舞又吃了一口菜,忍不住慨道:“這裡真好!我要是桃花村人就好了,天天過這麼舒心的日子!”

“想當桃花村人?那還不容易!嫁過來給桃花村人當媳婦,你就是桃花村人了。”程赫裡嚼著一塊豬心,說道。

程實趕湊了過來:“是啊,我們桃花村人很好的,既誠實,又老實,非常可靠。”

“噗……”江予桐笑了,然後又夾了一塊不知道什麼名字的菜吃了。

反正閉著眼睛夾的菜,都好吃。有一些本不認識的部位,但是那又怎樣?別人能吃,就能吃!

今天這一次全豬宴,真沒有白來!

程赫記不得自己喝了多。七杯?八杯?

山村裡的酒杯,是用竹筒削的,獷而豪邁,一杯能裝二兩多。

山村裡的酒,是自釀的米酒。三十多度,喝著很順口,口綿長,但後勁非常大。

程赫接連喝了這麼多,雖然現在還不太顯醉意,但他知道,不能再喝了。再喝他就可能要被擡回去——孩子怎麼辦?

只是,來敬酒的基本都是長輩,人家一個個笑臉而來,他能找到什麼理由拒絕?再說了,長輩給他敬酒了,他能甘心著,不敬回去?

但是,他真的不能再喝了,程心心沒有人管,他喝醉了,孩子誰照顧?

“不能再喝了”這個念頭剛起,他就覺到自己起了變化。金星,裡面的水流開始加快,程赫覺自己的某些酒醉覺消失了。

剛剛還覺得胃裡有些難,腦袋有些發懵的,現在形逐漸在好轉。甚至略有些發僵的四肢,也已經恢復。

沒過多久,他整個人的狀態就恢復到了之前沒喝酒的樣子。

這太奇怪了!

程赫暗自詫異,難道自己已經喝醉了,這些都是幻覺?

但是不容他發呆,陸續還有人過來向他敬酒。他雖然不想喝,但是也不好拒絕。

山裡人好客,喝酒誠意足。只要還沒喝趴的,他們就會認爲是還沒喝好,那一定是要熱相勸的。

就不說別的,人家長一輩的份擺著,程赫自己就不好說出拒絕的話來。

但是一杯接一杯下去,程赫驚訝的發現,他現在喝酒就像喝水一樣,除了有些飽腹外,別的任何覺都沒有。

酒一喝下去,金星就開始加大運轉力度,彷彿把這酒勁給消耗掉了一般。

這真是一個驚訝的發現!

接下來又喝了多杯,他數不清了,但是一點喝醉的樣子都沒有。

直到後來連他自己都覺得不妥——喝這麼多都不醉,太非人類了吧?於是他開始裝,假裝不行了,然後倒在桌上,開始睡覺。

程實哈哈大笑。在山村裡,喝醉不是什麼丟臉的事,反而代表今天的酒喝好了,扭扭的才讓人不待見。

連坐在同一桌的江予桐也被人敬了兩三杯,酒量不行,兩三杯已經讓有了醉意。

今天太痛快了。

大口吃,大碗喝酒,覺自己像是俠。

全豬宴越到後面越熱鬧,氣氛越高,喝的酒的人開始胡侃大山,把心裡所有痛快的、不痛快的事都說出來。

唱山歌的已經開始到了對歌的環節,對不出來的,就要罰酒。

江予桐很想加,但是苦於並不會唱山歌,所以只能當觀衆了。今天著實是胃口大開,幾乎品嚐了所有的味佳餚,又喝了點酒,非常盡興。

只可惜,喝進去的酒開始上頭,再加上天氣熱,覺得有點不過氣來,打算去外面氣。

順便欣賞一下桃花村的夜景。

沒有閃爍的霓虹燈,但這裡有月,有星,有樹影,有蛙鳴,一切的一切,都是大城市裡沒有的。

就連呼吸都讓人格外舒服些,畢竟這裡沒有尾氣,只有花香。

江予桐腳步有些虛浮的走著,著這一切,突然覺得心曠神怡,大喊了一聲:“這裡真好!這裡太好了!”

喊出後,心裡舒服多了。

在城市裡,要是這麼喊,別人八要將神經病。但在山裡,這樣一點都不違和。

李濤自然是一路跟來。

今天他沒有喝酒,菜也只吃了一點點。

倒不是不合他的胃口,事實上,他也很想盡品嚐野豬。畢竟這是真正的野豬,他親眼看見的。

而酒店裡號稱野豬並標價上千元一盤的時候,未必是真的。

但是,他心裡有些不舒服。因爲野豬是那個山野村夫殺的啊!這讓他如何吃得下去?

開始並沒有覺得怎麼樣,但是後來隨著江予桐與他越聊越近,他就心裡越不舒服。

什麼時候開始起,他要正視一個山野村夫了?沒這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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