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吳蕓這件事上,他們和蔡琴是站在同一邊的,本不存在矛盾,那麼又是誰想要殺死他們?肯定不是蔡琴。因爲,蔡琴跟他們一樣,都是被害人。”
“蔡琴是被害人?”郭蓉蓉琢磨著丁潛的話,提出異議,“如果是被害人,爲什麼要認罪?”
“因爲跟兒一樣,都患有前行失憶癥。從案發到我們發現時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星期了。已經忘記了案發經過,連自己是被害人還是兇手都搞不清楚。而杜志勳在審問的的時候,不斷的提到案經過,再加上下意識的導認罪,這就讓相信自己纔是兇手,而且是食人狂。而這個結果,我想,或許正是真兇預見到的。”
“什麼意思?你是說那個真正的兇手早就猜到了我們會把蔡琴當做兇手?”
“這正是兇手的詭計。他明明想對付的是蔡琴和六個學生,卻完全採取了不同的做法。”丁潛拿著吳蕓的的日記,微閉雙眼,神有點兒恍惚。各個兇案現場的的一幕幕,每的形態,以及嫌疑人的神,像零散打的碎片一樣從記憶各彙集一,重新排列組合,活靈活現的呈現在自己眼前。
他深深呼吸,數著脈搏,讓整個心都於臨其境的狀態。
恍惚間,他看到了一個模糊的人影從遠走來。
他上帶著懾人的殺意。
他就是兇手。
兇手站在了他面前,那個人的原本臉是空白的,慢慢的,在空白的臉上浮現出五,越來越清晰……
那張臉他再悉不過,那是他自己的臉。
臉上還帶著微微冷笑。
剎那間,他與兇手合二爲一。
他變了兇手。
他能知到兇手的呼吸,心跳,知到他深那顆正在發芽的邪惡種子。
周圍景飛速旋轉,當一切都恢復了平靜,他自在另外一個場景中——
他正騎著一輛破舊的電車,慢吞吞的在公路上開,悶熱的斗篷捂得他渾冒汗。但他不能頭,狼一樣的眼睛窺視著邊有沒有過往的行人。
這條路不是主路,比較偏僻,過往的行人不多,但也不易被發覺。
最先從邊經過的是一輛三車,車上坐著一個四十歲上下的男人。他沒敢,劫持男人風險比較大,他不一定能功。他決定再等等。這種事一定要足夠謹慎,每一個步驟都不能出錯,否則沒有人會相信。二十分鐘後,經過一輛小貨車,車上有兩個人。他覺得可疑試試,但是一直跟到101國道也沒有下手的機會。
他馬上掉頭往回開。
他知道國道上監控攝像頭多,他不打算在那個地方下手。寧肯慢一點兒也不能出差錯,否則功虧一簣。
一直跟到第七人,天已經黑了,他終於等來了機會。
這個人在快要駛上國道之前忽然停下車,走下公路,往路邊樹林那邊走,這實在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他看了一眼路口的監控攝像,距離不算近,能拍到自己,又不清楚,可以手。
於是,他下了車,快速跟在人後。他故意繃直子,想象著電影裡喪走路的模樣,膝不能打彎,雙臂懸垂,拖著腳往前走。他心裡想象著自己走路的樣子不暗自好笑。
有人會相信嗎?
他一定要讓別人相信。
讓他們不得不信!!!!
他帶著這個信念,在樹林裡攆上了人,把按在地上,人力掙扎,但沒他有力氣。他張開,用牙齒狠狠的啃咬的臉,聽著淒厲的慘,他把自己想象一條狗,一頭狼,一口接著一口狠狠的撕碎,活吞了……
這起匪夷所思的喪食人案就完了。
當然,這只是第一案,小試牛刀。他接下來要沉寂三個月。他要給那些膽小守舊的市民和警察們一點兒消化的時間。
他接下來要製造一起轟犯罪界的大案。
食人狂之七人晚宴。
名字夠炫酷,夠腥吧。
他就喜歡這樣。
他把每一個犯罪細節都想好了,他要營造一種殘忍詭異的氣氛,讓那些自以爲見多識廣的警察和記者們目瞪口呆。到時候,不由他們不相信。
喪食人狂。
變tai食人魔。
人廚師。
……
他腦子裡想象著那些警察記者們會給他起哪種名字。不管是什麼名字都好。只要他們相信有這樣一個怪存在就夠了。
他希這個名字起得越噁心越好,人們越痛恨越好,他期待著曝那天的轟效應。當然,曝的不是他,這也不是他的名字。
這個名字只屬於一個人。
蔡琴。
當警察們將繩之以法,絕對不會想到和他有什麼聯繫。他也不會對蔡琴到任何抱歉,這都是罪有應得的懲罰。
“蔡琴,僅僅讓你償命遠遠不夠,我這樣大費周章就是要讓你敗名裂。就像你當初所做的那樣……
爲了維護你的臉面和自私,不惜毀掉一個無辜的孩。
對你的懲罰就要撕爛你僞善的臉皮,扔在爛泥裡,讓所有人踐踏,唾棄,讓你被警察槍斃之後,你的名聲仍然帶著熏天臭氣,讓人談之作嘔……
蔡琴,我來了,你準備好了嗎,嘿嘿嘿嘿……”
“哎——哎——你醒醒,你醒醒……”
郭蓉蓉連拉帶拽,差點兒把丁潛胳膊扯臼。丁潛疼得一下從恍惚中清醒過來,怒喝:“你幹什麼?”
“還問我幹什麼,你不照照鏡子,看看你現在的鬼樣子。”郭蓉蓉瞪著眼,煞有其事的說,“閉著眼睛,問你話也不答應,自個兒在那兒嘿嘿嘿的詭笑,看著都瘮人。你不是被吳蕓的鬼魂兒附了吧。”
丁潛已經從恍惚中完全清醒過來,“我不是讓吳蕓的鬼魂附了,我是讓兇手附了。”
“兇手?!那個食人狂?你別嚇唬人啊。”郭蓉蓉剛纔就讓丁潛嚇的不輕,聽他淨說些不找邊際的話,覺得後脖頸子發涼,覺他很反常。
“……在吳蕓這件事上,他們和蔡琴是站在同一邊的,本不存在矛盾,那麼又是誰想要殺死他們?肯定不是蔡琴。因爲,蔡琴跟他們一樣,都是被害人。”
“蔡琴是被害人?”郭蓉蓉琢磨著丁潛的話,提出異議,“如果是被害人,爲什麼要認罪?”
“因爲跟兒一樣,都患有前行失憶癥。從案發到我們發現時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星期了。已經忘記了案發經過,連自己是被害人還是兇手都搞不清楚。而杜志勳在審問的的時候,不斷的提到案經過,再加上下意識的導認罪,這就讓相信自己纔是兇手,而且是食人狂。而這個結果,我想,或許正是真兇預見到的。”
“什麼意思?你是說那個真正的兇手早就猜到了我們會把蔡琴當做兇手?”
“這正是兇手的詭計。他明明想對付的是蔡琴和六個學生,卻完全採取了不同的做法。”丁潛拿著吳蕓的的日記,微閉雙眼,神有點兒恍惚。各個兇案現場的的一幕幕,每的形態,以及嫌疑人的神,像零散打的碎片一樣從記憶各彙集一,重新排列組合,活靈活現的呈現在自己眼前。
他深深呼吸,數著脈搏,讓整個心都於臨其境的狀態。
恍惚間,他看到了一個模糊的人影從遠走來。
他上帶著懾人的殺意。
他就是兇手。
兇手站在了他面前,那個人的原本臉是空白的,慢慢的,在空白的臉上浮現出五,越來越清晰……
那張臉他再悉不過,那是他自己的臉。
臉上還帶著微微冷笑。
剎那間,他與兇手合二爲一。
他變了兇手。
他能知到兇手的呼吸,心跳,知到他深那顆正在發芽的邪惡種子。
周圍景飛速旋轉,當一切都恢復了平靜,他自在另外一個場景中——
他正騎著一輛破舊的電車,慢吞吞的在公路上開,悶熱的斗篷捂得他渾冒汗。但他不能頭,狼一樣的眼睛窺視著邊有沒有過往的行人。
這條路不是主路,比較偏僻,過往的行人不多,但也不易被發覺。
最先從邊經過的是一輛三車,車上坐著一個四十歲上下的男人。他沒敢,劫持男人風險比較大,他不一定能功。他決定再等等。這種事一定要足夠謹慎,每一個步驟都不能出錯,否則沒有人會相信。二十分鐘後,經過一輛小貨車,車上有兩個人。他覺得可疑試試,但是一直跟到101國道也沒有下手的機會。
他馬上掉頭往回開。
他知道國道上監控攝像頭多,他不打算在那個地方下手。寧肯慢一點兒也不能出差錯,否則功虧一簣。
一直跟到第七人,天已經黑了,他終於等來了機會。
這個人在快要駛上國道之前忽然停下車,走下公路,往路邊樹林那邊走,這實在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他看了一眼路口的監控攝像,距離不算近,能拍到自己,又不清楚,可以手。
於是,他下了車,快速跟在人後。他故意繃直子,想象著電影裡喪走路的模樣,膝不能打彎,雙臂懸垂,拖著腳往前走。他心裡想象著自己走路的樣子不暗自好笑。
有人會相信嗎?
他一定要讓別人相信。
讓他們不得不信!!!!
他帶著這個信念,在樹林裡攆上了人,把按在地上,人力掙扎,但沒他有力氣。他張開,用牙齒狠狠的啃咬的臉,聽著淒厲的慘,他把自己想象一條狗,一頭狼,一口接著一口狠狠的撕碎,活吞了……
這起匪夷所思的喪食人案就完了。
當然,這只是第一案,小試牛刀。他接下來要沉寂三個月。他要給那些膽小守舊的市民和警察們一點兒消化的時間。
他接下來要製造一起轟犯罪界的大案。
食人狂之七人晚宴。
名字夠炫酷,夠腥吧。
他就喜歡這樣。
他把每一個犯罪細節都想好了,他要營造一種殘忍詭異的氣氛,讓那些自以爲見多識廣的警察和記者們目瞪口呆。到時候,不由他們不相信。
喪食人狂。
變tai食人魔。
人廚師。
……
他腦子裡想象著那些警察記者們會給他起哪種名字。不管是什麼名字都好。只要他們相信有這樣一個怪存在就夠了。
他希這個名字起得越噁心越好,人們越痛恨越好,他期待著曝那天的轟效應。當然,曝的不是他,這也不是他的名字。
這個名字只屬於一個人。
蔡琴。
當警察們將繩之以法,絕對不會想到和他有什麼聯繫。他也不會對蔡琴到任何抱歉,這都是罪有應得的懲罰。
“蔡琴,僅僅讓你償命遠遠不夠,我這樣大費周章就是要讓你敗名裂。就像你當初所做的那樣……
爲了維護你的臉面和自私,不惜毀掉一個無辜的孩。
對你的懲罰就要撕爛你僞善的臉皮,扔在爛泥裡,讓所有人踐踏,唾棄,讓你被警察槍斃之後,你的名聲仍然帶著熏天臭氣,讓人談之作嘔……
蔡琴,我來了,你準備好了嗎,嘿嘿嘿嘿……”
“哎——哎——你醒醒,你醒醒……”
郭蓉蓉連拉帶拽,差點兒把丁潛胳膊扯臼。丁潛疼得一下從恍惚中清醒過來,怒喝:“你幹什麼?”
“還問我幹什麼,你不照照鏡子,看看你現在的鬼樣子。”郭蓉蓉瞪著眼,煞有其事的說,“閉著眼睛,問你話也不答應,自個兒在那兒嘿嘿嘿的詭笑,看著都瘮人。你不是被吳蕓的鬼魂兒附了吧。”
丁潛已經從恍惚中完全清醒過來,“我不是讓吳蕓的鬼魂附了,我是讓兇手附了。”
“兇手?!那個食人狂?你別嚇唬人啊。”郭蓉蓉剛纔就讓丁潛嚇的不輕,聽他淨說些不找邊際的話,覺得後脖頸子發涼,覺他很反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