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芮書淡定道:“現由被告對原告的訴訟請求進行答辯。”
被告的律師道:“原告的陳述大部分不是事實。”
“大部分?”也就是有小部分是事實?姜芮書問道:“哪些是事實?哪些不是事實?”
“一,被告名下的房產為被告個人出資購得,非寧先生以被告名義全款購得。購房當天的確是寧先生陪著被告,但購房的房款是被告自己出的,這一點可以房屋購買合同和轉賬記錄可以證明。”
“二,這五年間,寧先生先后轉賬50萬元給被告,其中有32萬是雙方債務往來,非全部是生活費,被告有穩定的工作收,是一個獨立自主的,不需要誰給生活費。”
“三,雙方往期間,寧先生的確給被告買過首飾和奢侈品,但被告也多次為寧先生購買奢侈品,并非單方面向寧先生索要,這是購清單。”
“四,至于去年九月份寧先生給的30萬元,是寧先生主給的,非被告要求,被告愿意歸還。”
律師一條一條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但沒有完全否定原告的訴訟請求,因為宋潔和寧杰的關系無法否認,不可能沒有任何金錢往來。
這是棄卒保車。
非常明智的選擇。
如果原告無法證明被否定掉的這部分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很可能只能拿回被告承認的那部分。
最后30萬愿意主歸還,洗白效果很明顯,很能爭取法的好。
這是個很理智的律師。
姜芮書將視線轉向原告,“原告對被告的答辯有什麼意見?”
“原告不認可,堅持原來的訴訟請求。”秦聿從桌上打開整理好的文件夾,“被告聲稱房屋為個人出資購得,但實際上購房的資金由寧先生提前給被告,被告以這筆錢全款購房——這是寧先生的提款記錄。”
接著他又說道:“除了去年九月轉賬的30萬,寧先生先后多次轉被告賬戶的50萬,從轉賬記錄看,寧先生每個月給被告7000到10000元不等,每年約10萬元,五年不多不正好50萬,如果說被告與寧先生存在債務關系……一個家世平凡的普通員工,一個收不菲的企業高管,不知被告是如何做到讓寧先生欠債三十多萬的?”
他說了個冷笑話,“債嗎?”
所有人:“……”
神特麼的債,你這是在辱被告啊,還是在辱被告?
宋潔的臉青紅替,既惱怒又心虛。
秦聿繼續舉證,他拿出一份聊天記錄的打印文件,“這是兩年前,原告借寧先生之名與被告談的記錄,在聊天記錄中,被告親口承認房子是寧先生出資購買,且寧先生已經給予被告30萬生活費,每年約10萬元,與被告關于債務往來的說辭沖突,由此可見,五年間寧先生給被告的50萬,應是生活費無疑。”
聊天記錄一出,在場所有人紛紛側目。
借丈夫之名跟小三聊天,從小三口中套出丈夫給小三買了多東西?證據保留兩年之久?那豈不是原配拿到證據后一直忍而不發,耐心等待著發揮最大作用的一天?
這個原配有點厲害啊……
這時,秦聿又補了一刀,“至于被告是獨立自主的——獨立自主的會做破壞他人婚姻關系的第三者?”
做第三者無非兩個原因,一是真,二是為錢。
前者道德有問題,后者更洗不白,兩者都不是好人。
這一個反問揭了宋潔的老底,法看不慣出軌的寧杰,也未必能看得慣第三者。
你不好我不好未必對我不利,站在同樣的低谷,剩下的就是證據說話。
宋潔被秦聿一個接一個的諷刺說得面皮青黑,明顯覺到法庭的人看自己的目都變了,如果說開庭的時候,人們關注的重點在于寧杰的又渣又摳,現在開始關注在這段關系中的不彩份。
“現在PS技那麼發達,想要什麼聊天記錄都不是難事,而且如果這份證據是真的,原告明明可以更早追要夫妻共同財產,為什麼一直藏著?”律師反駁,憑一份打印的聊天記錄,說服力還不夠。
姜芮書覺得被告律師應該有所依仗,否則不會這麼斷然否定原告的證據,“還有別的異議嗎?”
“關于原告方對被告第三者的指控,被告不否認與寧先生的關系不符合道德要求,但在這段關系中,被告其實也是害者,在最開始的時候,寧先生瞞自己的婚史,被告并不知道寧先生已經結婚,寧先生也沒有說明自己已婚,被告是以認真往與他開始的這段關系。”
“你是說被告因為被欺瞞才開始與原告丈夫有不正當關系?”姜芮書知道上次寧杰起訴宋潔的時候,宋潔曾經聲稱寧杰瞞婚史,但最終雙方都沒有證實。
“是的。”
“有證據嗎?”
律師提出申請:“被告方申請傳喚證人梁秋梅到庭。”
證人是個年近六十的,容貌跟宋潔有些相似,一看就是宋潔的近親屬,待走上證人席自我介紹,果然是宋潔的母親。
律師問道:“你知道被告是怎麼跟寧杰認識并在一起的嗎?”
宋潔母親先是看了看宋潔,隨后看了看寧杰,眼神有點冷,點頭道:“知道,小潔說是工作認識的。”
“被告第一次向你們介紹寧先生,以什麼份介紹的?”
“男朋友,當時我們嚇了一跳。”
“為什麼?”
“小潔大學畢業后一個人留在市里工作,因為工作忙,很回家,有次我打電話催抓時間找個男朋友,突然告訴我已經有男朋友,還是一個公司高管,這對我和爸爸都太突然,之前一點靜都沒聽到,我們都擔心被騙。”
“那你們知道寧杰的已婚份嗎?”
“開始不知道。小潔說有男朋友后,我和爸爸提出什麼時候見個面,也好幫把把關,可是小潔拖了又拖,到后來我們發覺不對,才跟我們坦白,寧杰沒離婚。”說到這里,宋潔母親怒視了寧杰一眼。
姜芮書淡定道:“現由被告對原告的訴訟請求進行答辯。”
被告的律師道:“原告的陳述大部分不是事實。”
“大部分?”也就是有小部分是事實?姜芮書問道:“哪些是事實?哪些不是事實?”
“一,被告名下的房產為被告個人出資購得,非寧先生以被告名義全款購得。購房當天的確是寧先生陪著被告,但購房的房款是被告自己出的,這一點可以房屋購買合同和轉賬記錄可以證明。”
“二,這五年間,寧先生先后轉賬50萬元給被告,其中有32萬是雙方債務往來,非全部是生活費,被告有穩定的工作收,是一個獨立自主的,不需要誰給生活費。”
“三,雙方往期間,寧先生的確給被告買過首飾和奢侈品,但被告也多次為寧先生購買奢侈品,并非單方面向寧先生索要,這是購清單。”
“四,至于去年九月份寧先生給的30萬元,是寧先生主給的,非被告要求,被告愿意歸還。”
律師一條一條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但沒有完全否定原告的訴訟請求,因為宋潔和寧杰的關系無法否認,不可能沒有任何金錢往來。
這是棄卒保車。
非常明智的選擇。
如果原告無法證明被否定掉的這部分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很可能只能拿回被告承認的那部分。
最后30萬愿意主歸還,洗白效果很明顯,很能爭取法的好。
這是個很理智的律師。
姜芮書將視線轉向原告,“原告對被告的答辯有什麼意見?”
“原告不認可,堅持原來的訴訟請求。”秦聿從桌上打開整理好的文件夾,“被告聲稱房屋為個人出資購得,但實際上購房的資金由寧先生提前給被告,被告以這筆錢全款購房——這是寧先生的提款記錄。”
接著他又說道:“除了去年九月轉賬的30萬,寧先生先后多次轉被告賬戶的50萬,從轉賬記錄看,寧先生每個月給被告7000到10000元不等,每年約10萬元,五年不多不正好50萬,如果說被告與寧先生存在債務關系……一個家世平凡的普通員工,一個收不菲的企業高管,不知被告是如何做到讓寧先生欠債三十多萬的?”
他說了個冷笑話,“債嗎?”
所有人:“……”
神特麼的債,你這是在辱被告啊,還是在辱被告?
宋潔的臉青紅替,既惱怒又心虛。
秦聿繼續舉證,他拿出一份聊天記錄的打印文件,“這是兩年前,原告借寧先生之名與被告談的記錄,在聊天記錄中,被告親口承認房子是寧先生出資購買,且寧先生已經給予被告30萬生活費,每年約10萬元,與被告關于債務往來的說辭沖突,由此可見,五年間寧先生給被告的50萬,應是生活費無疑。”
聊天記錄一出,在場所有人紛紛側目。
借丈夫之名跟小三聊天,從小三口中套出丈夫給小三買了多東西?證據保留兩年之久?那豈不是原配拿到證據后一直忍而不發,耐心等待著發揮最大作用的一天?
這個原配有點厲害啊……
這時,秦聿又補了一刀,“至于被告是獨立自主的——獨立自主的會做破壞他人婚姻關系的第三者?”
做第三者無非兩個原因,一是真,二是為錢。
前者道德有問題,后者更洗不白,兩者都不是好人。
這一個反問揭了宋潔的老底,法看不慣出軌的寧杰,也未必能看得慣第三者。
你不好我不好未必對我不利,站在同樣的低谷,剩下的就是證據說話。
宋潔被秦聿一個接一個的諷刺說得面皮青黑,明顯覺到法庭的人看自己的目都變了,如果說開庭的時候,人們關注的重點在于寧杰的又渣又摳,現在開始關注在這段關系中的不彩份。
“現在PS技那麼發達,想要什麼聊天記錄都不是難事,而且如果這份證據是真的,原告明明可以更早追要夫妻共同財產,為什麼一直藏著?”律師反駁,憑一份打印的聊天記錄,說服力還不夠。
姜芮書覺得被告律師應該有所依仗,否則不會這麼斷然否定原告的證據,“還有別的異議嗎?”
“關于原告方對被告第三者的指控,被告不否認與寧先生的關系不符合道德要求,但在這段關系中,被告其實也是害者,在最開始的時候,寧先生瞞自己的婚史,被告并不知道寧先生已經結婚,寧先生也沒有說明自己已婚,被告是以認真往與他開始的這段關系。”
“你是說被告因為被欺瞞才開始與原告丈夫有不正當關系?”姜芮書知道上次寧杰起訴宋潔的時候,宋潔曾經聲稱寧杰瞞婚史,但最終雙方都沒有證實。
“是的。”
“有證據嗎?”
律師提出申請:“被告方申請傳喚證人梁秋梅到庭。”
證人是個年近六十的,容貌跟宋潔有些相似,一看就是宋潔的近親屬,待走上證人席自我介紹,果然是宋潔的母親。
律師問道:“你知道被告是怎麼跟寧杰認識并在一起的嗎?”
宋潔母親先是看了看宋潔,隨后看了看寧杰,眼神有點冷,點頭道:“知道,小潔說是工作認識的。”
“被告第一次向你們介紹寧先生,以什麼份介紹的?”
“男朋友,當時我們嚇了一跳。”
“為什麼?”
“小潔大學畢業后一個人留在市里工作,因為工作忙,很回家,有次我打電話催抓時間找個男朋友,突然告訴我已經有男朋友,還是一個公司高管,這對我和爸爸都太突然,之前一點靜都沒聽到,我們都擔心被騙。”
“那你們知道寧杰的已婚份嗎?”
“開始不知道。小潔說有男朋友后,我和爸爸提出什麼時候見個面,也好幫把把關,可是小潔拖了又拖,到后來我們發覺不對,才跟我們坦白,寧杰沒離婚。”說到這里,宋潔母親怒視了寧杰一眼。